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章(第1页)

沈拙清忿忿,化憋气为动力,把诗社倒是办得越来越红火。

成员原本只有外语系和文学系学生,渐渐,来尝鲜的人越来越多,502已经站不下这么些人。沈拙清一边准备着成立社团的立项材料,一边寻摸合适的集会地点——人多了起来,总不能老是半夜偷偷摸摸搞吧?

审批还没下来,鼓楼下的空地就成了新的聚集地。

沈拙清是不在意诗社究竟产出多少“诗”的。有时候,朴素的三言两语反而比绞尽脑汁写出的诗句更动人,这也是他偏爱听别人说故事的原因。可能正是这种随性惬意的氛围分外吸引人,作为一个“编外社团”,丛林诗社的名声却比许多小社团都响。

那会儿,顾城、北岛正时兴,n大宣传栏里总会贴出每周精选的字画或文章,散文短诗那一栏里,有一大半是诗社成员的作品。

李方潜站在橱窗前,发现每一个作品下面,都写着:指导老师郑钦译。

“我以为他会很忙。”

李方潜有次在社里读到一篇很有意思的文章,发现指导老师仍是郑教授,不禁感叹:“事情这么多还对学生这么上心,是我以后的榜样了。”

当时郑钦译没挨住沈拙清的软磨硬泡,做了诗社的指导老师。只是,他不像其他社团老师那样只挂一个名头,而是真的每周都会组织围读,并且像“改作业”一样细细品读成员的作品。

听着李方潜夸自己的恩师,沈拙清语气不觉都荡漾起来:“那是!郑老师可算是文学系头号榜样了吧?”

他会跳出大纲花两个小时聊电影里的多元文化和宗教,满眼含笑的听学生热血上头的演讲;对生活充满了温柔的期许,爱把凌晨说成子夜,熬到两点改作业被他称作“品尝诗歌与幻想”,点滴俗事对他而言是跳脱出来的音符。他热衷于记住每个人的名字。

李方潜看沈拙清这副手舞足蹈的样子,甚至后悔自己挑起了这个话头,只好笑着打断了:“看你这么喜欢郑老师的课,不如以后留n大当老师,从学生变成同事?”

沈拙清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能留当然好啊,不会有哪个n大人不想留吧?”

只是,n大的青年教师计划,需要留洋经历与至少同等级的硕士学历。沈拙清沉默了一会,突然问道:“李师兄呢?在b大读完研还会回n大吗?”

“回!”李方潜不假思索地答了,一刻都没停顿,“哪个n大人不想回?”

-

郑钦译有时也会和诗社成员一起围读。

在一个紫霞漫天的傍晚,他们幕天席地,花生米和清酒摆在餐补上。郑钦译替大家盘下来一个河边的场地,一堆毛茸茸的脑袋挤在一起,面向北方。

“可惜我不教毕业班。”郑钦译目光灼灼地望着远处,“不然,过几年,还可以陪你们看世纪之交的最后一场晚霞。”

沈拙清撒娇似的赖在他身边,软绵绵说道:“不教我们也可以一起看啊!”身边瞬时响起此起彼伏的附和,七嘴八舌地说舍不得陈老师。

郑钦译兀自盯着翻滚的彩雾。入秋后,五六点光景的地面还有些余热。一群人突然静默了,齐齐望向河对岸。

晚霞的颜色随着太阳消失渐渐暗淡下去,但万家灯火星星点点,映在水面上,波光粼粼。

“河灯!”一个物院的姑娘指向另一边,大家随着手指望去,只见斑斓的灯带绕河而亮,那一瞬间的浪漫,就像突然吃到了蜜糖。

他们开始窃窃私语,聊起未来与梦想。

往后的十余年里,会有人站上讲台,也有人穿起白大褂,有人继续以笔做剑。

在各行各业奋斗着的他们会下班,回家后疲惫地打开一个叫做“微博”的软件,在本地板块刷到#n市晚霞#这个话题,猛然想起1997年的这个秋天。

然后油然而生地感慨着:啊,原来这就是属于我们的时代啊。

作者有话说:

#李方潜对文学院的误解被沈拙清加深了#

第10章修罗场

枯萎的爬山虎密密地遮掩着墙体,鼓楼里的歌声都被嬉闹声盖过了。一个穿布鞋的男生爬起身,草沾在外套上,怎么都扯不掉。

这天之所以分外热闹,倒不是此次香港回归的围读主题有多符合口味,而是因为,刘柳的神秘女友,终于要慕名而来了。

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连沈拙清也只听其人、未见其面。大家爱听故事,但也没什么窥私欲,那位青梅姓甚名谁都一概不知。但家属主动来观摩就不一样了,孙乾明摩拳擦掌准备了好几首长诗,还特意穿上顶青春的白毛衣。

“嫂子来又不是你对象来,你拾掇这么帅做什么?”沈拙清打趣道。

“什么嫂子,是弟妹!”孙乾明拿摩斯把头发往后抓了抓,臭美了一会儿,“咱作为兄弟,当然得给二刘撑场面!欸你赶紧换一身,长这么好看都不显摆,当502没人啦!”

最后,沈拙清只能穿着薄薄的裤子,坐在草地上冻得瑟瑟发抖,默默腹诽孙乾明。

嗒、嗒、嗒——

皮鞋的声音从身后响起,还没抬头,就已经看到一双皓白的脚腕。牛仔喇叭九分裤衬着腿又长又直,脚上一双圆头皮鞋,踩在草地上带来一阵清风。

啧啧啧,美人的打扮都是相似的,这鞋怎么这么——

论咒灵和妖怪的相性程度  西岸  密室之神 学校  时光伴我情深  野骨(校园1v1,H)  平行科技公司  重生之诀少的军医妻  琴深不知处  俺爸是极品[七零]  七零小幸福  如若没有蝉鸣  翻转~我的爱  放开我的安妮  长风无期  星星、星星,请微笑。  炮灰女拯救男主历险记  发现自己是古耽文女配后将美男帅哥们强制上了  焚风  角色扮演家(高H)  黑道之骄纵(futa)  

热门小说推荐
修心录

修心录

法道门仙诀,成不朽仙体修巫族体术,锻不破金身。练妖族神咒,凝不灭神尊得仙府奇珍,开天地乾坤。三脉同修,五行归元,一人为王,万古称雄。如果您喜欢修心录,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

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

穿越后,洛千汐只想当条低调的咸鱼,日常说说书,吊吊听众的胃口,足矣。然而某天,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举国团宠。王孙贵族权臣世家纷纷找上门来,送礼的送礼,约饭的约饭,各种讨好她。有人想听霸王书?军机大臣眼一瞪,抓了。有人敢挑刺书不好?太傅眉一拧,毫无欣赏水平,功名夺了。洛千汐轻轻咳嗽一声,老太后立马派了御医过来替她诊脉。洛千汐悔啊,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吊皇帝陛下的胃口。可面前这个一脸宠溺笑容,总是喜欢对她动手动脚的家伙,当真是皇帝大人?不是说皇帝陛下清冷孤傲,不近女色,不苟言笑吗?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面对制度森严的皇宫,洛千汐是拒绝的。皇帝陛下大袖一挥,改。行走坐立皆有法度?洛千汐可在宫中自由奔跑。宫闱重地旁人不得靠近?洛千汐可自由出入。皇帝需要设置三宫六院?什么陈规陋习,废之,朕独娶皇后一人。这一世,他把她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唯有一事,皇帝陛下与洛千汐较上了劲。洛千汐独生子女大法好。皇帝陛下多子多福才是真。如果您喜欢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游走在晚清的乱世理工男

游走在晚清的乱世理工男

作为一个科学修养很深的理工男,竟然穿越了,这太匪夷所思了!但是!遇事不决,量子力学!时乎,命乎来都来了,想我殚精竭虑多少年都不一定发一篇sincere如今岂不能直接开专栏!讲讲人类最波澜壮阔的科技史看看那个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聊聊一个本来快乐简单的理工男在风雨飘摇的时代中不凡的际遇如果您喜欢游走在晚清的乱世理工男,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的神捕小师弟

我的神捕小师弟

陈玄黄重生古代,脑中藏书千万册,只要读书时,修为都会稳步增长本想拜入名门正派,却被无良师父诱拐去了清凉派偏赶上清凉派家道中落,师徒五人被迫当了没有编制的捕快徒儿们,我们的目标是什么?赚钱!赚钱!赚钱!赚钱之后呢?光复清凉派!重返小清凉峰!如果您喜欢我的神捕小师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清冷校草宠入骨:我的丑丫头!

清冷校草宠入骨:我的丑丫头!

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他撇着清冷的眸子,恶狠狠的说。后来,他薄凉的唇吻着她的唇,低低的说,丑丫头,我看上你了,做我女朋友吧。大学甜宠读者群364186117。更多简介时而萌,时而搞怪,时而刚直女的暮安然,原本是一枚无敌小可爱,可是因为一些原因,变丑了一段时间。她男朋友不要她了,还和另一个女生一起暗中耍她!呵!她的真心,喂了狗!她暮安然丑?呵呵呵!如果您喜欢清冷校草宠入骨我的丑丫头!,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末世大佬穿八零,主角团胆战心惊

末世大佬穿八零,主角团胆战心惊

炮灰逆袭虐渣打脸爽文有cp甜宠末世大佬宋简初因为砍僵尸上瘾,兴奋过度而亡。再次醒来,发现自己穿到了一本年代文里,成了给女主送装备的炮灰女配,还绑定了剧情辅助系统。系统发布第一条任务请宿主从家里取一斤面粉送去给吴秀秀,否则宿主会在两小时内暴毙身亡。宋简初她是脑子有坑,才会做这种事。系统发布第二条任务请宿主拿一斤鸡蛋送去给吴秀秀,否则宿主会在十小时内暴毙而亡。宋简初这是真把她当送装备的工具人了?很好,她送。宋简初送细粮,吴秀秀不要。宋简初送鸡蛋,吴秀秀不要。等所有人离开,吴秀秀一脸怒容。宋简初,你以前不都是等没人了才给我送粮食的吗?宋简初冷笑。这种玩意还想从她手里抢装备。做梦!于是,系统发布的任务宋简初全完成了,可吴秀秀越来越不对劲了。系统懵逼。宿主,你只是一个恶毒女配。宋简初平静你就说恶毒女配做的事情我做了没有?如果您喜欢末世大佬穿八零,主角团胆战心惊,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