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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去了哪儿?”
莱姆搞不明白萨克斯干吗这时候关心丹斯的私人生活,但她直接无视了他不耐烦的白眼。
“圣巴巴拉。路上顺道去了一趟赫兹城堡……听着,我还在等你俩过来做客呢。孩子们真的很想见见你们。韦斯给学校写了一篇关于法医的报告,里面还提到了你呢,林肯。他的老师曾在纽约生活过,对你是久仰大名。”
“是啊,能去就好了。”莱姆应道,脑子里却只想着墨西哥城。
萨克斯听出了他声音里的不耐烦,莞尔一笑,告诉丹斯他们还有事得先挂了。
挂上电话,她替莱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他自己倒没察觉——然后两人望着窗外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一只鹰隼模糊的影子掠过视野。它收起翅膀,回到在莱姆别墅二楼筑的巢里。这在大城市里并不罕见——毕竟这里有数不清的肥美鸽子——但这些猛禽通常会选择更高的地方筑巢。然而不知为何,好几代鹰隼都选择了在莱姆的别墅安家落户。他喜欢看到它们。鹰隼很聪明,观察它们是件有趣的事,而它们也是完美的访客,从不向他索取任何东西。
此时,一个男人的声音忽然打破了平静:“所以,你搞定他了吗?”
“谁?”莱姆不快地反问,“你这‘搞’字用得可真有文化。”
说话的人叫汤姆·莱斯顿,是林肯·莱姆的护理员,他回答:“钟表匠啊。”
“没有。”莱姆愤愤地说。
“也就只差那么一点儿了,不是吗?”护理员问,他穿着一条深色休闲裤,一件笔挺的黄色商务衬衫,系着一条花朵纹饰的领带。
“噢,只差那么一点儿。”莱姆嘀咕着,“只、差、那么一点儿。这话可真中听。下次你被狮子咬住的时候,汤姆,要是护林员的子弹也只差那么一点儿射中狮子,你觉得如何?还是你会想:唉,等会儿,还是一枪中的打死它比较好?”
“狮子不是濒危物种吗?”汤姆回道,连讽刺的语气都懒得带上。他对莱姆的尖刻完全免疫。他照顾莱姆已经很多年了,比许多夫妻的婚姻存续时间还长,所以他也和那些最难应付的伴侣一样,对莱姆的脾气了如指掌。
“哈。真幽默,濒危物种。”
萨克斯绕到莱姆的轮椅后,双手按住他的肩膀,轻轻做起了推拿。萨克斯身材高挑,体形保养得比纽约警察局大多数同龄探员都好;尽管膝盖和腿脚常受关节炎的折磨,她的臂膀和双手却十分有力,而且很健康。
他们都穿着工作服。莱姆是黑色运动裤搭配深绿色的针织衫,而她除了刚脱下的深蓝色外套,还穿着一条同颜色的长裤和一件白色女士衬衫;领口的扣子敞开着,露出脖子上的珍珠项链。她的格洛克手枪插在腰间的合成皮枪套里,两支弹夹裹在弹夹套里并排挂在腰带上,旁边还有一支泰瑟电击枪。
莱姆能够清晰地感知到她手指的力度;他从近乎致命的脊椎骨折中存活下来,变成第四节颈椎以下高位截瘫,但肩膀上方的知觉系统还很敏锐。尽管曾经也考虑过接受高风险外科手术来改善身体状况,但最后他还是选择了另一种不同的复健方式。通过一系列专业的复健运动和理疗,他终于夺回了对部分手指和手掌的控制权。左手无名指是可以动的,被地铁梁柱砸伤脊椎时,这根手指奇迹般地并未受到任何影响。
他很享受手指用力摁在肌肤上的感觉,这让他觉得好像身体唯一剩下的知觉部分得到了强化。他垂目看了看已经没用的双腿,闭上眼睛。
汤姆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问:“你还好吗,林肯?”
“还好吧?除了苦寻多年的罪犯白白从手里溜走了,还顺便逃到西半球第二大城市里躲起来以外,我简直好得不得了。”
“我不是说这个,你脸色看起来不大好。”
“你说得对,我确实需要吃点药。”
“吃药?”
“威士忌,喝两口脸色就好了。”
“不行,你不能喝酒。”
“我说,要不咱们来做个实验。科学研究、卡迪尔理论、绝对理智。这总没意见吧?我很清楚自己的状态,所以接下来要喝点威士忌,然后跟你汇报实验结果。”
“不行,现在喝酒还太早。”汤姆无动于衷地否决道。
“已经是下午了。”
“还差几分钟才到。”
“真该死。”莱姆的语气还像平时一样粗暴,但实际上他早已沉沦在萨克斯精准的推拿中。几缕红发从马尾中落下,悬在他的脖颈上,有些痒,但他没有动。既然输掉了单一麦芽之战,他决定不再搭理汤姆,可后者的一句话很快便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你刚刚打电话的时候,朗打电话来找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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