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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从南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苦行僧》,崔健。
愤青时代是过了,但木瑟就是喜欢崔健式摇滚,喜欢他某些怪异的咬字,比如把“来”唱飘成“嘞”、“有”唱压成“u”;还喜欢他突然的爆破音,沙哑而有质感,像起锈了的铁块,或者砖头、沙砾……
他脑子里总有一些古怪的形容词。
一首歌反复地听了几十遍,车程也行过一半了,耳朵有些麻,他摘下耳麦,拿出笔记本开始写东西,车身晃了一下,笔尖在纸上狠狠的划了一道线,他皱眉嫌弃的盯了两眼,把笔尾的卡通狗拔下,细心的把线条擦干净,然后又继续写。
“这笔哪儿买的,真可爱。”妇女试探的问了句,脸上带着笑。
“我自己做的。”木瑟吧狗头铅笔举起来扬了扬,并特别解释:“我喜欢笔头重些,有压力,写字比较顺。”
——他坚持认为字写得好不好,跟笔有莫大的关系,如果有人说他的字像枯枝般扭曲干瘦,那一定是因为那支笔不合他的手,现在合他手的笔真的太少了,他是跟人抱怨,即使是自己做的笔,也经常不合手。
“呵,我说呢,”妇女又笑,“刚还想买一支回去给我小孩儿呢,笔好看了可能就爱写作业了。”
木瑟犹豫了几分钟,依依不舍的把笔送给他,妇女忙欣喜不已的道谢,他笑了笑,又从包里掏出一只鸡头笔,一看妇女眼睛又亮了,忙低下头佯装写字: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
他囧了,拔下鸡头又把字一个个的擦干净,绞尽脑汁了半晌,重新下笔。
中午太阳正烈时,车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附近的站台停下了,妇女拿着大大的面粉袋下车,顺口叫木瑟去家里坐坐。
木瑟往窗外望了望,青山绿林红砖红瓦的别有一番天然去雕饰的风味,迟疑不决了五分钟,他拿上包匆匆忙忙下车,追上妇女,问她这附近是否有旅馆和饭店之类的地方。
妇女往前方一指:前面一里外有个小镇,镇上有旅馆。
木瑟谢过,赶紧又跑上车,到靠近小镇那站时义无反顾的下车了,坐在站台的棚子下等车子重新开动离去,他才欣喜的踏上铁轨,踩着一条条横轨慢悠悠的往前走,把卷到肘关节的衬衫衣袖放下,张开双臂做自由飞翔状,口中大声嘶吼:莫非你是正在告诉我,爱我一无所有,爱我一无所有,噢噢噢噢……
豪情万丈,不吼不快啊!
忽然,两声“嘻嘻”的清笑声从身后传来,木瑟牌唱机自动卡带了,他僵硬的转过头,身后不知何时跟了个背书包的小男孩,七八岁左右,黑瘦的小脸,笑起来会露出一口细白的牙齿,想朵小太阳花般。
“笑什么?”他故意板起脸,一步步退到他跟前,蹲下就捉住的细瘦的手臂,从喉咙里挤出机械声:“嗯?不想活了,我要吃了你,吸干血,咬光肉,剩下一堆森森白骨。”
“你吃人?”小孩儿吃惊的想挣开,奈何力气太小,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眼见着怪叔叔呆滞的脸越凑越近,他放开喉咙狂喊:救命啊——妖怪要吃人啦——谁快来救我啊——
木瑟囧了,讨好的露出了个自以为完美的微笑,放软声音道:“别叫了,跟你开玩笑的,我跟你一样是正常人。”
你不是。小孩儿防备的眼神如是说,低下头不敢看他,声如蚊讷道:“你放开我,我要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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