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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变得很厉害,到时候名扬万里,姐姐定能知晓。
我知道,它并不属于我。
可这灵骨,拿起来,便再也放不下了。
这是我第一次动了妄念,想将那块灵骨占为己有,我也确实这样做了。
将其融入身体后,我身上的鳞片很快褪去,现在的我,与人无异。
可这块灵骨算不上好,我的灵力,也并不强。
见到姐姐的心愈发迫切,让我有些不管不顾。
寻到了一个好路子,便想渴求更多。
我不满于这块灵骨的低劣,将主意打到了那些极具天赋的幼童身上。
他们的既好用,又好取。
而且,我替他们做了那么多事,只是取一块灵骨而已,我并不认为这很过分。
我也并不想杀人,可他们却说妖族天生坏种,说我是个恶魔,不得好死,人人得而诛之。
我不是,我从来不是,我只是想要一块灵骨罢了。
他本来是不用死的。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却不是最后一次。
等他死了,我才后知后觉地感到害怕。
我不想这样,一点儿也不想。
手颤抖到握不住刀,我逃跑了。
带着这份恐惧,亦或是害怕被发现,我离开了孤墟城,去到了檀州的其他地方。
我不想离开檀州,如果我走的太远,那姐姐找到我的概率便更小了。
从那以后,我似是着了魔般,渴求着更好,更优质的灵骨。
我开始杀人,夺取他们的灵骨,以此来增进修为。
那时的我,应当是走上了那些满口“仁义道德”之人口中的所说的“歧途”。
可那又怎样,我不过是想要变强,见到我的姐姐而已。
坚持自己想做的事,难道也有错吗?
我救人,他们说我装模作样,我杀人,他们说我本性难移,罪不可赦。
真是可笑。
我似乎习惯了这种生活,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坏种,世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恶妖。
就这样一点点,一步步,我的确变强了,自然而然有不少修士来讨伐我。
说我不知悔改,说妖族果然恶毒。
我没有耐心去听他们的废话,只不过是又多了几个刀下亡魂罢了。
那是他们自找的。
况且,我与那些妖族可不一样,我可不会伏低做小,逆来顺受。
讨好人类,真是下贱。
我也不会同他们一样,去吃那恶心至极的人肉。
有了足够的修为,我将自己的容貌定格在那小女孩的时期。
因为我发现,那些蠢货似乎很喜欢这样的脸,会乖乖的将自己的命,呈到我的面前。
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这张脸,姐姐是很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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