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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在封建社会,叶朝手下人命又该多一条。但法制社会讲究公平正义,书从灵又是个三观正常的人,叶朝不方便动狠手,便冷冷瞥了他一眼,给员工背上的猫喂了一口鬼气。猫又长胖了一圈,把员工压得背脊下弯,腰都直不起来了。书从灵:“……”真是世间难以承受之重。员工驼着背,心中惊疑不定,又害怕怪力乱神之事成真,只当是自己脊椎出了问题,扶着墙去了休息室。书从灵:“他……这个猫还能离开吗?”叶朝:“以前用咸鱼擦背,现在要用鲱鱼罐头泡澡。”书从灵:“……”还是给他留张便签提醒一下吧。孔雀君趁他们交流的时候,去购票点买了三张票回来,老人一看,急得拄了好几下拐杖:“你们怎么还不死心呢,不想活命啦?!”她语气挺冲,但话里话外的关心也不是假的。这种老一辈的人,心眼都比较实,要说服他们,就得上石锤。书从灵道:“您之前提到的那只黄狗,是不是大约半米长,耳朵缺了一个小口的?”老人狐疑地问:“你怎么知道?”黄狗以前是流浪狗,在垃圾桶里翻食物的时候被其他的狗攻击过,耳朵被咬下了一半。这个细节,除非见过黄狗的人,普通人猜不出来。书从灵心里叹了一口气,说:“它正在你的身边。”老人一愣,低头朝四周看去,可除了冷冰冰的地砖外什么都没有。黄狗狂吠护主的场面又浮现在眼前,在百鬼出没的第二天,它就死在了院子里,僵硬冰凉的身体掩护在房门前。老人眼眶绯红,张开嘴,音调颤抖:“你是说,阿黄还陪在我身边吗?”书从灵看了眼对着老人摇尾巴的黄狗,“恩”了一声。……次日,书从灵起床再次遇阻。他把叶朝赶出房间,快速套好了衣服,准点来到车站。昨晚那个员工一直在悄悄摸摸地看他,肩上的胖猫已经消失,应该是被赶走了。书从灵没有管他,和叶朝一起坐上了大巴。路程较远,山路又颠簸,书从灵坐到一半就觉得头有些发晕,胃也有些难受。他最讨厌坐长途车了啊,简直是对身心的摧残。肚子上一股暖洋洋的感觉蔓延开来,是叶朝把手放了上去。书从灵闭眼往他的肩膀上一倒。找个靠枕,睡觉舒服。才闭眼两分钟,叶朝就把他摇醒了。他困倦道:“让我靠一下,不然我靠玻璃去了。”后面这句只是为了加强威慑力,毕竟窗户硬邦邦的,靠着头疼。“衣服盖上。”叶朝道,解开自己的外套,披在书从灵身上。“你不怕冷么?”书从灵下意识地问道,说完又察觉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叶朝怕个屁的冷啊,只见过鬼怕白天的,没见过鬼怕冷热的。叶朝撂下一字真言:“傻。”书从灵:“……”你才傻。喜欢傻子的自己智商也高不到哪儿去!书从灵拢紧了叶朝的外套,上面有他常用的洗衣粉的香味。在陌生的环境里,任何一个熟悉的事物都能让人安定下来。书从灵很快和周公下棋去了。他梦见自己变成一只猫,叶朝则是一只豹子,两个猫科动物看星星看月亮探讨猫生哲学,没过多久探讨出了感情。豹子叼着小猫回到他的窝里,两只猫滚来滚去互相舔毛。书小猫还耀武扬威地踩在叶大猫的肚皮上,豹子肚皮软软的,脚感满分。本来一切都很美好,但等到大小猫洞房的那一天,他们就遇到了猫生里最严峻的问题:尺寸不匹配。哦。还有倒刺。书从灵被吓得魂都飞了,醒来时心跳快得快从喉咙里蹦出来。他往叶朝的颈窝里蹭,劫后余生道:“还好你是龙。”虽然可能有两个,但能变成人就好。——不然也太惊悚了,大小问题不能忽视啊!叶朝耷拉着眼皮,捏了捏书从灵的耳垂:“你刚才梦见什么了?”书从灵笑了笑,告诉了叶朝梦的大概,但也心机地删去了洞房那一段,不然就会显得他不正经,梦里都是春天的动物世界。他发誓这只是意外啊!叶朝似乎对猫踩奶那段很感兴趣,捏他耳垂的手也转为捏他的手心。书从灵:“……”我又没有猫肉垫。叶朝的指腹和指节上都有茧子,不影响他的手非常的好看,只是摸起来有些粗砺。书从灵问:“你会用剑吗?”叶朝说:“会,但我不用它。”“那你的武器是什么?”“刀。”书从灵好奇了。每次叶朝都是用业火干架,他还没看见过叶朝用兵器呢。
乖,给我。不要!这是原则问题!某吃货少女抱着一大堆零食誓死不从。他唇角带笑我做了二十八道菜。她冷静的上缴所有零食,嗲声嗲气亲爱的!你比零食重要!他是冷面的腹黑总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厨艺技能满点,追妻路上拿着锅铲遥遥领先。而把他改造成这样的小丫头采访中,她郑重其事我要吃一吨小龙虾!记者???跟谁说…如果您喜欢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离国时,他执着她的手说夕儿,待我再次归来,便千金为聘。谁知,她却等来了他的三千铁蹄压境!那时,她是大安最尊贵的十公主,他是北襄身在大安的质子。他说你若求我,我便放了你。...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生逢乱世,战火席卷天下,生灵涂炭,人命犹如草芥。及冠之时,仗义行侠四海,长剑在手,劈开一挂清明。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披荆斩棘,愿开太平。如果您喜欢太平客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得毒王传承,练就绝世毒功持残血之剑,吞噬无尽强敌修炎武战诀,锤炼强霸战体。武中之尊,毒中之霸。左持魔刀,右执残剑,主宰天下,弑破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