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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到第两百只的时候,姜笙终于沉沉睡着。也正因为此,她没看见小乞儿忽然睁开双眼,露出黑亮亮的瞳仁。
第二天。
小乞儿还闭着眼,姜笙穿好棉衣,蹦蹦跳跳去煮菜糊糊。
哥哥们已经习惯了她的煮饭技术,面无表情地接过,喝完。
不习惯也没办法,温知允不会点火,方恒和郑如谦不知生熟,还不如姜笙的菜糊糊。
许默倒是有点想法,苦于无法动弹,只能咽下菜糊糊,打趣姜笙,“不是说这棉衣用来卖的么,怎么咱们自己先穿上了。”
姜笙叉着腰,“咱们先穿,剩下的卖。”
可去哪里卖,是个问题。
姜笙原本想去镇子上卖,但昨天舟车劳顿,哥哥们都累得不轻,她想了想,抱着两件棉衣去了村口。
“卖棉衣咯,卖棉衣咯,便宜卖,镇上二十文,我这里只要十五文。”
七岁的小姑娘扯着嗓子叫卖,不大会吸引了几个大婶大娘凑过来。
“姜笙,这是哪里捡的棉衣裳。”有人故意打趣。
姜笙急眼解释,“刘大娘可别瞎讲,我这是从县里批回来的棉袄,干干净净的,还带着味儿嘞。”
新衣裳有新衣裳奇特的味道,这个没法作假。
刘大娘不好意思地在衣裳里挑拣一番,“你这里真是十五文?镇子上明明就卖二十文,你为啥便宜五文。”
姜笙是个乞儿,乞儿卖的衣裳,大家信不过,也不敢买。
但架不住价格划算,足足便宜了四分之一,所以婶子大娘围着姜笙挑刺,就是希望找出点问题瑕疵。
姜笙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宜是因为老板卖给我便宜,咱们都是邻里邻居的,我十四文买来,卖你十五文,大娘也给我赚一文钱嘛。”
“哟呵,小乞儿都会做生意了。”
“便宜点嘛,十四文,我就要。”
姜笙从县里一共批了二十件棉衣,穿了五件,留下一件,还剩十四件,尽数卖出。
十二文的单价买入,十四文的单价卖出,一件净赚两文钱。
破庙里,姜笙乐呵呵地蹲在地上,数着手里的二十八文钱。
郑如谦跟她赌了一夜的气,这会忸怩到她身边,还想劝劝,“姜笙,这天下无父无母的孩子多了去了,你不可能每个都救下来。”
姜笙明白这个道理,可活生生的性命摆在眼前,她不可能装看不见。
就像当初救许默一样。
“二哥,我跟你保证,就这一个了,他是最后一个了,好不好。”姜笙试图撒娇。
郑如谦还想说点什么,旁边忽然响起嘤咛一声。
俩人齐刷刷扭过头,就看见小乞儿睁开眼,小脸白皙秀气中带着几分嫣红,乍一看过去,竟是如此俊俏夺目。
姜笙愣了。
郑如谦也呆了。
酝酿了一夜的话在此刻烟消云散,郑如谦呐呐张嘴,“姜笙,这真的是最后一个了。”
不是郑如谦心软,而是他知道太过俊俏的男孩子会遭受些什么。
外人只道怡红院是男子寻花问柳的地方,却不知内院还圈养着一批俊俏儿郎,专供钱权皆有者挑选。
郑如谦也被送进去过,最后因为面阔口大而被筛选出局,气地阿娘直跺脚,“早知给你找个清秀些的爹了,养了恁多年,也没个用处。”
再然后,郑如谦就被踢出了怡红院。
被娘抛弃的孩子,哪有那么容易就接受现实的。
郑如谦只是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阿娘没用的废物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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