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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从灵连连点头:“想!”“可我不想告诉你。”书从灵:“………………”我想打你!叶朝审视着青年的神色,他眉毛上挑,漂亮的眼眸里写满了抗议,嘴唇抿成一条直线。是有点不满,但还没有到发怒那个阶段的表情。转换成猫言猫语,就是猫摇尾巴的阶段,再添一把火,猫就会哈气上抓了。“你不说就不说吧。”书从灵瘫在沙发上,保住抱枕,遮住自己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星辰般的眼眸,“但我们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了,你要好好修炼,早日报仇雪恨,为我减轻负担。”叶朝听得想笑,嗓音也就带上点低哑:“恩。”书从灵继续要求:“有事也不能自己扛,就像今天这样,什么都不告诉我是不行的!”叶朝不屑道:“小事而已,没必要——”那种级别的鬼怪,他一把火就烧光了,再补个觉,浴室里水声哗哗,叶朝把易拉罐收好,从衣柜里找出一套薄薄的毛毯,把它铺到沙发上。水声停了,没过多久,浴室老旧的门被推开,青年伴着氤氲的水汽出了门。他发梢湿润,身上套着宽松的t恤,虽然穿的大花裤衩很破坏气氛,但裤衩下的那两条腿又长又直。现在显然不是欣赏小崽子长腿的时候,书从灵连头发都没擦就气势汹汹朝他走来,羞愤地将叶朝禁锢在沙发和自己身板的空隙里,拉开了原本就宽大的领口,露出一道白皙的肩膀,锁骨下的曲线被阴影吞没。“你看你干的好事!”书从灵抱怨道,“我明天还要回学校呢!”叶朝抬眼,青年修长的脖颈上,留着两点触目惊心的血痂。他忘了,人类的伤口好得很慢。叶朝想要伸手去碰那处肌肤,但又生怕自己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手颤了一下,没抬起来:“留着呗,身正不怕影子斜。”书从灵凉飕飕道:“说得轻巧,又不是留在你身上的。”他都能想到,要是带着这俩血疤回学校,他一天能接到多少调侃的目光。叶朝说:“你可以咬回来。”书从灵气道:“我们两个是世界上最后一对吸血鬼,需要互相喝血保持生命吗?”如果放在平时,叶朝可能会被这句话逗笑。但现在想着自己好不容易留下的标记在书从灵眼里比蚊子包还不如,叶朝就想把他按在沙发上再啃个十分钟。——至少留到明天早上。这种自私的想法,在碰上青年坚持的眼神后,就烟消云散了。叶朝烦躁道:“我帮你把它搞掉行了吧。”书从灵开心了:“真的?”叶朝叹了口气:“真的。”
乖,给我。不要!这是原则问题!某吃货少女抱着一大堆零食誓死不从。他唇角带笑我做了二十八道菜。她冷静的上缴所有零食,嗲声嗲气亲爱的!你比零食重要!他是冷面的腹黑总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厨艺技能满点,追妻路上拿着锅铲遥遥领先。而把他改造成这样的小丫头采访中,她郑重其事我要吃一吨小龙虾!记者???跟谁说…如果您喜欢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离国时,他执着她的手说夕儿,待我再次归来,便千金为聘。谁知,她却等来了他的三千铁蹄压境!那时,她是大安最尊贵的十公主,他是北襄身在大安的质子。他说你若求我,我便放了你。...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生逢乱世,战火席卷天下,生灵涂炭,人命犹如草芥。及冠之时,仗义行侠四海,长剑在手,劈开一挂清明。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披荆斩棘,愿开太平。如果您喜欢太平客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得毒王传承,练就绝世毒功持残血之剑,吞噬无尽强敌修炎武战诀,锤炼强霸战体。武中之尊,毒中之霸。左持魔刀,右执残剑,主宰天下,弑破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