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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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河阳城(第1页)

事实证明,御剑飞行虽然非常帅气,但飞久了也是一种煎熬,因为御剑之术虽然会能形成屏障阻挡风雨,但却不会阻挡太阳,而现在虽然不是盛夏但太阳也不小,所以飞了两三个小时之后叶云不得不在越来越高的太阳下败下阵来,落到了下面的森林当中,毕竟他的修为离寒暑不侵还差一点。

森林中蛇鼠虫豸,虎豹财狼本来就多,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是一个玄幻世界,不过从叶云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却告诉它们,这个人非常不好惹,因此叶云的所到之处蛇鼠纷纷退避,不远处一头波澜大虎更是调头就走。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当叶云在树林中纵横跳跃前行了好十几里之后,一头巨大的熊瞎子拦在了他的面前,不停的向他咆哮。

叶云打量了一下这头站起来接近三米的巨熊,最后目光落在了巨熊那双巨大的熊掌上,舔了舔嘴唇,小声说道:“赶了这么久的路,肚子正好饿了,决定了,今天的午餐就是你了。”

半个小时之后,森林中飘出了诱人的香味,一只比常人大腿还要大一点的熊掌正滋滋的不断往外冒金色的油脂,而不远处,一具被砍掉了前掌的巨大熊尸横躺在地上。

用小刀在已经被烤的金黄的巨大的熊掌上再划上几刀,然后再撒点孜然,一只香喷喷的烤熊掌就新鲜出炉了,找个好下嘴的地方吹了吹,一口咬下去,外表的酥脆跟里面滑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孜然的香味,美味无比,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油脂太多了,有点烫嘴。

吃饱喝足之后,叶云看着不远处的熊尸陷入了沉思,最后右手一挥,割肉用的小刀电射而出,三两下就割开了巨熊的毛皮最后将那只比巴掌还要大上一圈的熊胆挑了出来,这可是好东西,无论是炼丹还是入药都是不错的材料。

将熊胆处理好放入包袱之后,叶云看了眼头顶的艳阳,又看了眼黑熊,动手将熊皮剥离出来,然后砍了几根树枝将其撑开,做成了一个类似伞盖的东西,用驱物的能力驱使了一下,发现并不费力,于是重新御剑而起,并将熊皮伞盖放到了头顶遮太阳。虽然这样这看起来是傻了点,而起不伦不类的,但也比在树林里蹦来蹦去的强多了,而起他的身上只有六七块拇指大小的银块,这熊皮不但能遮阳,到了地方还能卖掉换点银钱,可谓一举两得。

叶云的目标是河阳城,原著中张小凡他们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这里,而叶云之所以也将目的地定在这里并不是想要追寻原著中张小凡他们的脚步,而是因为这河阳城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最繁华的所在,住在这城里的百姓,有二、三十万人之多,而且地理位置又好,往来商旅极多,热闹非凡。

从青云山到河阳城不过半日的距离,而叶云本就赶来好几个小时的路,因此当他再次御剑赶路,不过一个多小时就远远的看到了一座人来人往的大城。

这座城市跟电视上古代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用石砖垒砌的高耸城墙,低矮的房屋,虽然看不清楚城市里面的情况,但从城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群就知道,这座城市确实繁华。

叶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降落,将长剑背在背后,然后将熊皮卷起来用藤条捆好,砍了跟长木棍将捆好的熊皮跟另一个没吃的熊掌挑在身后,晃晃悠悠的往大路走去。

叶云的这身行头非常的招人眼球,一个背负宝剑的翩翩美少年却又偏偏挑着一张黑色的熊皮,可谓要多怪异有多怪异,不过碍于他背后的宝剑,其他人虽然好奇但却也不敢说些什么。

河阳城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非常繁华,来往的行人十分复杂,因此叶云这身打扮虽然怪异,但守门的将士却只是好奇的多看了两眼,并将他截下来询问,让叶云顺利的进入了河阳城。

叶云手里的银钱不多,也不想暴露自己青云门的身份,所以进城之后他就找了个手皮货的商店,准备将熊皮卖了,然后再找一间稍微到一点的客栈住下,顺便打听打听周围的情况,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宝物的信息。

当叶云将那张足有两米多长一米多宽的熊皮展开来世,毛货铺的掌柜都惊呆了,他不是没见过好的毛皮,但是如此巨大的熊皮他还是第一次见,而更为难得的是,这张熊皮是纯黑色的,黑黝黝的,在阳光先还泛着点点莹光,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不过可惜的是这座熊皮并不完整。

“可惜了,如果这张熊皮完整的话最少能值一百五十两银子,可惜的是它残缺的太厉害了,头都没有了,最多只值五十两。”掌柜的话中满是可惜,不过他的手却一直没有在熊皮上离开过。显然,叶云的熊皮远远不止这个价。

掌柜的演技还是差了点,而且叶云是谁?他可是穿越者,又经历了现世海量信息的轰炸,他要是被这掌柜的小手段骗了,那他也就不用活了。

“掌柜的,明人不说暗话,你们这行的规矩我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点的,你就给个实价吧,我懒得跟你扯皮了,如果你还跟我玩花花肠子,我二话不说转头就走,我又不缺这点钱。”说话间叶云将手搭在熊皮上,大有一副你不答应我连忙转身就走的意思。

掌柜的再仔细看了一眼叶云的衣服,这才发现叶云的衣服虽然看起来并不华贵,但用料却极其讲究,是一种非常出名的布料,被命名为云锦。这种料子做出的衣服不但坚韧无比堪比牛皮,而且非常柔软舒适,光是这身衣服就足以买下他这里全部的皮货了,一般的富贵家庭别说穿了,就连见恐怕都没见过,因为这些布料是用一种被命名为云蚕生产出来的蚕食织造而成的,而这种云蚕只有灵气充裕的地方才有,一般人根本就买不起。

掌柜的收皮毛也不是一两年了,什么人能宰,什么人不能宰他的心里一清二楚,本来他看到叶云虽然背着宝剑,但年龄小还想占点便宜,但现在他却不敢这样想了,能穿这种衣服的非富即贵,他可惹不起,最后作价一百两收了叶云的熊皮。

事实证明,御剑飞行虽然非常帅气,但飞久了也是一种煎熬,因为御剑之术虽然会能形成屏障阻挡风雨,但却不会阻挡太阳,而现在虽然不是盛夏但太阳也不小,所以飞了两三个小时之后叶云不得不在越来越高的太阳下败下阵来,落到了下面的森林当中,毕竟他的修为离寒暑不侵还差一点。

森林中蛇鼠虫豸,虎豹财狼本来就多,更何况这个世界还是一个玄幻世界,不过从叶云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却告诉它们,这个人非常不好惹,因此叶云的所到之处蛇鼠纷纷退避,不远处一头波澜大虎更是调头就走。不过凡事总有例外,当叶云在树林中纵横跳跃前行了好十几里之后,一头巨大的熊瞎子拦在了他的面前,不停的向他咆哮。

叶云打量了一下这头站起来接近三米的巨熊,最后目光落在了巨熊那双巨大的熊掌上,舔了舔嘴唇,小声说道:“赶了这么久的路,肚子正好饿了,决定了,今天的午餐就是你了。”

半个小时之后,森林中飘出了诱人的香味,一只比常人大腿还要大一点的熊掌正滋滋的不断往外冒金色的油脂,而不远处,一具被砍掉了前掌的巨大熊尸横躺在地上。

用小刀在已经被烤的金黄的巨大的熊掌上再划上几刀,然后再撒点孜然,一只香喷喷的烤熊掌就新鲜出炉了,找个好下嘴的地方吹了吹,一口咬下去,外表的酥脆跟里面滑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加上孜然的香味,美味无比,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油脂太多了,有点烫嘴。

吃饱喝足之后,叶云看着不远处的熊尸陷入了沉思,最后右手一挥,割肉用的小刀电射而出,三两下就割开了巨熊的毛皮最后将那只比巴掌还要大上一圈的熊胆挑了出来,这可是好东西,无论是炼丹还是入药都是不错的材料。

将熊胆处理好放入包袱之后,叶云看了眼头顶的艳阳,又看了眼黑熊,动手将熊皮剥离出来,然后砍了几根树枝将其撑开,做成了一个类似伞盖的东西,用驱物的能力驱使了一下,发现并不费力,于是重新御剑而起,并将熊皮伞盖放到了头顶遮太阳。虽然这样这看起来是傻了点,而起不伦不类的,但也比在树林里蹦来蹦去的强多了,而起他的身上只有六七块拇指大小的银块,这熊皮不但能遮阳,到了地方还能卖掉换点银钱,可谓一举两得。

叶云的目标是河阳城,原著中张小凡他们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这里,而叶云之所以也将目的地定在这里并不是想要追寻原著中张小凡他们的脚步,而是因为这河阳城是方圆百里之内,最大最繁华的所在,住在这城里的百姓,有二、三十万人之多,而且地理位置又好,往来商旅极多,热闹非凡。

从青云山到河阳城不过半日的距离,而叶云本就赶来好几个小时的路,因此当他再次御剑赶路,不过一个多小时就远远的看到了一座人来人往的大城。

这座城市跟电视上古代的城市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用石砖垒砌的高耸城墙,低矮的房屋,虽然看不清楚城市里面的情况,但从城门口来来往往的人群就知道,这座城市确实繁华。

叶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降落,将长剑背在背后,然后将熊皮卷起来用藤条捆好,砍了跟长木棍将捆好的熊皮跟另一个没吃的熊掌挑在身后,晃晃悠悠的往大路走去。

叶云的这身行头非常的招人眼球,一个背负宝剑的翩翩美少年却又偏偏挑着一张黑色的熊皮,可谓要多怪异有多怪异,不过碍于他背后的宝剑,其他人虽然好奇但却也不敢说些什么。

河阳城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非常繁华,来往的行人十分复杂,因此叶云这身打扮虽然怪异,但守门的将士却只是好奇的多看了两眼,并将他截下来询问,让叶云顺利的进入了河阳城。

叶云手里的银钱不多,也不想暴露自己青云门的身份,所以进城之后他就找了个手皮货的商店,准备将熊皮卖了,然后再找一间稍微到一点的客栈住下,顺便打听打听周围的情况,看看能不能得到一些宝物的信息。

当叶云将那张足有两米多长一米多宽的熊皮展开来世,毛货铺的掌柜都惊呆了,他不是没见过好的毛皮,但是如此巨大的熊皮他还是第一次见,而更为难得的是,这张熊皮是纯黑色的,黑黝黝的,在阳光先还泛着点点莹光,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不过可惜的是这座熊皮并不完整。

“可惜了,如果这张熊皮完整的话最少能值一百五十两银子,可惜的是它残缺的太厉害了,头都没有了,最多只值五十两。”掌柜的话中满是可惜,不过他的手却一直没有在熊皮上离开过。显然,叶云的熊皮远远不止这个价。

掌柜的演技还是差了点,而且叶云是谁?他可是穿越者,又经历了现世海量信息的轰炸,他要是被这掌柜的小手段骗了,那他也就不用活了。

“掌柜的,明人不说暗话,你们这行的规矩我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点的,你就给个实价吧,我懒得跟你扯皮了,如果你还跟我玩花花肠子,我二话不说转头就走,我又不缺这点钱。”说话间叶云将手搭在熊皮上,大有一副你不答应我连忙转身就走的意思。

掌柜的再仔细看了一眼叶云的衣服,这才发现叶云的衣服虽然看起来并不华贵,但用料却极其讲究,是一种非常出名的布料,被命名为云锦。这种料子做出的衣服不但坚韧无比堪比牛皮,而且非常柔软舒适,光是这身衣服就足以买下他这里全部的皮货了,一般的富贵家庭别说穿了,就连见恐怕都没见过,因为这些布料是用一种被命名为云蚕生产出来的蚕食织造而成的,而这种云蚕只有灵气充裕的地方才有,一般人根本就买不起。

掌柜的收皮毛也不是一两年了,什么人能宰,什么人不能宰他的心里一清二楚,本来他看到叶云虽然背着宝剑,但年龄小还想占点便宜,但现在他却不敢这样想了,能穿这种衣服的非富即贵,他可惹不起,最后作价一百两收了叶云的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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