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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钦今年四十三岁,可看上去就像个五六十岁的老人。
没办法,谁叫自己半辈子都在战场上呢?
能活下来就是万幸,谁还会在乎外貌?
他绝对能称得上百战老兵,参军后先是跟政府军打了十年,被收编后又和反对派武装打,好容易宣布了和解,自己的部族内部又出现争斗。
别看他才才四十三岁,却足足打了三十年仗,心神俱疲后,干脆脱离军籍南下找活干。
那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是个好主顾,自己只是去杀了一个女人和一个记者,结果就得到好大一笔钱,简直比他前半辈子赚到的还多。
早知道这样就不打仗了,吞钦替那些死去的战友不值!
今天的任务很简单,而且说好了是最后一趟活,那个文文静静的年轻人说了,干完这趟活就可以回缅北老家养老了。
副驾座位上搁着的皮箱里有一千万缅币,是这趟活的酬劳,这些钱足够让他富裕地过完后半生了。
任务很简单,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应该是北边大陆的,他的鼻梁很挺,和本地人不同。
之所以说简单,是因为只要能撞死俩人中的一个,就算任务完成,而时间也给得很充裕,只要能在五天内把事情办妥就行。
开车撞人,收工跑路,然后回北方悠闲富裕地过完后半生,就这么简单!
年轻人看起来不是很着急,可吞钦有些急。
于是他早早就开车到了宾馆门口等候,希望那对男女现在就出现,然后一脚油门冲过去,任务就算完成。
然后他就能回北方,先去战友的坟头显摆一通,然后找个若开族的女人好好过日子。
虽然心里着急,可吞钦表面上却显得异常从容,这是他在战场上养成的习惯。
着急会出错,出错就得死,所以急不得。
他记得自己当狙击手那会儿,曾经有两天在草窠里不动不摇,连屎尿都拉在裤裆里。
相比那种生活,现在不就是天堂吗?
吞钦伸手拍拍盛满现钞的皮箱,嘴角上翘、心满意足!
……
蓬耐温的膝盖又开始酸疼难当,这是一次遭遇战后落下的后遗症,子弹虽然取出,可半月板却少了一块,所以阴天下雨就会疼。
他回头瞅瞅自己的同伴,见他们一个个郁郁寡欢,也不由得苦笑一下。
想想也确实够丢人的,第七旅八个老兵满装备追踪两个弱鸡,在前堵后截的情况下,竟然被人家逃走了。
这事要是传出去,是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用不着沮丧,半小时后葛丹威进去开枪,我们就开始行动,这次进去不留活口!记得戴好头盔,我们现在可是重装警察!”
葛丹威上次受伤最重,在抓捕那对男女时被一条林蟒缠住,瞬间就断了两根肋骨。
所以这次的任务相对清闲,只要进入宾馆开枪即可。
他们八个都是王牌旅国民第七旅的成员,退役后曾经为不同机构和个人效命,直到那位贵人把他们征召到自己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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