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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那里感觉实在没意思,索性也拿出纸笔,坐史铁森的对面开始写稿。
咦,写什么呢?
余华忽然感觉内心中有点茫然了,他今年的创作状态很好,在杭州和南京的刊物接连发表了两部短篇小说,在文坛崭露头角。现在的《星星》又被北京文学看中,参加了改稿会。如果不出意外,应该能够被刊载。
连续几部小说的创作下来,有点掏空他所有灵感的意思。现在猛地提起笔,内心中竟空荡荡的,实在没有什么可拿出来得。
在桌前坐了半天,笔尖的墨水都凝结了,竟还是没写一个字。
相反,对面的史铁森运笔如风,唰唰唰,就没停过,转眼就写了两页稿子,大约五六百字。
史铁森抬头看了他一眼,表示同情,然后继续伏案。
余华憋屈啊,玛德,把史铁森给比下去了,那可怎么行呢?我必须写,飞快写,比史铁森写得快写得多,不能输。
那么,写什么呢?
余华心中突然想起读《风雨天一阁》那夜的情形,想起自己所受的孙朝阳式的巨大震撼,想起江南的凄风苦雨,想起那浓得化不开的黑夜,一种悲伤在心中弥漫开了。
仿佛受到一只无形的手所指引,他落笔了。
他要写一部短篇小说,写寒冷中的温暖,忧伤中的温柔,写一个女子,写老家海盐。
这一写,状态就起来了,也不考虑什么文法和谋篇布局,然后就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彻底放飞。
钢笔在纸上彷佛活过来,流水一样倾泻,这种痛快劲儿真是前所未有。
写着写着,余华抬起头。对面,史铁森也抬头,二人目光碰到一起,然后又落到对方稿子的页码上。
稿笺纸的右下角都有个第几页的标注,免得写稿的时候弄混了。
余华写到第四页,史铁森写到七页。不过,余华视力好,体能好,看他的速度应该能很快追上来。
史铁森心中一凛,又埋头继续码字。
大史又写了两页,抬起头,一看,诶,余华已经写到第八页了。这人……笔头子怎么快成这样?乱写涂鸦的吧?
恰好余华也抬起头看过来,二人目光再次碰在一起。
他们是较上劲儿了,内心暗暗发誓,绝对不能输了。
就这样,两人一口气写下去,直到写到日色西沉。
史铁森满意地放下笔,甩了甩发酸的手腕,伸手去拿烟,却摸了个空。
他写作的时候会一支接一支抽烟,一个下午写下来,地上已经扔满了烟头。
终于完成了今天的写作量,他心中高兴,准备再抽一支享受享受,特么的烟竟然不见了。
转头看去,余华正惬意地躺在床上,嘴里叼着香烟,吞云吐雾。
史铁森:“你拿了我的烟?”
余华:“我抽的是自己的烟,乱说话可是要负责的。”
史铁森:“胡说八道,你抽的分明是我的健牌,你看看这白色的烟屁股,不就是。这种进口烟外面可买不到,我还是托关系让人从国外带回来的。”
余华得意洋洋从枕头下面摸出KENt烟盒:“如果我说这烟也是我托人从国外带回来的,你相信吗?”
史铁森:“我不信,那就是我的,你可以看看烟盒口沿上写着我的名字。”
原来,大史有个很奇怪的癖好,每次写稿子抽烟的时候,都会在香烟的口沿上写自己的名字,用来试试钢笔的墨水落笔效果。这年头的中华墨水质量不行,写着写着就会凝在笔尖。所以,干文案的朋友都会在写稿的时候在旁边放一张草稿纸,钢笔不出水的时候就会在上面一通乱画。
余华一看,烟盒上果然有史铁森三个小字,顿时大奇:“我的烟你为什么要写上自己的名字?”
史铁森:“你怎么能这样?”
余华跳起来,拿出两盒牡丹塞史铁森兜里:“别生气,我两包换你一包。”
史铁森拿嬉皮笑脸的余华还真没有办法,只能不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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