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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8章 少来我可是被克隆大的5(第1页)

想当然尔,没了魂力的器官组织,哪能研究出什么东西来。林循一不信邪,甚至在刚换上去的脾脏上都割了一小块下来,然后失望地发现,这脾脏组织的细胞,活性更是低于之前的肝脏组织细胞,因为这脾脏,是爱新觉罗恒馥在几年前换过的一个器官。

每一个细胞的有丝分裂其实都是有限定次数的,不会无止尽分裂下去。到了一定时间,这个细胞就会死亡。人,可以说成是一个超大的细胞,当细胞中的有丝分裂到达最后一次时,整个人就会濒临死亡,再也没有生的希望了。爱新觉罗恒馥本人的细胞,早已过了那个限定次数,所以她才一次又一次地更换各个器官组织。但也许是因为那些细胞组织被提取作为克隆本源的时候,已经快到有丝分裂的最终限定次数了,所以每次的器官都存活不长,一般几年就要换一次。

早在克隆技术开始研究的时候,敏感的爱新觉罗恒馥就已经摸到了此种的玄机,早在克隆羊多莉之前,就早早将自己的细胞组织给提取了出来,以便后期大量的繁殖。而她,也果然等到了用到克隆器官的那一刻。好不容易熬过十年,她终于换上了第一个来自于克隆体的心脏。由于是克隆体,一切指标都匹配,只需要等到克隆人十岁那年,就可以换了。换上新器官后的她,用了半年时间才完全康复过来,于是第二年,她又换上了其他的器官。

原本一次手术换一个器官,直到三年前发现了林循一这个医学界的手术天才,动手术跟喝个水一样简单,经他手的病人,几乎没有死在手术台上的。而且他的后期护理做得也极为到位,只要是他亲手护理的,在&p;s;资源&p;rs;充足的条件下,任何的术后突n况都会被他很好地处理,可以说有他一个,就像是贴了个保命符,可以无限期延长生命。套句他的话说,哪里不好换哪里。他说的是很轻松,但是那必须在熟悉人体所有的身体结构的基础上,相当于是一个全科医生,内科外科手术都得精通无比,才能应对任何的状况。有了这么一个贴身保护后,她便在他的建议下,开始尝试了一次换两个器官,唔,可以,然后下一次,三个器官&p;p;&p;p;

为了保持自己的美貌,爱新觉罗恒馥甚至每过三个月就要全身换一次血,用年轻的血液增加自己的血液活性,使皮肤弹性保持在最佳状态。这是个宫廷秘术,她从三十出头就开始这么做了,当时请的是洋医生,用的是别人的血液,甚至好几次因为血型不符,差点直接丧命,还好后备货源充足,她才数次从鬼门关活过来。

自从有了克隆人后,她坚决采用自己的克隆血液,杜绝一切的隐患,即便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只要血型相符的,就没什么关系了,但是她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在能使用自己的东西的情况下,一律外来货都不欢迎。也因此,近年来,她的那批克隆人消耗极快。不过也无所谓了,根据她当年的细胞活度显示,这批克隆细胞最多活到二十岁,然后便会因为细胞的线性分裂达到了终值,而停止分裂生长,所有的克隆人都会在那个年龄死去,而且很有可能是同一天。当然,也没有哪个克隆人活到自然死过,都是在那之前,将能使用的东西都给使用了,然后,像丢一个垃圾一样,将剩下的丢弃销毁。

而在那之前,爱新觉罗恒馥已经规划设计出了一整套的非法产业链,从人口拐卖到多余,再到最后的火葬炉等一应俱全。事实上,一开始,她只是买下了一座山头,将那些用金钱秘密招来的自愿者尸体都给埋在那山头。但是后来,满清皇朝没了,新制度建立起来了,她也不好顶风作浪。原本,她这个身份就极为敏感,后来,她就从第n任想讨好她的国党小那里得到了这个安全系数极高的建议,她略一思索,还是挺可行的,于是很快就做了起来。

把一切掌握在了手里,让她不仅安全感爆增,连财力都爆增了起来。人口拐卖和,那是多么暴利的行业,只要够隐蔽,手脚够干净,是一条永远的财路。为此,她给予了那个国党小最高的谢礼,被她亲手一刀捅死。然后,她便让她的亲信血滴子队伍,负责最为关键的一环,而其他步骤,拆分成无数的小环节,广收社会不良分子加入。暴利加上武力威胁,让这个非法组织越来越大,几乎独霸了北三省,目前正在朝南方发展。

而此中的秘密,除了她,和她的亲信血滴子战队,没有任何人知晓,就连那看似跟她关系密切的林循一,也毫不知情。只不过,这林循一经常会接到她友情介绍的手术机会,给一些需要更换器官的大佬们动个手术。这对于她的产业链来说,那简直就是活广告,不但包原材料,还包手术,对于那些有私人医生,但是对换内脏这方面并没有放心的医生的大佬们来说,这真是个再好不过的服务了。当然,服务也是收费的,而且费用其高,但是大佬们有钱,与生命相比较,钱显得轻贱多了。而这更成了将林循一牢牢绑在她身边的一个福利,可以无限制地动各种手术,增加熟练度。这也对于她来说,是个很大的好处。于是,一拍三赢,大家都很高兴。

只不过,这两天的林循一,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每次都来去匆匆,像是在完成例行公事一般。

&p;;循一啊,&p;r;爱新觉罗恒馥喝了一口侍女喂来的特别调配的营养粥,叫住了那个给她检查了下伤口,很快就要走的林循一,&p;;你这几天在忙什么?我怎么觉得你,似乎只放了一半心思在我这里呢?&p;r;

谨记:完本神站址:防丢失

想当然尔,没了魂力的器官组织,哪能研究出什么东西来。林循一不信邪,甚至在刚换上去的脾脏上都割了一小块下来,然后失望地发现,这脾脏组织的细胞,活性更是低于之前的肝脏组织细胞,因为这脾脏,是爱新觉罗恒馥在几年前换过的一个器官。

每一个细胞的有丝分裂其实都是有限定次数的,不会无止尽分裂下去。到了一定时间,这个细胞就会死亡。人,可以说成是一个超大的细胞,当细胞中的有丝分裂到达最后一次时,整个人就会濒临死亡,再也没有生的希望了。爱新觉罗恒馥本人的细胞,早已过了那个限定次数,所以她才一次又一次地更换各个器官组织。但也许是因为那些细胞组织被提取作为克隆本源的时候,已经快到有丝分裂的最终限定次数了,所以每次的器官都存活不长,一般几年就要换一次。

早在克隆技术开始研究的时候,敏感的爱新觉罗恒馥就已经摸到了此种的玄机,早在克隆羊多莉之前,就早早将自己的细胞组织给提取了出来,以便后期大量的繁殖。而她,也果然等到了用到克隆器官的那一刻。好不容易熬过十年,她终于换上了第一个来自于克隆体的心脏。由于是克隆体,一切指标都匹配,只需要等到克隆人十岁那年,就可以换了。换上新器官后的她,用了半年时间才完全康复过来,于是第二年,她又换上了其他的器官。

原本一次手术换一个器官,直到三年前发现了林循一这个医学界的手术天才,动手术跟喝个水一样简单,经他手的病人,几乎没有死在手术台上的。而且他的后期护理做得也极为到位,只要是他亲手护理的,在&p;s;资源&p;rs;充足的条件下,任何的术后突n况都会被他很好地处理,可以说有他一个,就像是贴了个保命符,可以无限期延长生命。套句他的话说,哪里不好换哪里。他说的是很轻松,但是那必须在熟悉人体所有的身体结构的基础上,相当于是一个全科医生,内科外科手术都得精通无比,才能应对任何的状况。有了这么一个贴身保护后,她便在他的建议下,开始尝试了一次换两个器官,唔,可以,然后下一次,三个器官&p;p;&p;p;

为了保持自己的美貌,爱新觉罗恒馥甚至每过三个月就要全身换一次血,用年轻的血液增加自己的血液活性,使皮肤弹性保持在最佳状态。这是个宫廷秘术,她从三十出头就开始这么做了,当时请的是洋医生,用的是别人的血液,甚至好几次因为血型不符,差点直接丧命,还好后备货源充足,她才数次从鬼门关活过来。

自从有了克隆人后,她坚决采用自己的克隆血液,杜绝一切的隐患,即便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只要血型相符的,就没什么关系了,但是她有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在能使用自己的东西的情况下,一律外来货都不欢迎。也因此,近年来,她的那批克隆人消耗极快。不过也无所谓了,根据她当年的细胞活度显示,这批克隆细胞最多活到二十岁,然后便会因为细胞的线性分裂达到了终值,而停止分裂生长,所有的克隆人都会在那个年龄死去,而且很有可能是同一天。当然,也没有哪个克隆人活到自然死过,都是在那之前,将能使用的东西都给使用了,然后,像丢一个垃圾一样,将剩下的丢弃销毁。

而在那之前,爱新觉罗恒馥已经规划设计出了一整套的非法产业链,从人口拐卖到多余,再到最后的火葬炉等一应俱全。事实上,一开始,她只是买下了一座山头,将那些用金钱秘密招来的自愿者尸体都给埋在那山头。但是后来,满清皇朝没了,新制度建立起来了,她也不好顶风作浪。原本,她这个身份就极为敏感,后来,她就从第n任想讨好她的国党小那里得到了这个安全系数极高的建议,她略一思索,还是挺可行的,于是很快就做了起来。

把一切掌握在了手里,让她不仅安全感爆增,连财力都爆增了起来。人口拐卖和,那是多么暴利的行业,只要够隐蔽,手脚够干净,是一条永远的财路。为此,她给予了那个国党小最高的谢礼,被她亲手一刀捅死。然后,她便让她的亲信血滴子队伍,负责最为关键的一环,而其他步骤,拆分成无数的小环节,广收社会不良分子加入。暴利加上武力威胁,让这个非法组织越来越大,几乎独霸了北三省,目前正在朝南方发展。

而此中的秘密,除了她,和她的亲信血滴子战队,没有任何人知晓,就连那看似跟她关系密切的林循一,也毫不知情。只不过,这林循一经常会接到她友情介绍的手术机会,给一些需要更换器官的大佬们动个手术。这对于她的产业链来说,那简直就是活广告,不但包原材料,还包手术,对于那些有私人医生,但是对换内脏这方面并没有放心的医生的大佬们来说,这真是个再好不过的服务了。当然,服务也是收费的,而且费用其高,但是大佬们有钱,与生命相比较,钱显得轻贱多了。而这更成了将林循一牢牢绑在她身边的一个福利,可以无限制地动各种手术,增加熟练度。这也对于她来说,是个很大的好处。于是,一拍三赢,大家都很高兴。

只不过,这两天的林循一,似乎有些心不在焉,每次都来去匆匆,像是在完成例行公事一般。

&p;;循一啊,&p;r;爱新觉罗恒馥喝了一口侍女喂来的特别调配的营养粥,叫住了那个给她检查了下伤口,很快就要走的林循一,&p;;你这几天在忙什么?我怎么觉得你,似乎只放了一半心思在我这里呢?&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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