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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不奴族(第1页)

清晨,阿拉什牵着阿夏的手,走出窝棚,老族长带着所有的妇人都站在外面。阿拉什指着飘扬的狮子旗大声说道,“去把男孩都带过来,举着狮子旗,跟我走,我们去新的家园!”然后,他吹了个口哨,三名骑兵策马奔来,阿拉什下令道,“派一百斥候,按照预先定的地点,我们去找袁华他们。”三名士兵抚胸说道,“喏!”,策马而去。休密部只剩下一千三百女人和一百一十个孩子,去年冬天她们饿死了三百多妇人,却没有饿死一个孩子,这就是草原的女人,用命换命。骑兵把备用的战马给她们,粮食很少,可这些妇人一粒也不愿意放下,小心翼翼的装进士兵给的皮口袋,她们的口袋很多都已经破烂的不成样子。所有的战士已经知道了这些休密女人的过往,他们看向这些女人,只觉得她们无比伟大和坚强,像照顾自己的亲人般,照顾着她们。很多骑兵,把小孩接过来,喂他们面饼,和他们做游戏,从此他们就是一个部落。阿夏依偎在阿拉什的怀里,她还抱着一个小女孩,眼泪不停的流。而阿拉什把她们紧紧的拥抱,一刻也不想分离,他对不起阿夏,他对不起部落,他来晚了。一名身着重甲、英姿飒爽的战士,紧紧地握着手中那面已经破烂不堪的狮子旗。他的战马坚定而有力,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身旁则紧跟着不奴部那面鲜艳的旗帜。此刻,微风轻拂而过,两面战旗同时迎风招展起来,猎猎作响。它们就像是两位并肩作战的勇士,相互呼应,共同展示着自己的威严与荣耀。此情此景,不禁让人想起了阿拉什和袁华他们初次相遇时的情景。那时的他们,一个是老牧羊奴;另一个则是被痛打的小奴隶。仿佛是命运的巧手在暗中牵引,让这两个看似毫不相干的人,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相遇相知。或许,正是这种冥冥之中的安排,注定了他们将会一同踏上一段波澜壮阔的征程,书写属于他们的传奇故事。马背上,阿夏说,“我老了!”阿拉什说,“你是我的妻子,一如新婚时美丽”阿夏说,“你可以再找一个好女子”阿拉什说,“没有比你再好的了!”阿夏说,“我们的孩子战死了”阿拉什说,“我为他骄傲!”阿夏说,“要我,让我再为你生个孩子!”阿拉什说,“好,今夜就要你!”阿夏不再说话,只是落泪。小女孩看向阿拉什,然后用脏脏的手,去擦拭阿姆的泪水。阿拉什笑了,他对小女孩说,“叫一声阿爸!”小女孩看向阿夏,阿夏流着泪,点头。小女孩小声的说,“阿爸!”阿拉什的泪水也流了出来,他再次抱紧这对母女,此生不再分离。而女孩在马背上,吃力的爬起来,用小手抹去阿拉什的眼泪,说,“阿爸,不哭!”阿拉什流着泪,哈哈大笑,说道,“不哭,狮子旗下的男儿和女儿,都不流泪,我们只流血!”三人回头,都看向那面破烂的旗帜,它在对着战马的奔腾,烈烈迎风。下午,有战士回报,“有人在跟着我们!”阿拉什回望身后,地平线上确实有几个人影,他说道,“继续走,不要管他们!”老阿拉什知道,不奴部的旗帜无人认识,一般而言,草原上的牧民不会轻易接近一支不明的部队。但休密部作为大月氏的五族之一,他们的旗帜有很多人知道!跟着这面旗帜,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狗腿子们去通知贵霜人了。夜里,那些尾巴还在!第二天,清晨,尾巴多起来了!第二天下午,五百人的轻骑兵,出现在他们身后。第三天上午,尾巴变成了一千五百轻骑兵。第三天下午,阿拉什命令道,“今夜多走十里!”第四天,清晨,尾巴变成了五千轻骑兵。阿拉什下令道,“分出一千人,钓鱼,不准靠近一百八十步!其余人,立刻启程。”对方确实也觉得奇怪,为什么一千人敢主动靠近?贵霜人的将领指着这靠近的一千不奴战士,大声喊,“杀了他们!”,身边的贵霜骑兵打马,嚎叫着冲了出去。可一个小时后,他不再追击,这一路,他们损失了五百多人,可死活也追不上敌人。广袤无垠的草原之上,放眼望去,满目皆是贵霜骑兵与他们胯下战马那横七竖八、惨不忍睹的尸体。这些曾经威风凛凛的战士们,如今已化作冰冷的躯壳,无声地诉说着战争的残酷。那位贵霜将军满脸悲愤之色,他下马,伸手拔出深深扎入一匹受伤马匹身体里的一支箭羽。定睛一看时,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支箭头竟是由坚硬无比的钢铁所打造而成!而他们身上所穿戴的皮甲,在此等锋利的武器面前简直如同纸糊一般脆弱不堪,丝毫不能阻挡这致命的攻击。,!他不明白,为什么对方的弓射程这么远,为什么他们人人都有铁箭头,为什么他们的战马的耐力也如此优秀?为什么?为什么?无数的为生么围绕着他。而且,这种箭头也很奇怪,三棱形,没有倒刺,看上去似乎很仁慈,可三棱形的伤口根本无法愈合,很多战士都是流干血液而死。现在,他很纠结,到底还追不追休密部,这样追下去,自己的部族还要死多少儿郎!可要是让贵霜王知道自己放过了休密部,接下来,灾祸必将降临到自己的部族。就在他还在纠结的时候,袁华和古尔丽正站在车阵的顶上,向着远处的人们挥手,老阿拉什回来了,带着他的族人,回来了!休密部的老族长,从缺口进入车阵,她的眼睛猛然睁大,她看到车阵的内部全是满身金属重甲的战士,这在草原上可不多见,非无比强大的部族不可拥有!放眼望去,这里几乎有上千人的铁甲士兵,他们站在车阵之上,守护着这个营地。就算曾经的休密部,拥有数万战士的休密部,也养不起这么多铁甲战士,除非是贵霜帝国,他们有可能有。夜里,老族长和阿拉什找到袁华他们,问,“我们可以保留狮子旗吗?”袁华说,“可以,从此以后,你们就是不奴族的休密部”。所有人都看向袁华,这是第一次他把不奴部称为不奴族!袁华本来觉得这就是个名字,总不能有两个部落吧,他觉得族这个名字,应该比部落大一点。可这群人这么看他,他觉得自己是不是搞错了?于是,他怂了,问道,“不可以叫做不奴族吗?”哪知道乞力和刘行都很高兴,他俩大声说,“很好!很好!就叫不奴族!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不奴族,合百部以成族!”,高兴的不得了。袁华反过来问老阿拉什和古尔丽,“他们俩个,发什么疯?就是一个名字而已!”“不,这很重要!”,阿拉什突然单膝跪下,对着袁华说道,“休密部,愿加入不奴族,生生世世与族同存,只要休密部还在,不奴族就永远长存!”老妇人也跪下,“休密部愿用生命启示,永远护卫王庭的安全!生生世世,永不更改!”袁华懵了,他傻傻的问古尔丽,“王庭?”乞力,刘行和古尔丽也跪下,说道,“我们愿意用生命守护不奴族,与王庭同在,生生世世永不更改。”这他娘是怎么回事?袁华彻底蒙圈了,改个名字,需要这么来吗?他喊道,“这他娘,不奴族连王都没有,搞什么王庭?搞个毛线啊!”可这群人没起来,而是说道,“先有王庭,而后有王!部族的王,都是在王庭由百部推选的!”袁华也劝不动他们,他确实不怎么待见王这个词,总感觉怪怪的,有一种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感觉!而且,他确实不觉得,今天的不奴族有谁能做“王”。他不:()大汉与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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