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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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很深,那也是李益在战乱之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回忆,仿佛是少时随父亲横穿戈壁商道,看到一眼清泉时一样——她就是他在沙漠中的绿洲,因为有这样一个女子,希望能和她在这个世界上共同生活的久一点、更久一点,李益在各地行商时就更加小心了。

宁肯少一些利润,也尽量减少风险。

只是在外行商的他没有死在路上的艰险中,留在家中的她却因为生产不顺离开了人世只留下了一个小女儿。

至此之后,李益不过是为了他们的女儿而活等到女儿年长一些了,他决定带着女儿去南方!

此时中原战乱,稍微安定一些的地方就是崔氏领导下的凉州(崔氏家主崔繁是很久以前就由朝廷任命的凉州刺史,因为凉州远离中原,又因为崔繁手段了得,竟趁着天下不靖之际,将凉州经营成了自家的小王国,其实就是一个有实无名的地方割据政权),然后就是江南了。

按理来说,李益应该去凉州的,毕竟自己是从那里来的,就算分家了、家族凋零了,总能在凉州见到一些亲人、朋友,然后逐渐安定下来。

但现在身在中原的他要回天水,就得穿越最危险的战乱区,这其中的风险真的很难说更重要的是,他的妻子是江南人,他想带着他们的女儿来到这里生活,看看妻子一直心心念念的江南风光,品尝她从小到大都吃的莼菜羹

李益准备南下时携带了一批货物,都是南方难得的——南方少了些战乱,但过日子从来不简单。这些年他并没有攒下多少钱,毕竟烽火连天的,意外很多。他从来不愿意让女儿过苦日子,去了南方之后,无论是做生意,还是买地买佃客,都是需要本钱的,他得早早计划起来。

等到南下的时候李益才发现,如今南下的人还有不少!一则是因为北方越来越乱,大家都是在求生,从中原地区向四边逃命的人都有。二则是大周汝南王一脉在建邺建立了小朝廷,这个消息已经逐渐传遍天下。

对于深受胡人之害的汉人来说,南方无疑多了一丝归属感。

当然,对于很多人来说这点儿归属感也就是那么回事,是全靠小朝廷建立才有的。不然的话,以此时江南在中原人士眼里的定位,只怕是和北方草原没什么不同。北方是匈奴羌羯,南方还是蛮夷呢!

但不管怎么说,南下的人确实越来越多了,不只是被裹挟着逃命的普通人,还有避难的富商、地主、势族。

度过长江之后,对于李益来说最危险的阶段已经过去。他到底有些家底,花钱想办法过了江,一起的还有货物、仆从。而现在,他们则是一路往建邺而去,一是为了在江东卖掉货物,二是为了定居。

江东是江南精华之地,就算是有什么危险,那里也是相对安全的所在。

“念娘,你怎么出来了?”李益看到七八岁的女儿走出马车,赶忙让她回去对于现在的李益来说,不需要防范兵灾了,但三三两两的流民还是得留意!就怕这些流民弄出事来!

他知道这些流民也很可怜,但就是因为这些流民被逼到了绝境,所以才危险!

这样的环境里,他甚至不太愿意女儿露脸。这就像是身怀宝物的人,只恨不能将宝物贴身藏起来,不能让任何人看到。仿佛多一个人看到,就多一分风险!

李念娘是个很乖巧的小姑娘,虽然很想在外面透透气,但看到父亲满眼血丝,再不忍让父亲担心,就重新回到了马车里。

李益安顿好了女儿,这才重新坐到篝火旁吃东西,他吃的是一种胡饼,类似后世的馕。他家走西域商道时就制作这种胡饼做干粮,如今他不走西域商道,却是习惯了和父亲、兄长一样用这种胡饼做干粮。

其实他们也有带一些粟米,此时要是能煮一点儿热乎乎的粟米粥才是最香的。但是包括他在内,其他有马车代步,看起来境况好些的南渡之家,都没有那样做。就是担心熬煮粮食时香喷喷的味道会让饿极了的流民丧失理智!

只煮了一些热水,就着吃了一个胡饼。

“都警醒一些,离丹阳不过几日路程了,到了丹阳,这些流民也能被疏散,也就能安定下来了。”他打听过了,很多北人渡江之后抵达建邺,都是被安顿在丹阳的,那里甚至有侨居县。

北人在那里倒也不担心被排挤。

而就在这时,他眼神一凝,发现不远处一个和女儿差不多大的流民小女孩儿,正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这个流民小女孩儿,李益不是第一次看到了。他们一家人口比较多,大多是青壮,除了父母之外,还有不知道是他叔叔,还是兄长的人。汇聚在一起九口人,除了三个孩子之外,都是青壮,而且以男丁为主。

也是因为这个,他们一家日子不是最难的。至少不会有人随便欺负他家,逃难路上的一点儿存粮也没人去抢。就连路上捕鱼、剥树皮、挖草根什么的,也能占到比较好的位置——古人的‘多子多福’观念就是这样来的,家里人多一些,哪怕是逃难路上也强一些。

可别说越生越穷!至少在古代底层百姓那里不是这样!

因为他们养孩子的成本就是喂口饭吃,养到半大,孩子就能帮着干活了至于长大之后家里分家会分薄财产

这就是笑话了!古代底层百姓很多数都是佃农或者半佃农,就算拥有土地,也是很少一点儿,能有什么家产?没有家产来分,自然就更没有所谓的‘分薄’了。

然而就算是这家这样,日子依旧难熬,逃难路上就算是贵人,日子也不好过,何况他们!

这家人里这个小女孩最可怜,原本就瘦瘦小小的,家里有了一些食物,也是优先给青壮——倒也不能说这是错的,眼下就是需要青壮保持‘战斗力’,这才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

这也是古人遇到灾荒年间就选年幼的儿女卖的原因之一。

不卖儿卖女,难到卖地?那样度过了灾年之后怎么过日子!也不能卖老婆、卖青壮,家里的地之后总是需要人耕种的‘精打细算’之后,还是卖小孩子最合适。

很残酷,但却是特定环境下不得已的选择。

青壮之外,小女孩有一个年龄相仿的哥哥(也或许是弟弟,毕竟女孩子瘦瘦小小的,看上去似乎比实际年龄更小),还有一个更小的弟弟对于家人来说,更优先保住谁,似乎是不用考虑的事了。

因为和自己的女儿年龄相仿,所以李益特别注意过这个小女孩。

此时他踯躅了一番,来回踱步,终于还是心软占了上风。叫来仆从吩咐道:“去问那人家,家里的女儿卖不卖,给念娘做个婢女。”

仆从是跟随李益多年的,忠心耿耿,说是仆从,其实是左膀右臂一样的心腹。听他这样说,连忙劝道:“郎君,这大可不必啊!在丹阳安顿下来之后,给女郎买个婢女十分容易!眼下天下百物皆贵,就是人口极贱!此时买来,不知活不活的来还得一路白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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