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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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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后海酒吧,大多聚集在什刹海的银锭桥畔。
那些藏在后海的清净酒吧,充斥着文艺、理想与个性的场所,得有一双慧眼,才能寻到。就像去旧货市场淘宝贝,淘到了是运气,淘不到,也只能认命。
这后海的酒吧,与三里屯的不同就在于它有底蕴,闹中取静,这游客来一听——胡同里的酒吧!
嘿。
白天是遛弯儿的、逗鸟的、赏花的,等入了夜,又变成了年轻人的理想天堂。
全国上下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就只这地界儿有,可不是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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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在后海边上,有家酒吧就很值得说道,名字很长——“十八岁的天空十七岁的你”。
老板是个有理想的人,年轻时候吃够了生活的苦头,受尽了社会的毒打,人到中年,幡然醒悟,就在这后海的胡同里,开了家酒吧。
只许说理想,不准谈钱。
千里眼靠着吧台,叫了十瓶“风花雪月”。
风花雪月,是云南当地的啤酒。老板不辞辛苦,从云南运回后海,最适合谈理想的人。
“这风,是后海的风;这花,是胡同的花;这雪,是故宫的雪;这月,是跨越将近三千公里,从北京到大理,‘千里共婵娟’的月。”千里眼咂一下嘴巴,心生感慨。
光头老板给他鼓掌:“说得好。”
“我这眼睛,也是能看千里的眼睛。”他指一指自己。
“哦?怎么个说法?”
“我,”千里眼抡圆了胳膊肘一挥,“从十五岁混到现在,十年了,兄弟无数,兄弟们的眼睛,就是我的眼睛。”
“难怪见你,一身侠气,原来是江湖中人。”光头老板向他做了个手势,“敢问兄弟,如何称呼?”
“我姓闫,名革,马革裹尸的革,叫我闫哥就好。”
“好名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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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我这经历,要写个自传,也是能写一百万字的。我这十年,就这十年啊,能比得上普通人半辈子!”他扯出一个极神秘的笑容,“我就是低调,从不说。”
光头老板搓了搓手,眼睛从小圆墨镜上方探出来觑他:“那不如今儿咱就......说它一说?”
千里眼摸着下巴:“说也无妨,只是这些故事啊,别人给钱我都不讲的......”
“您瞧瞧您瞧瞧,还跟我客气!今晚这些......”光头老板给他码好啤酒,“费用全免!”
“老板,爽快人!就从......就从我的身世说起吧。”
千里眼生在陕北,自记事以来,没见过父亲,打小只与母亲、外婆一起生活。
上有老下有小,家里的重担全落在他妈身上。老人上了岁数,牙口不好、胃也不好,偏偏管不住嘴,有些东西老人家吃不得,非要吃,吃出了问题就要跑诊所、跑医院。
说也说不听。
千里眼呢?村里的混球儿。
一放了学就见不着影,这小不懂事的,他不知愁啊。
“我妈当时买了瓶农药,准备自杀。”千里眼打了个酒嗝,喝多了有些头晕,他甩了甩脑袋。
他妈是家里的顶梁柱,真要撒手不管,这家里老的小的,也没命活。
“所以,令堂是舍不得您,放弃了吧?”光头老板感慨道。到底是血浓于水,终归不忍心到那个地步。
“不。”千里眼伸出一根指头,左右晃了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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