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矮人天生热爱美食与美酒,而帝国又一向以奢华的宴会闻名,这位矮人半神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帝国境内游历。
在欣然的答应了苏离的邀请之后,热闹的宴会很快就举办起来,高崔克风格依旧豪爽,几杯酒下肚,就胳膊搭上了苏离的肩膀,大笑着说道:“我的朋友,这样的宴会才对矮人的胃口!来吧,让我们把酒杯喝得见底,让歌声响彻云霄!”
有了这热烈的开端,很快这位矮人就在领地里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半个月的时间,他都在巨魔颅骨酒馆里跟来自四面八方的朋友拼酒,并且热情的盛赞苏离的气度和慷慨。
这个效果是非常卓越的,在他的吸引下,足足两百多名矮人决定定居在黑森领。
其中就包括一名矮人珠宝大师·莫里茨·安特克!
这位矮人大师制作的珠宝可是价值不菲,他非常的富裕,仅是随身携带的矮人誓约金就多达37o多枚!足以引起无数人的眼红。偏偏这位矮人大师不懂得什么叫财不外露,相反好像是主动露出来给人看的,有种白痴炫富的感觉。
可如果哪个家伙真的以为他是白痴,并动了歪心思,这位矮人大师手里的火枪和战斧就会狠狠的教育对手一通!
他可不是什么只会技术的呆子,相反他拥有着可怕的冠军级实力,哪怕是他手下的7名学徒,都被他鞭策着打磨出了精英级的实力。
所有想要打劫他们的恶棍,都被他们狠狠的打劫一空。
以至于外界都在传,他那些财富里只有三分之一是认真雕刻珠宝的所得。剩下三分之二都是他引诱人犯罪,洗劫了那些劫掠者的战利品。
而想要说服他为自己打造珠宝,说容易也很容易。
他喜欢冒险和旅行,只要有人能够用冒险的经历折服他,有比他更壮丽更传奇的事迹,他就可以为对方打造一个珍贵的珠宝,当作赠礼。
他的这个特点就很对高崔克的口味,在听他在酒馆里侃侃而谈,讲述了大量自身精彩、传奇的冒险经历后,高崔克直接带着酒壶,坐在了他对面,然后一拍桌子,扯着嗓门说:“你们的故事也很不错!不过要是比起我们矮人的故事,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惊心动魄!来吧,让我给你讲一个真正的故事!”
当然这句话,简直是高崔克的口头禅了。
他对矮人有着极高的种族荣誉感。
苏离带着他去血松林里狩猎的时候,他也说过:“这片森林真不错!不过要是比起我们矮人的山脉,还是差了那么一点险峻!不过没关系,我们今天就让它见识见识矮人的力量。”
然后他就进入了森林,展开了一场激烈而狂野的狩猎。
等出来的时候,苏离带着一只梅花鹿,狮獒兽叼着他的战利品,骄傲的走出森林。可高崔克直接扛着一头巨大的龙猿,狂野的推倒了大量的树木,走了出来。
跟艾莉瑞亚抢势力疆域的那两头龙猿一死一伤,要不是另一头跑的快,也得被他当猎物给砍死了。
这让艾莉瑞亚开心了好几天,据她说,现在森林里都在传,外面的人类领地里驻扎了一位半神。
整个森林势力都因此而出现了一轮大迁移,很多靠近森林西方的怪物都向着其他方向逃走了。
这使得森林内部出现了一大片势力真空,让绿龙和狮鹫林的势力范围都有所扩张。
尤其是狮鹫,他们正在大举猎杀周围的哥布林和地精们,以便春季之后,它们情期可以安全的产下更多狮鹫蛋。
狮鹫虽然强大,但是跟人类、巨龙还真不一样。
有时候看人类有多强大,找个参照物就行了。本世界所有物种当中,能够一年4oo天都情的生物,只有人类、巨龙和兔子等寥寥十几种。
其中人类和巨龙是最像的,他们不仅能够每天都情,关键是还有奖励机制。
不像兔子虽然情,但是毫无乐趣。
因而从各个角度上看,人类本身的体质和精神意志,在世界诸多牛鬼蛇神当中都属于极其恐怖的那一列。
基本上自然界的生物,看到人类就跟看到恶魔没什么区别,第一反应就是赶紧逃。
也只有人类和巨龙才这么适配,不仅能够和谐相处,还能骑龙!
当然,就是代价比较大。苏离每次骑完,都得扶墙而出。
事实上证明,他的体魄相较于巨龙神选级的体魄,相差还是太大了。
他至少要到冠军级,才能跟绿龙旗鼓相当的鏖战。
不过,好在希露徳会帮他,绿龙被夹击,现在也非常的满足和惬意,每天都赖在了树屋上面。
娶个虫族上将当老婆[GB] 离婚你提的,真离你又不愿意了? 带崽离家出走后失忆了[GB] 穿越古代,艺术生的科举之路 我靠厨艺在娱乐圈积功德[美食] 阴寿书 福尔摩斯在霍格沃茨 曾听旧时雨 望断天涯路1 豪门女配在慢综吃瓜爆红 喜相逢 和高冷o协议结婚后 弟弟竟是耽美文男主 越界心动 孽生 恶毒女配被主角读心了[快穿] 趁春夜未燃 此间真意 你这狐狸哪买的 骂我朝廷鹰犬?我乃大秦武圣!
在这个农药纷飞的年代,颜小沫已经跌倒在这个坑里爬不上来了。一朝进入农药系统,各种帅哥任你撩。系统颜小沫,你喜欢哪款帅哥?颜小沫当然是吓猴蹲啦!系统(惊吓)为何?颜小沫此人有肌肉,还会脱衣服,更重要的是还眼瞎。农药众男神不服了,纷纷在峡谷草丛脱了衣服。颜小沫李白哥哥,赵云哥哥,韩信哥哥你们要干啥?(ps根据王者荣耀故事改编,如有雷同,算我借鉴的。)...
别柳此生最后悔的一件事,便是听信了某届天运之子的屁话,结果被封印在一块铜镜里,十万年没脱得身,直到天道找上来要她入世教导这一届天运之子别柳表示,完全没问题!不就是养崽嘛呵呵呵呵,多简单的事儿嘛!天将降大任于男主也,必先打其脸,毁其身,炼其魂如此,方可成材!直到有一天别柳,我可能喜欢上你了Σд...
云城都传霍少偏执乖戾,冷心冷肺,女人靠近他,能将人一脚踢飞。重生回来前世将霍少当成死对头的温小仙女,我能抱你大腿吗?滚远点。吃瓜群众毫不意外,温小仙女能抱到霍少大腿才怪。不久后霍少带温小仙女去郊外看流星雨了。霍少亲自给温小仙女系鞋带了。霍少将情敌揍进医院了。当事人温小仙女被霍少堵进墙角,敢分手试试?温小仙女露齿一笑,明媚璀璨,当初你让我滚远点的。上一秒还凶巴巴的霍少,秒变小狼狗,别分,老子以后命都是你的。前世温阮惨死,身患重疾的霍少替她收尸,还跟她躺在同一水晶棺,饮下剧毒共赴黄泉。重活一世,她不仅要手撕渣男贱女,还要治好他的重疾,抱紧他的金大腿,做他心尖上的小仙女。又娇又甜,可飒可软的的小仙女VS偏执深情只宠小仙女一人的暴躁霍少如果您喜欢重生成偏执霍少的小仙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李虚收了个女徒弟,饿了徒弟会喂饭,累了徒弟能捏肩,睡觉徒弟帮宽衣解带。真不是他懒,是徒弟太勤奋显得他有点懒。普通群192271096...
夏薇茗死了,沈修瑾亲手将简童送进了女子监狱。三年牢狱,简童被沈修瑾一句好好关照她折磨的大变样,甚至狱中被同意捐肾。入狱前,简童说我没杀她。沈修瑾不为所动。出狱后,简童说我杀了夏薇茗,我有罪。沈修瑾铁青着脸你给我闭嘴!不要再让我听到这句话!简童笑了真的,我杀了夏薇茗,我坐了三年牢。简童逃了,沈修瑾找疯...
一次陷害,成了她杀人的借口,也成了他们牵绊的理由。她步步为营只为接近那个高高在上的危险男人。她已经狠下心了,为什么却仿佛看到了他的伤心,你就这么想我死吗?因为你那可怜的自尊心?步步紧逼,她已没有退路,脸颊被他攥的生疼。她有太多顾虑,却不想为了另一个男人还是伤了他,泪水淌过面颊,她哽咽对不起他们都知道,他们之间已经没有未来了五年不长,再见面,为什么还不结婚?只是她不死心。怕结了婚,连唯一能挽留你的筹码也没有了。只是他还爱着。轰动全城的盛世婚宴,她笑挽其臂,含泪喝下交杯酒,笑着与他温柔对视天域,如果您喜欢错过甜蜜总裁的一世爱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