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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从灵:“……”为什么是脚?!书从灵:“戴手上不行吗?”叶朝:“不行。”“为什么?”“因为这是老子买的,老子喜欢。”书从灵无话可说,伸直了腿,任他为所欲为。听叶朝这凶巴巴的语气,短时间要把脚链变成手链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了。叶朝将绳结扣上,满意了。这红豆绳子是他用十元钱买回来的,但是上面的红豆已经被他替换过了。他和书从灵亲手栽的那株相思子又被他逼着结了个果,他摘了那颗红豆,用自己的心头血灌溉,让里面充满了鬼气,足够掩盖住书从灵身上的灵气,让他不会在自己离开的时候被其他鬼觊觎。而那红豆得了精粹的灵气,品相也比寻常的红豆要好得多,赤红得剔透,像是用红宝石打磨出来的一样,挂在书从灵本来就白的脚踝上,衬出了一种艳色。叶朝移开眼,说:“好了。老子干活去了,你待在这儿玩,或者去外面的小屋子里也行,那里有地府wifi。”书从灵点头:“好。”叶朝看了眼业火:“你。”业火一惊,火焰也跟着摇晃起来:“啾啾?”“好好工作,不要以为当了宠物就可以休息。”你得寸步不离地保护好他,要是出了什么事……叶朝还没动过他手下业火,但是不代表他拿它们没办法。小业火认真道:“啾啾!”保证完成任务!交代完了,叶朝深深地看了书从灵一眼,转身挥手:“走了。”“等等!”他的脚刚踏出门的时候,书从灵喊了一声。“怎么?”他扭过头问。“那个……你是要干架去了对吧?”书从灵迟疑地问,手指缓慢地勾住他身上的衬衣领子,露出一节白皙的脖颈,“走之前,你要不要补充一下灵气?”作者有话要说:想问一下本文文名是不是很没有让人点进来的欲望,换成《非人类boss向我求婚》会不会好一点_(:3」∠)_看着不涨的首点作者要秃头了。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千城暮雪_1个;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哎咿呀20瓶;嗯呐17瓶;日落江河15瓶;花溟、诸葛钢铁、香蕉的橘子10瓶;小仙女呀、鱼木、南衣南一5瓶;fairy3瓶;疏影2瓶;殇玖潇、茨羽、笙笙、破脑袋、费渡和骆闻舟的女儿、云凤璇星、独眼鹰、小雀斑的迷妹1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叶朝的眼神落在了书从灵的脖颈上。那片肌肤柔软又细腻,咬破之后会渗出鲜红的血液。对鬼怪来说是无法拒绝的诱惑,书从灵却自己送上门来——他眼神暗了下去,在书从灵的身边坐下,几乎是粗暴地搂过青年的腰,将他带进怀里,对准那片脆弱的脖颈咬了下去。尖牙刺破肌肤,怀里的人小幅度地挣扎了一下,又温顺地放松了浑身僵硬的肌肉,任由他汲取充足的血液。铁锈味在口腔蔓延开来,叶朝将书从灵锢得更紧,青年吃痛地轻哼了一声,音节短促。叶朝从不知道自己这么容易动情,但现在时机不对,他和书从灵也没有交往,只能压下自己粗重的呼吸,咽下血液,亲了一下书从灵脖颈上的伤口。怀中的书从灵迷迷糊糊地问:“不要了吗?”叶朝沙哑道:“够了。”书从灵看着叶朝离开,又躺回床上,盖上被子,盯着天花板。恩,适量献血,促进新陈代谢,有利身体健康。他的手指触碰上脖颈上的两个伤口,疼痛和酥麻感同时如过电一样蹿过他的身体。……咬他的时候也不温柔点。“啾啾?”业火的声音传来,小棉花糖从天而降,跳到他的枕边。书从灵一惊,他都忘了这小家伙还躲在房间里,那他被叶朝啃脖子不是全被它看见了,会不会对火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啊?小业火像只猫一样朝他怀里拱,书从灵抱住它:“乖崽,以后大人办事你不准看。”业火:“?”……书从灵整理好衣服后,带着业火离开了南国绘卷。他还没领略过地府的娱乐生活啊。打开小屋内的灯后,他坐在电视机前,按下遥控器的按钮,屏幕一闪,七位五官不全面部淌血的少男站在舞台中,跟随着灯光和音乐一蹦一跳,节目主持人兴奋地喊道:“不愧是我们的七窍流血组合,很快就调动了现场的气氛,嗨起来了,那接下来,有请我们的僵尸少女成员——”屏幕一黑。书从灵关掉了电视。
乖,给我。不要!这是原则问题!某吃货少女抱着一大堆零食誓死不从。他唇角带笑我做了二十八道菜。她冷静的上缴所有零食,嗲声嗲气亲爱的!你比零食重要!他是冷面的腹黑总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厨艺技能满点,追妻路上拿着锅铲遥遥领先。而把他改造成这样的小丫头采访中,她郑重其事我要吃一吨小龙虾!记者???跟谁说…如果您喜欢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离国时,他执着她的手说夕儿,待我再次归来,便千金为聘。谁知,她却等来了他的三千铁蹄压境!那时,她是大安最尊贵的十公主,他是北襄身在大安的质子。他说你若求我,我便放了你。...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生逢乱世,战火席卷天下,生灵涂炭,人命犹如草芥。及冠之时,仗义行侠四海,长剑在手,劈开一挂清明。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披荆斩棘,愿开太平。如果您喜欢太平客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得毒王传承,练就绝世毒功持残血之剑,吞噬无尽强敌修炎武战诀,锤炼强霸战体。武中之尊,毒中之霸。左持魔刀,右执残剑,主宰天下,弑破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