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听着拜无忧的话,灵诡的脑海中已经初步清晰的有了一个大致的想法。
她琢磨着,缓缓道:“阿萝的襁褓裹布是一个女人的衣服,衣服上不明原因的沾染了鲜血,黑衣的女主人留了半块阴鬼玉给了阿萝,又给她留了小铃铛,吉祥玉……这意味着,女人当时的处境恐怕无法带着阿萝,所以迫不得已将阿萝放在了无量山中……而这个女人……很可能受了伤……”
灵诡心里越来越复杂,犹豫的看向阿萝。
“所以阿诡你的意思是,这个衣服的主人,就是遗弃我的人,有可能是我的……妈妈?”
阿萝站在灵诡身边,低着头,拽紧灵诡腰边的衣摆,“是不是啊阿诡,是我的妈妈把我扔在了无量山里,是她不要我了?”
“阿萝,凡事讲究证据,现在也只是你的猜测,不要妄下结论,也有可能不是……”但是这么看,极大可能是了。
“阿诡你刚刚告诉我,你调查有了眉目,是什么?”
心知瞒不住了,灵诡也不打算再隐瞒,幽幽的看向阿萝,取出那块合二为一的完整黑色阴鬼玉,“我知道这块玉的主人是谁。”
“是谁?”阿萝满眼尽是期盼。
“这块玉的主人,名幽兰,冥帝青乌之女,唯一的女儿,也就是留给阿萝你半块玉的人……”顿了顿,灵诡心情沉重,“但是,我和帝司通过封锦玄三界总局提供的资料发现,留给你半块玉的幽兰公主,是第六帝国最初的五个创始人之一,也就是说……第六帝国是她创造的……”
如果阿萝你真的是幽兰公主的女儿,在三界人眼中,你恐怕就是千古罪人的女儿,但也是冥帝的孙女了……
可罪人的女儿,和三界总局局长在一起,恐怕会被讨伐声,谩骂声给淹没……
灵诡是过来人,当初她和帝司,也这么难。
就因为她是暗黑众神中的诡计之神……
这些话,灵诡没有说出口,她怕给阿萝的打击太大。
并且,事实真就像推论的这么简单吗?
灵诡不到最后一刻,不会完全相信这就是事实。
“阿诡的意思是,遗弃我的妈妈,是个罪孽深重的恶人?”阿萝呆呆的凝视着灵诡,双眸无神,有些无法一下接受这种事实。
“话也不能这么说,就像我,曾经三界给我的定义也是一个人十恶不赦的邪恶之人,我们并没有见过真正的幽兰公主,不了解她的为人,就不能妄下决断,对不对?”
“阿萝觉得你说的特别对。”阿萝捣蒜般的点点头,咬着手指,“这么说,这个幽兰公主有可能真的是阿萝的妈妈了?她现在在哪?能找到吗?”
“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幽兰公主失踪已久,且三界几乎无人知道她的存在,是死是活皆不知……”
谢邀!高考落榜,已成首富 都市之改造全球 修仙不努力,万魂幡里做兄弟 神豪:开局领个大礼包 等我拿到影帝就退圈 穿越之锦书难托 明末之新帝国 我的大宋不可能那么可爱 还好分身可以投放万界 误惹豪门:总裁的独家私宠 永恒星君 英雄联盟之重返s7 重生学霸:女神,超给力 从向往开始制霸娱乐圈 我凭实力做团宠 孙悟空的人生模拟器 四合院:我是傻柱的邻居 最强空气核进化 神豪游戏人世间 大佬,搞事情!
一个有妖气的系统,一位有妖气的掌柜,一家有妖气的客栈。垒起七星灶,铜壶煮三江。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笑纳四海客,有妖嘴两张。相逢人一笑,白衣换红裳。人一走,杯不凉,有驴醉倒在桌旁。南来北往一杯酒,闲来无事话桑麻,这是一个客栈轻松,日常,逗逼的故事。书友群610072278如果您喜欢有妖气客栈,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追了他几千年,走他走过的神山,去他到过的凡间,最终与他并肩而立,创下万世江山,他却一柄神剑,让她魂飞魄散。人人都说她入了魔,她是魔。白瑟你是谁?不记得了?如此也好。他走了,走到一处墓碑前,看见了远远的她,他笑了,笑着同她告了别,然后,他的躯体连同他远古的魂魄消散在了茫茫天地间。从此世间再无拂弦。如果您喜欢卿卿神君别渡我,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新婚前夜,亲眼目睹了未婚夫许嘉良与闺蜜秦梦瑶的激情,一夜之间遭受了双重背叛。为了报复,我跟他的上司一夜激情。为了成为萧墨的女人,我设计怀上他的孩子,用肚子逼迫他娶我。成为豪门贵太,生活并没有我想...
路易离奇的来到异世界,成为一名勇者。身为勇者,就是要打倒邪恶的大魔王!来,我们先把这个叫做灭霸的打死!勇者阿尔托莉雅如此说道!如果您喜欢路易的奇幻冒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是男人都有需要,你们这些小妖精,不要成天在俺面前晃悠,小心俺忍不住把你们统统推倒!是男人都有脾气,不管你是什么长着翅膀的血族亲王,还是什么教皇陛下,请不要在小爷面前蹦跶,惹恼了小爷一样把你们全部干掉!我是菜鸟,也是极品美女的贴身保镖!...
异世从活一世的沈晓梦,在面对一大堆极品亲戚后,她一改前世的善良,变成一个以恶制恶以暴制暴的人,在对待极品时,她比极品更极品!当极品渣爷渣奶渣爹恶毒后娘上门时。沈晓梦儿子,我们的口号是什么?沈斌仔发家致富,打倒极品!某王上门时。沈晓梦儿子,我们的口号是什么?沈斌仔发家致富,打倒极品!某王脸一黑,看向沈晓梦,冰冷道死女人,你就是这么教儿子的?沈晓梦冷笑一声道死男人,难道你以为随便播个种,儿子就是你的吗?某王!!!如果您喜欢我家农妃已黑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