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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看起来很体面,说话和气,给人好感。
余华心中受用,问:“大姐是社里的编辑。”
女士点点头:“对,我是一个编辑。”
余华笑道:“大姐你说修改,我就修改呗,但我有一个条件。”
女士:“什么条件?”
余华:“我写作上如果有什么问题,是不是可以直接来找你交流。”
女士朝要说话的林编辑摆了摆手:“如果你不嫌老年人唠叨,随时来找我聊稿子。”
余华:“大姐你叫什么名字,以后也好称呼。”
大姐:“我叫杨沫。”
余华吃了一惊:“林道静,《青春之歌》?大姐,我是读你的书长大的。”
刚才余华和林编辑争执的时候,其他作家都担忧地看着眼前一幕。此刻听到这位令人尊敬的女士是杨沫,轰一声都喧哗起来。“
“杨沫,她是杨沫。“
“太好了,终于见到我的偶像了。“
“和我想象中的她一样。“
《青春之歌》是杨沫写的长篇小说,一九五八年正式出版发行,相当于她的半自传体小说。故事说的是女主人公林道静在抗日战争时期,从九一八事变到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中,从一个普通学生成长为革命者。
其中还描写了林道静的两段恋爱和婚姻,这在当时很惊世骇俗,很离经叛道。也正因为如此,小说一发表就受到了青年热烈的追捧。
有人在里面读出了爱情,有人在书中读到了战斗精神,有人在书中看到了青年人应该追求什么样有意义的人生。
后人或许不知道杨沫在当时相当于青年的精神图腾,是顶礼膜拜的存在,就好像西方年轻人心目中的鲍勃迪伦以及四个利物浦的小伙子披头士。
再后来,某作家还写了一本《青春万岁》,也是写青年精神的。
九十年代之前,一提起最能代表青年人的文学作品,必然会有《青春之歌》和《青春万岁》。
只不过,两青春中,估计也只有《青春之歌》能够流传后世,《青春万岁》还差了点火候,大师和一流作家的差距还是很大的。
余华这种瞪大眼睛的震惊表情,杨沫以前见得多了,也不意外,笑问:“余华,你什么时候读的青春之歌,哪一版?”《青春之歌》先后出版过好几次,期间她大改过。
余华:“大姐,我看的是小人书。”
小人书的书名叫做《林道静》。
众人的面色都是怪怪的,余华你一个作家和前辈交流的时候,竟然说只看过人家的小人书,这这这……
杨沫:“好看不?”
“好看。”余华回答说:“画得很好,林道静好漂亮。”
杨沫哈哈笑起来:“是很漂亮,我看过。”
史铁森忍无可忍:“余华,别说了,杨大姐,对不起,对不起。”
杨沫回到办公室里,看到外面正在面红耳赤争执的史铁森和余华,心中竟有种说不出的喜欢。她转头对林编辑说:“老林,这次改稿会其实作家们的水平都不是太好,唯独外面这两人相当不错。我有种预感,这二位将来都会成为伟大的作家。”
林编辑对余华还耿耿于怀:“总编,我持反对意见,余华什么态度。”
杨沫:“你对余华有看法我能理解,这就是一头野马,跑得快,跑得没有章法。但艺术是不需要章法的,一个能够成为艺术家的人,需要的是天马行空,而不是循规蹈矩。这样,余华的稿子我来负责吧。”
林编辑吃惊:“总编,你的身体,还有你的视力,再看稿子不好的。”
《北京文学》以前在长达十多年的时间是没有总编和社长的,这涉及到特殊十年的所谓的斗争。因此,一把手的位置长期空缺,直到前段时间,上级一看,如此重要的文学刊物没有总编太不像话,就把杨沫调过来,请老先生暂时掌管刊物一段时间。
杨沫说要亲自负责余华的稿子,那是对他相当地看重,要当成重点作家培养。
外面,余华和史铁森吵完,和好,勾肩搭背去逛街,看到他的背影,林编辑怎么也想不出姓余的身上究竟有什么地方值得杨沫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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