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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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总是想被人记得?」林春问。

「你不想被人记得,那才奇怪。」陈秋轻笑。他们走下桥,在榕树下的桌椅并排坐着,夜色与树影拉起一道薄帘,隐去他俩见不得人的、依偎着的身影。

「人总是想被他人记住,至少要有一个人记得自己,才不枉活过一场。你有见过流浪汉吗?他们在世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没有家、没有爱人、没有亲人,一天倒在街头,死了,也不会有人出来为他做殮葬,难道不悲哀吗?我总觉得,人需要被他人记得,才算是真真正正在这世上生根、好好活过一场。那么,就算我们死了,还可以活在对方的回忆之中,不会消亡。」

「你为什么如此害怕消亡?人生,而死,不是一件顶自然的事吗?难道你也想像那些骚人墨客,死后留得个不朽?」

「我没兴趣得到不朽。人死了,还要让后世人指指点点,评头品足,那太可怕也太沉重了。我指的『记得』,是想一些重要的人记得我而已。一个人没有多少时间,就在我们说话的档儿,已经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剎那。人很少察觉到自己分分秒秒都在老去,但我们都逃不过死亡。做一个死了之后也没有人为为自己感到悲伤的人,你能够想像吗?

「一个人可以过得逍遥,没有任何人事能捉得住自己,那也同时意味着孤独。是的,我特立独行,玩cosplay,穿女装,但全部都是假的。我不是叫做『秋秋』,我不是女人,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上年的中秋节,我们去跳楼,那时我就这样想了。

「每个人本来都是可有可无的,就算是伟人,如曹操、秦皇汉武,都能于当世左右大局,可即使他们死了,世界也不会倒下。每个人都是与他人建立了关係,才变得不可或缺。比如你死了,你妈会恨不得跟着你去,于是你变得重要。我想成为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人。假如你记得我、在乎我,我就能够变得重要。」

「为什么一定是我?假如是别的人记得你,你也会变得重要吗?」林春下意识问,就连自己也不肯定自己在说什么,但又隐隐知道话语背后的含意。

陈秋拥住林春的肩,靠在他骨稜稜的肩膀上,说:「不一样。必须要双方将彼此视作重要的存在,才能建立对等的关係。就算其他人记得我,但我不记得他们,那关係就变得没意义了。无论未来如何,我可以肯定,我会记得你这个人,林春。」

林春低笑,也轻靠着陈秋的头,脸颊感觉到陈秋柔软的、刺刺的发,心柔得像化开来的水,无边际地蔓延到更广阔的大地,他轻柔地说:「我也会记得你。就算到了不得不分开的时候,我也仍会记得陈秋这个人。」

林春来不及看陈秋的表情,他的唇就贴上来,轻贴着他的唇,浅浅吸吮着,顽皮的舌尖挑逗着对方的唇,带起一丝颤慄与情热,让人头皮发麻,神志都不清醒了。林春又记起陈秋的戏言——「你什么时候才肯让我做一次?」

或许……不,没有「或许」,林春知道,过了这一刻,以后就未必有此时的心情。「记得」——要怎样做才能永远记住一个人?要痛?要快乐?要堕落?人在世上活几十年,如何能确保自己会记得一段年少时的荒唐日子,如何能保证自己到死到老仍记得这个美丽的少年?他想陈秋让自己狠狠地痛一次、爱一次。并不是为了达成陈秋的心愿,而是单纯为了林春自己——他不想忘记。即使日后,他和陈秋要以难堪的方式分开,他亦想要记住陈秋的好,而不是记住他的坏。记住一个人的坏,只能让自己去恨、去痛苦,但记住一个人的好,却能将自己从痛苦丑恶的现实生活中拯救出来,麻醉自己,使自己再也记不起生活的煎熬,使自己还有勇气走下去。

他要记得陈秋的好、陈秋的美。

林春知道,若干年后,当他想起年少时对陈秋说过这句话,他亦不会后悔——「你不是问过我,什么时候让你做一次吗?我的答案是,现在。」林春身子往后靠,跟陈秋的唇拉开一点距离,哑着声音说。

陈秋愕然,好似接收不了林春的话。林春看他把眼睁得大大、半张着唇的样子,驀地感到好笑,又生起一点怜惜的感情,遂凑上去,类近挑逗般在陈秋洁白的脖子舔了一下,湿凉的触感挑起一阵奇痒,一种情热迅速聚到下腹去。陈秋推开他,微喘着气说:「你在玩弄我吗?你在开玩笑吗?」

「你所认识的我,会向人开玩笑吗?」林春如是说,那埋在陈秋颈窝处的头抬起,微细如丝的眼里盛着认真与狂热,像个喝醉酒而又出奇清醒的人。

陈秋半晌说不出话来,胶着的视线定住两人,彷彿谁动了,就会引爆一个炸弹,将他们烧成焦炭。一触即发。四周的空气热起来,迎面吹过来的秋风那么的冷,也带不走这热潮。青春的时候总要做一些傻事,也只有这些傻事能带入墓中,一生记住。他们现在所做的事,是这些重要的傻事中的其中一件,或是真正重要的事呢?

「苏州过后没艇搭(註一),过了今晚,我肯定不会再有这种衝动。你会害怕吗?难得我拋开了所有顾忌,你却放不开了。你不是跟女人做过很多次吗?合上眼,关了灯,当我是女人般做吧。」说真的,陈秋以什么心思跟他做爱,林春并不在乎。他只想要一个回忆,是快乐又好,痛苦又好,都不重要,他只需要一些东西去证明自己荒唐过、认真过、顺着自己的心意好好活过一次。

「我不喜欢你这么说。为什么说得这么委屈?你是男人,我很清楚,我从来没将你当成女人,正如你常常说我长得美,可是不会将我看成是女人。」陈秋探入林春的衣襬底下,抚上他那没有赘肉的腰肢,骨感,热得像火炭。林春没有闪避,陈秋的声音低哑得很,听起来像别人的声音,林春从来不知道他的声音是如此磁性,让听了的人也感到羞怯。

「会很痛的,你知道吗?男人跟男人本来就不应该做爱。」

林春前所未有地清醒,他第一次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要设法抓住那想要的东西。他有点明白陈秋所讲的「欲望」。想得到某件事物,便扑上去,不顾后果地将那东西紧紧抓住,成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毕竟有试过去争取。

「『应该』?」林春略带讽刺地笑着:「我真没想过会从你口中听到这个词。我们不是早就做了不应该做的事吗?我应该服从师长,做个死板的好学生,脑中除了规则与知识之外,就什么都没有。我都做了,但从来没感到快乐。我应该找个好女人,谈场认真的恋爱,结果我没这样做,却看到了很多……我没想过自己会见到的事物。我知道你也这么觉得:愈是跟着规矩,去做些『应该』做的事,所得到的就愈少。到头来,我们都没得到过什么。」

陈秋反覆摸索着林春的身子,把林春的上衣掀开一大片,林春正想说话,唇却被陈秋攫夺,他被逼张着嘴,承受陈秋的狂热,唇好像被咬破了,一阵铁锈味涌入口内。林春受到惊吓,仓皇间想逃开,衣领已被对方揪住,林春成了一隻飞蛾,以半是害怕、半是期待的心情,等着被陈秋的火吞噬。

註一:苏州过后没艇搭,意指错失好机会后,机会就不容易再来到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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