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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和那人面对面。叶朝:“……”人生何处不相逢。操。作者有话要说: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封景喃难、南衣南一、悠闲天秤、荼蘼1个;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封景喃难、叶九柒10瓶;花末薇兮5瓶;荼蘼、研、殇玖潇1瓶;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修)书从灵捧着玻璃杯,一双眼眸直勾勾盯着正在和肖正直对话的男人。眼熟。这是他的第一反应。书从灵眼熟的人不多。除非有必要,他很少分出心思来记忆自己不感兴趣的人或事。大三的时候,曾有一个小姑娘向他告白,后来他才知道那是他们系的系花,每次专业课都坐在他的左边。可书从灵对她的所有印象就是“一头长发,水杯比我头还大”,没了。他甚至不记得她的脸。可面前这人不一样,明明就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也回忆不出自己在哪里和他碰过面,但心底却确信“我和他认识”——这种认知才是最诡异的。叶朝僵硬地说:“根据预约,本次为你们准备的是阿尔萨斯起泡葡萄酒。”肖正直回头扫过桌边几个面容还尚且稚嫩的年轻人:“我们这儿有几个小辈,喝酒不太好,麻烦加瓶饮料吧。你们想喝什么?”小辈说了几个名字。肖正直:“从灵,你呢?”“恩?”听到自己被点名,书从灵才从走神中反应过来,“我……白开水就好。”叶朝记录下需要协调的事宜后,麻溜儿地跑了。书从灵难免有些失望。……一出包厢,叶朝脸上的假笑就消失了。青年亮晶晶的眼神还浮现在眼前,他冷着脸走向后厨,周身黑气缭绕。虽然给他下暗示的是自己,但真的发现他忘了个精光,还是不爽。尤其是这人还眨着个星星似的眼眸好奇地看着他,绞尽脑汁想要想起什么但又无功而返的时候,叶朝心底的火气都快冲天了。干脆辞职算了。现在,立刻,收拾好行李就走人——不,他收拾个屁,鬼界行宫里酒池肉林金银珠宝要什么有什么,哪里需要人间这些破烂!他没必要为了死前那口恶气强迫自己去过“人类的生活”。叶朝磨了磨后槽牙,心里越想越烦。他把记录册交给后厨,扯松了燕尾服的领结,粗暴地踹开了休息室的门——被反锁的门重重撞在墙面上,而房间里鬼鬼祟祟的人差点没被突然闯入的黑脸魔王吓得晕过去!任嘉以为叶朝是进来揍他的。虽然这个感觉并没有出错,但至少叶朝在弄清楚他在做什么前,并不会打人。毕竟他这一掌下去,人类可能会死。叶朝的眼眸冷冷扫过任嘉的手,又扫过被搁在餐盘里的奶油蘑菇浓汤。他问:“你拿橘子干什么?”任嘉手一抖,那被捏得变形的橘子就掉进了汤里,溅了他一身。叶朝不耐烦道:“问你呢!”任嘉哆哆嗦嗦道:“挤汁。”“加汤里的?”“恩。”“加这个干嘛?”“这个……是顾客的要求!”“哦,原来如此。”叶朝和善地笑了,“你当老子是傻逼?还是你想被老子揍成傻逼?”任嘉快要哭出来了。他是见过叶朝揍人的,就在下了班的深夜,十多个地痞流氓将叶朝团团围住。他还没来得及逃跑,就看着这人杀出了一条血路。回去之后任嘉做了一晚上噩梦,梦里全是这位大爷大杀四方的场景。任嘉是真的怕叶朝,被他一威胁,就倒豆子一般把事情全给交代了。“这真不是我要做什么。”任嘉欲哭无泪,“是我的高中同学,他叫我这样做的!”“这个橘子是他给我的,他叫我挤几滴橘子汁出来,滴在他表哥的汤里。”叶朝冷冷地盯着那只橘子,被捏碎的橘肉中,环绕着一捧黑气。任嘉说:“只是一只老橘子,应该没什么事……”叶朝:“那你把它吃了。”任嘉:“……”“不敢啊?要老子喂你?”“我吃,我吃!”任嘉捞起碗里汁水淋漓的烂橘子,只觉得一股恶寒从脚底冲到头皮。叶朝笑了,蹲下身来和任嘉平视,指着自己的脸问:“抖得这么凶啊,怕我?”任嘉抖得更带劲了:“不、不怕……”叶朝猛地一拍他的肩膀:“来,给大爷我好好讲讲你那位高中同学,和他表哥。”叶朝想了想,又说,“表哥就算了……不,还是讲一下吧。”
乖,给我。不要!这是原则问题!某吃货少女抱着一大堆零食誓死不从。他唇角带笑我做了二十八道菜。她冷静的上缴所有零食,嗲声嗲气亲爱的!你比零食重要!他是冷面的腹黑总裁,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厨艺技能满点,追妻路上拿着锅铲遥遥领先。而把他改造成这样的小丫头采访中,她郑重其事我要吃一吨小龙虾!记者???跟谁说…如果您喜欢腹黑竹马小青梅,吃不够!,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噗呲!一柄尖锐的苦无,刺穿了上杉彻的心脏。敌人带着对我的仇恨,死吧!十分钟后。上杉彻敌人你怎么还不死?上杉彻没办法,死不了。一拳捶爆了敌人的脑袋,上杉彻面无表情地将插在胸口的苦无拔了出来。苟是不可能苟的。既然死不了,那就往死里浪。如果您喜欢木叶我被诅咒了不死之身,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离国时,他执着她的手说夕儿,待我再次归来,便千金为聘。谁知,她却等来了他的三千铁蹄压境!那时,她是大安最尊贵的十公主,他是北襄身在大安的质子。他说你若求我,我便放了你。...
剑未佩妥,出门已是江湖。千帆过尽,归来仍是少年。生逢乱世,战火席卷天下,生灵涂炭,人命犹如草芥。及冠之时,仗义行侠四海,长剑在手,劈开一挂清明。十年饮冰,难凉热血。披荆斩棘,愿开太平。如果您喜欢太平客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得毒王传承,练就绝世毒功持残血之剑,吞噬无尽强敌修炎武战诀,锤炼强霸战体。武中之尊,毒中之霸。左持魔刀,右执残剑,主宰天下,弑破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