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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大业十五年,即为唐王府立国的第二年,“洛阳王”王世充废皇泰帝杨侗,立“郑”国,隋王朝彻底覆灭,年号由“大业”,改为“武德”。
武德二年三月,“定杨王”刘武周得一将军前来投靠,大喜之,封其为“宋王”,嫁妹于他,并将军事大权委以妹夫,二者共谋争夺天下之大事。能令刘武周这雄霸一方的番王如此重视的将军,必有过人之处。那将军兼具非凡的军事才能及近乎无敌的高超武力,他的名字叫做宋金刚。
“定杨王府”的军队,三月侵并州,四月破榆次,如今,又驻扎在汾河下游,欲图平遥。整支不足两万人的定杨军,一路进击,所过之地,连战连捷。此军之所以能捷报频传,只因为领军之将乃是——宋金刚!
在投奔刘武周之前,宋金刚并没有太大的作为,甚至在“夏明王”窦建德的手下,吃过败仗。宋金刚率众投入“定杨王府”之后,原本过得并不如意的他,突然间,竟好似一条困于浅滩的巨龙,游入汪洋大海一般,非但恢复了蓬勃生机,更是能轻而易举地翻江倒浪。
对于这上天恩赐的“战神妹夫”,其前后变化,差距太大,刘武周当然也是心存疑虑的,他派人暗中调查过宋金刚的底细。
宋金刚爱刀,亦擅使刀。他杀敌时所用之刀不止一把,有好几把。定杨王府的密探多方探查,然除了查到宋金刚更换过宝刀之外,再也查不出其它不妥之处。最终,定杨王只能释怀,在埋藏“后手”的情况下,将军权下放给宋金刚。反正有人在前线冲锋开路,自己在皇宫里坐享其成,何乐而不为?
汾河右岸,定杨军的营帐排布,间隔较宽,疏落而不凌乱。靠近军营的两里地内,草木皆被砍伐清除,余留空旷地,防止唐军放火烧林,偷袭营寨。宋金刚的军队,在此地已停留了八天。
“五月春风渡,花红似血溟。中原连战祸,身死为龙瀛。”营帐外,一人嘴里衔着野草,遥望平遥城墙,心不在焉地吟了几句诗。
“在这瞎哼唧个什么劲儿!吵老子睡觉!”一个壮汉从大树上跳了下来,他在那吟诗人的背上轰了一拳,“还不赶紧练功去!武功差得要命,下回再被人砍,我可不救你!”
“敬德兄,你轻点儿,我骨头都快被你捶散架了!”那人疼得呲牙咧嘴,揉着后背,一脸苦相,“我这就去练还不成嘛?我不过抱怨几句罢了,我就不信你没什么想法?”
“滚滚滚,快给我滚!别惹老子心烦!”还没撵走那吟诗人,壮汉自己大步走开了。他走得很快,就像逃跑似的,生怕再多呆一刻,他控制不住自己,还要再揍那吟诗人。
那壮汉复姓尉迟,字敬德,单名一个“恭”字。他身高八尺,体壮如牛,皮肤黝黑,大脸盘子上满是虬髯。一根黑布条将他那浓密粗硬的长发,绑缚于颈后。他身上的铠甲,乃玄铁打造,甲片光滑黑亮,刀剑不侵,一对水磨竹节钢鞭悬于腰侧,后背一柄丈余长的玄铁枪。即使在他睡觉之时,两鞭一枪仍放置在身旁。
尉迟恭远离吟诗人后,快步走向帅帐,他既不事先禀报,也不打声招呼,挥挥手遣走守门之人,径直掀帘而入。“老……咳咳,宋王,这平遥,你要怎么打?”
被刘武周御封“宋王”的宋金刚,对于尉迟恭的随意无理,早已见怪不怪。他抬头瞥了对方一眼,又低下头继续擦拭着手中的宝刀,说话语气毫无波澜,“区区平遥,想怎么打,便怎么打。”
“别和老子打马虎眼!我不想再看到我们的人死了!”尉迟恭暴跳如雷,抽出腰间钢鞭“砰砰砰”地敲打着宋金刚的桌案。尽管他已经压制了九成以上的力道,但还是敲出一个又一个的大洞,木屑纷飞,“快和老子讲清楚!”
宋金刚放下拭刀的绸布,暗叹一口气,“敬德,我知你心里不好受,但我们不得不这么做,不是么?”他顿了顿,复道:“还有,这是你打坏的第十四张桌子了。”
宋金刚的皮肤是土黄之色,他的眼睛不大,却相当有神,漆黑的眼珠深邃明亮,仿佛能洞穿一切。他的左颊有一道深深的刀疤,从颧骨直至下颌,狰狞的样貌与他温润的嗓音,颇不相符。下巴上满布细密胡茬,嘴唇微微勾起,透着自信,又多了几缕柔和。他的右侧立着一个刀匣,除了手中之刀,匣内尚插着五把长短不一的钢刀。
尉迟恭瞪着宋金刚,牙关暗咬,胸口起伏不定。他有一肚子的话想说,有满腔的怒火想要发泄,良久之后,他终究撇过头去,牙缝里挤出三个字,“我晓得。”
“前几日,我夜观星象,推算今夜无星月。待丑时,我一人杀上城楼,砍倒唐军军旗,打开平遥城门,你率军随后入城即可。”宋金刚见尉迟恭的情绪冷静了下来,才将攻城之法道出。
杀人、夺楼、开门、进城,简单而直接。
“你一个人?我不放心。我和你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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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人,足矣。”宋金刚站起身来,走到尉迟恭的身旁,轻拍对方的肩膀,“敬德,你别想太多了,天命不可违。”
“狗屁天命不可违!”尉迟恭心中腹诽,手臂一挥,索性将那半残的桌案,打得粉碎。
平遥的城墙为土石混合,高达两丈九尺,每处拐角皆搭建一座了望楼,士卒可登高远眺,与城头的岗哨兵一道,交叉监控死角。一十二座弩机架于墙头,弩箭锋锐,箭头淬毒,其射程可由操控者依敌袭情况调节远近。城门厚重坚实,且以融铁加固。环于城外的护城河,挖得极宽极深,敌军压境之际,若无层层手令,吊桥绝不会放下通行。
平遥仅为州县,但城防已是十分坚固,寻常敌将甚至是可登萍渡水的武林高手,都不可能在唐军毫无觉察中,顺利破防,但是,江湖上极个别的、武功已达登峰造极境地之人除外,比如——宋金刚。
深夜,丑时。无星无月亦无风。
一连串的惨叫声此起彼伏,一条条被鲜血包裹的尸体被挑下高高的城墙,在城外摔成一滩滩的肉泥。
“嗡!”城门大开,吊桥放下。尉迟恭带领万余将士,列队进入平遥,如入无人之境。
唐王府的又一军事重地——平遥县,彻底沦陷。
**“历史——小说小注解”系列之十二:
(1)历史:公元619年3月,刘武周接受宋金刚“南向以争天下”的建议,率兵两万南侵并州——小说:本章。
(2)历史:公元619年5月,刘武周攻陷平遥——小说:本章。
PS1:关于尉迟恭(据说其实叫尉迟融)的武器,我纠结了好久,到底是用枪还是用鞭?我个人更倾向于用枪这种说法,古代马战,用枪更合适,在一些书里,尉迟恭也是用枪的,比如《说唐全传》。但若说名气,貌似尉迟恭配钢鞭,知道的人更多些。于是,枪和鞭的装备,都给他装上吧……
PS2:我竟然,写到两百章了……快被自己的毅力感动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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