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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假期,少不得约出来一起玩耍,毕竟上了大学就各散东西,要出来聚会亦非易事了。戴志便充当搞手,办了一个「救救路痴大行动」——主要是针对李旭的。说起来,李旭也是个迷糊的人,身为男生,理应方向感较佳的,却常常迷路。初中时,还曾经在市中心的大商场迷路,可他已住在这社区十多年了。
他们四人之中,方向感最佳的就属戴志,据他本人所言,这全赖他的野性直觉云云。陈秋的方向感也不错,很快就摸熟一个新地方,王秀明的方向感比陈秋更要好上一点点,经常自称是李旭的「导盲犬」。林春则是不过不失,只要事前大约上一上googlemap,便不会出什么大差错。
李旭可惨了,无论是会考或高考,都要腾出一天时间,跑遍各个试场,确保自己不会在应考当日迷路。会考时,就是由王秀明带他去找每一个试场。高考开考前半个多月,王秀明给他发了一个电邮,里面有个附档,下载来一看,赫然是几张截图——都是从googlemap截来的,上头显示了李旭要去的几个试场的地点。几张图都用photoshop处理过,王秀明用红色粗线条圈起重要的地点,加了点註释,例如:「走到这里,见到邮局,转向右方」、「看见漫画店,再走五分鐘便是了——可不要走进去看漫画啊」……
只是,无论那语气有多似王秀明,那些字句仍是冷硬的新细明体电脑字,而不是王秀明手写的字,更遑论是听到他的声音、看见他的人。李旭说,他当时伏在电脑桌,不敢看那些截图看得太久,怕自己绷不住。
「那傢伙真无聊。上googlemap,谁不懂,偏要花时间去cap图,还要搞什么后期处理,真是无聊得紧。那些学校全在附近,谁会迷路?我本来就识去了……」话虽如此,李旭还是将那些截图全部印出来,放在他惯用的文具袋中,每次都带去考场。
言归正传,他们这个所谓的「救救路痴大行动」,就是将大家约出来,去一些他们不熟悉的地区闯一闯,这次他们去s市。s市是全香港其中一个最国际化的地方吧——是着名旅游点和商业区,重要的程度仅次于c市。事实上s市很小,就是多博物馆,科学馆、天文馆、文化中心、歷史博物馆,也多名店,一条大街数下去,是chanel、gucci、armani,还有很多林春讲不出的牌子,陈秋倒如数家珍,他说:「我老豆常带我妈到名店买东西,可我妈总是随意挑一两件最便宜的东西就算。人都死了,那贱男人从来都不知道我妈想要什么,真好笑。」
林春他们不觉得好笑。戴志伸出手,掌心朝天,望望阴暗多云的天,说:「好似下雨了。」然后他舔了舔唇,说:「真的,刚刚觉得有雨点落到嘴上。」
「白痴,雨水是很脏的,你还吃进去!」李旭大嚷,话音刚落,雨水点点滴滴落下来,先是黄豆大的雨点,再来是绵密的雨丝,遽尔成了铜钱般乱打在他们身上。人人鬼叫起来,林春掏出缩骨遮,急忙打开,陈秋便到伞下避雨,可怜李旭的伞子不知怎的,跟他袋中的耳机勾缠成一团,搞了好一会儿才打开伞,其时他与戴志都湿了大半个身子。
陈秋得意地拥着林春,比了个v字胜利手势,说:「呵呵,还是我这边快。咦,现在这么早,你们就去洗澡了?看、看,全身上下都湿透了,我还是习惯晚上洗澡,用的是热水,不是雨水。」
戴志嘻嘻笑:「我就是喜欢这样,吹啊(註一)?这样才够天然呢……」说着,他把半个身子探出伞外,雨水淋得他头发也贴在额上,一条条水柱源源不绝从发间沿着轮廓流下来。
「你疯了吗!难得考完a-level,你却去淋雨,等会儿生病就惨了,健康是很重要的……」李旭喋喋不休,戴志一句顶过去:「你也配说健康吗?是谁为某人捱了几晚通宵?是谁因为联络不上某人,而弄得食慾不振,搞出个胃痛来?」李旭才静下来,恨不得把戴志踢出去,让他淋雨淋个够。
他们跑入一个大商场避雨,里面都是名店,自是没什么意思、忽然戴志像发现新大陆似的,指着某个方向叫:「喂!!!是citysuper,这次挖到宝了!!」citysuper是高档的超级市场,里面卖的都是有机食物,或者从日本、美国等地运来的高级货,一般只有中產才捨得光顾,寻常百姓都去惠康百佳而已。
李旭一掌拍上戴志的后脑,压低声音说:「你要死!在这种地方大叫大嚷,多丑!」四周都是衣着光鲜的中產,甚或是真正的有钱人、阔太太,林春他们四个大男生湿得像「落汤鸡」般,又一进来就叫嚷,惹人侧目。
戴志毫不在乎:「那有什么所谓,这里又没写着『不准喧哗,严禁穷人内进』,我叫叫而已,又没害着人,怕什么?」
「就是、就是怕……」李旭脸也红了,最后气呼呼地别过脸:「总之就不好!我说不出来!」
林春逕自走往citysuper,说:「不是要去逛citysuper吗?光看不买也好,倒想看看那些货品有多贵。而且戴志伟也说的没错,反正保安也没过来骂我们。倒是李旭你应想想,为什么我们去了一个高级的地方后,就不由自主会安静起来,彷彿有钱人都是优雅、高贵、安静的,而穷人则是嘈杂如猪。事实上,那些衣冠楚楚的华丽有钱人,心肠比寻常人更加骯脏,一旦涉及到利益,『反转猪肚就是屎』。一些善良的草根阶层却等同低级、穷、脏乱,难道不是不公平吗?」
陈秋莞尔一笑,拉住林春,低语:「既然你这么看得开,要不我们做个实验吧。」
「……什么实验?」林春总觉得陈秋的笑容不怀好意,可偏偏那副清净的眉眼染着一种顽意,莫名的俏皮讨喜。陈秋笑着说:「我在这里吻你一下,看看四週的人有何反应。」
林春二话不说甩开陈秋的手,一支箭似的飞入citysuper。戴志扯着李旭,莫名地兴奋,一併杀入citysuper。citysuper的特色就是冷——冷气开得异常大,尤其他们刚淋过雨,立时冷得肩膀一缩,林春已打了个喷嚏,可他们几个粗心的男生,哪会像女生一样,每次出街例必带件外套呢?也就只好熬冷了。
惊叹声此起彼落:「哗,十多廿颗车厘子就要卖五六十元」、「超多芝士!全都像老鼠会偷吃的那种芝士,还真有很多洞口」、「看、看!一排巧克力就要四五十元,还有这盒糖……妈的!日本货就这么了不起吗?不过只有十颗,就卖三十元」……
他们简直像观光客,看到什么事物都觉得新奇,都要大吃一惊——只除了陈秋,比这更贵、更高档次的东西,他一早就见过了。他跟林春说:「有什么想吃的?我给你买。」
林春心一跳,觉得自己像小孩子,又似被陈秋包养的情妇,想来平时在陈秋家一文也不用花,更觉不自在,遂说:「用不着。」
「喂,秋秋,是不是听者有份?我又要!!」戴志拿着几碟高级牛肉,涎着脸跟陈秋说。李旭一脸嫌恶:「你又不是林春,谁会买给你。你哪天学得到林春一成的才学,再叫陈秋给你买东西吧。」
这时,林春的眼光飘向一旁——酒柜。上面放着一排排红酒,以及一罐罐啤酒,不论是最低贱的蓝带青岛,或是较高级的比利时啤酒、德国黑啤,一应俱全。他不知不觉走过去,拿起一罐廉价啤酒,一看,酒精含量是3.5%。戴志走过来,笑说:「书kai子喝过啤酒了吗?」
「……还没。」
戴志夺过林春手里的啤酒,拋了拋,说:「好!书kai子有志气,不接受秋秋的小恩小惠,我戴志伟看你有恩于我,就请你喝一罐啤酒!牌子任挑,但价钱不得超过十五元。」
结果,回程时,林春干下人生里其中一件蠢事——就是在车上喝了他的第一罐啤酒。事后晕陶陶的,迷迷糊糊被陈秋拐回独秀居,醒来时穿着陈秋的衣服。陈秋坐在床边,一脸满足的笑容,酷似狡兔,说:「我给你妈拨了个电话,说你突然不舒服,就回了我家休息。」
「不舒服……」林春搥着着沉重的头,一阵头重脚轻的,又倒回床上,掩着眼睛说:「什么休息,倒比原来更累了,君子不应乘人之危,你竟然……」他简直似粤语残片中,那些被人下迷药的女主角。
陈秋嘻嘻低笑:「你竟然将我称为君子?未免太看得起我。但是……偶尔喝喝酒也不错。」说着,他舔舔唇,惹得林春又羞又恼,然后陈秋便出去张罗晚饭。
註一:「吹啊」,用以表示轻佻或不屑,多富挑衅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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