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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没用力气,罐子就被打开了,里面黑布隆冬看不清楚,索性倒出来在桌子上摊开放着。
各种东西噼里啪啦掉出来,柳逢春看到有他小时候吃光了肉没舍得丢的骨头,公鸡尾巴上最漂亮的羽毛,某种不知名植物的核……
零碎的小玩意一堆,最大的是个用白色旧帕子层层包裹的东西,用细麻绳扎紧。
柳逢春抬头看一眼程巷一,拆开看,里面是个银镯子。
很经典的款式,是小爷年轻时可能会喜欢的,这么多年,柳逢春没见小爷戴过,很早之前小爷跟他讲过。
说人家家里都有传家宝就给子孙后代,他们家里啥都没有,当年逃难到这边嫁给爷爷,宝贝来不及拿,都被毁坏了。
还好他藏了个银镯子,这个以后就等小春长大了,留着给小春带着嫁人。
他还以为当初分家被他爹或者大伯拿走了,原来居然在这里放着。
看位置是小爷很早就放着了,其貌不扬的罐子,即便被让人看到,也没人会想贪这玩意儿。
“这是小爷特意留给我的。”
柳逢春拿着银镯子,心中滋味只有他知道。
程巷一感知他的情绪,过去抱住他,用行为给他安抚:“嗯,小爷知道你来找他,特地给你留的。”
柳逢春没流泪,鼻子酸酸的,额头抵在他胸膛上:“嗯。”
镯子款式太老旧,柳逢春想留着也是搁这,还不如打成别的东西,能随身带着的最好。
他做主带到镇上的老银铺子,把银镯子融了,分成两部分,他跟程巷一一人一个。
老银铺里没有顾客,老板躺在椅子里睡觉,店里还有个年轻学徒,看到来客人了,连忙笑着迎上去。
“来看看,咱们家的镯子,项链都是首都那边传过来的款式,见了的都喜欢。”
柳逢春点头同样对他笑:“我问下,店里能加工银镯子吗,就我手里拿的这种。”
学徒接过去,一路小跑到老板身边,两人脑袋挨着脑袋,琢磨了会儿,老板率先发话。
“成,就是麻烦点,你们挑款式,明天来拿。”
柳逢春把店里款式来来回回看,最终定了雕刻着祥云图案的小银锁,银锁底下坠着三个小元宝。
有些幼稚,但他很喜欢,让老板一个镯子融成两份。
给老板说明了要的样式,付了定金,老板说做这个东西是精细活,一个下午不行,最早也得明天下午才能出来。
柳逢春就约定了明天来拿。
趁着傍晚的空,他俩去买了两根黑绳准备让老板把小银锁编上,直接挂脖子上。
“那边有堆摆摊儿的,看看有啥新鲜的。”
小摊生意干的火热,有人嗅到商机坐火车跑到临海省市去进货,回来高价售卖给本地没见过的,赚个差价。
最近这段日子,越来越多人眼热这块大肥肉,撺掇家里人出来摆摊儿,夜市也跟着兴盛,带动这一片的经济发展。
程巷一转个身的功夫,身边的小哥儿就不见了,在各个小摊跟前看了圈,发现人蹲在最前面,手里拿着个小夹子。
夹子上面是根弹簧,最上头用胶水粘着朵花,拿在手里摇摇晃晃的,怪可爱的。
柳逢春喜欢这个夹子,挑了十来个,就它最合眼缘。
“老板,这咋卖的。”
“五分钱一个,随便挑,很划算的。”
五分钱在他能接受的范围内,柳逢春没纠结,把小花拿在手里。
付了钱刚站起身,程巷一恰好走到他旁边,柳逢春顺手把带着小花的夹子夹在男人领口上,一松手,衣领垂下来,夹子转换了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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