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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特意强调是小朋友?难不成是他朋友家的小孩子?
严烈说:“放心吧,不会让你辛苦的。”
季云晚虽然有些狐疑,但也没拒绝,说:“行,你等我一下,我马上下楼。”
“嗯,穿的舒服一点就行,就在楼下走走。”
于是季云晚就穿着一身毛衣,踩了个运动鞋就下去了。
但她在楼下没有看见严烈的身影,正在季云晚四处张望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在这里,云晚。”
季云晚转身一看,吓了一跳:“呀!”
脚下一只毛茸茸的动物,正在她腿边闻她的气味。
是一只漂亮又威风凛凛的德牧,被严烈牵在手里,非常礼貌的在她脚边轻轻嗅着她的气味。
而严烈身上也穿了个毛衣,下身是舒适的家居裤和运动鞋,就像她一样,一手插在裤兜里,一手牵着德牧,笑吟吟的看着她,“害怕吗?”
德牧毛茸茸的大脑袋歪了歪头看着她,季云晚忍不住笑出了声。
怎么会害怕呢?
季云晚其实非常喜欢狗。
西方科学家曾经的一项调查令很多人都十分震惊——地球上最深厚的感情,排在第一位的是狗对人的感情,其次才是父母对子女。
很多人都曾见过主人去世时在原地等候主人一直到死的狗,也见过流浪汉身边不离不弃的小狗,狗对人的感情永远都是真诚而热切的,哪怕与主人分开仅仅一个小时,它们也会兴高采烈的像是期盼了你无数个夜晚一样朝你狂奔过来。
只要你肯愿意轻柔的去摸一摸它们的小脑袋,它们就会喜欢上你,而且很快,这种喜欢就会发展成炽热而忠诚的爱。
没有养过狗的人,永远不会理解这种感情,自然也懒得去理解,而季云晚是养过狗的,正是因为她体会过这种感情,也与这份真诚炙热的爱分别过,才再也没有养过。
此时此刻看着严烈手中牵着的德牧,季云晚心里又惊喜又有些忐忑:“这是谁的狗啊?”
“是我之前捡的,后来送到军犬基地,因为之前有些伤病原因,提前退伍了,目前在我一个朋友家养老,就在咱们家楼下。”
既然是军犬,那必然是既有能力又聪明乖巧的了。
“它叫什么?”
“烈风。”
季云晚让它闻了闻自己的手,然后摸着它的脑袋笑着看了严烈一眼:“跟你挺搭配啊。”
严烈笑了笑。
烈风非常乖巧,乖巧的甚至看不出曾经是一只威风凛凛的军犬,它因为伤病原因提前退役,现在也不过四岁而已。季云晚摸着它的头,严烈一直也没给它什么指令,它就这么一直安静的蹲坐在她脚边,微微低着头,任凭她抚摸着自己的毛茸茸的大脑袋。
“正好我回来的早,带它出来散散步,你想一起走走吗?
“当然。”
严烈把手里的绳子递给她,季云晚接过来,烈风就自觉地走在了她脚边。
“一开始我担心它过于温和,不适合当军犬,但在训练的时候,它一直都十分优秀,直到它受伤退役……”
一边走,严烈一边跟她说着他与烈风的故事。
严烈是当初从军的时候捡到烈风的,在那种环境下,他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将这只被人遗弃的小狗送到了军犬基地,所以他当初有后悔过,是不是想办法把他送到普通人家当一个无拘无束的小狗对它来说才是最好的。
不过后来他看到过烈风在训练场上意气风发的模样,也就放下心来,直到不得不退役的时候,烈风还是对基地依依不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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