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然,我小时候就会做菜,如今跟着厨房的大师傅学过几天,做菜的功夫自然今非昔比。”
曾文峰得意地朝妻子挑挑眉,又指着另一盘菜,笑着对大家道:“爸、妈,大伯、姑父、小姑,这道菜你们也尝尝,估计京都这边不会这样做。这是黄酒煎焖小鱼,是下酒菜,吃着也很香。”
萧晴慧厨艺不错,可是听了也有些惊讶:“哦,黄酒还可以用来焖鱼?这我可没有听说过。”
曾文峰点头,认真地解释地道:“可以的,妈。在我们南方客家,有时还会用糯米粉焖河鱼,也好吃。上次我回老家,家里那边的人给我们拿了很多客家黄酒,我这次带了几瓶过来,等会小姑与大伯也都拿一瓶回去。这东西不值什么钱,只图个稀罕。可以做黄酒煮蛋,美味又有营养。
村里的叔婶知道丹丹怀孕,这次给我拿的黄酒特别多,我看不要说坐月子,只让丹丹一个人吃的话,两年也吃不完。
除了黄酒,还有一些萝卜干、菜干。对了,萝卜干我也炒了一叠,这菜做起来容易,早上送粥或是做下酒菜都可以。”
曾文峰并不是那种做好事不留名的人,他从姐姐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自然知道要适当地展示自己的才华。
只是,他哪里会知道,他倒是讨得了岳父岳母的欢心。可是,因为他露的这一手,却让谢云云心里越加不好受。她越来越觉得,这门亲事原本应该属于她的,如今被堂妹占了去。
第七百五十九章酒吧倾叙
晚上,谢云云再也忍不住心里的不适,打电话约程子晴去“忘了吧酒吧”坐坐。
“忘了吧酒吧”位于市中心,与云阁一样,也是属于那种闹中取静的格调。从外面看不起眼,没有大气而张扬的广告牌,只有五个飘逸的大字,也就是酒吧名字。
当然,不知道的人听到“酒吧”这两个字,就觉得这里面很闹。也有人觉得这里看着不像酒吧,会好奇地进来看看。这一看,往往就会让你舍不得离开,只想在这里坐一坐,喝一杯,如果你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的话。
这个地方确实不像酒吧,人们印象中的酒吧,都是聚着许多十七八岁的青年男女、放着摇滚、跳着艳舞,台上还有年轻歌手哑着嗓子嘶唱。吸引着那些“不识愁滋味,却爱强说愁”的少男少女。
这个酒吧名为“忘了吧”,名字本身就给人一种“有故事”的感觉。事实也是如此,这里适合那些有故事的成熟男女。
你进来这里,会有一种回家的舒适感,没有过多的人关注你。你随意找一个空位坐下,调酒师、服务员也从来不问你的名字,不会向你推荐食物。他们都只是微微笑着,存在感很弱。会给你送上的是一杯白开水,一张写着各样特色酒名的招牌,然后会迅速退开。只有你招手了,才会有服务员上来服务,脚步轻轻、声音轻柔、神情舒缓,给你送来你需要的酒水。
酒吧里的音乐都是柔和的轻音乐,让来这里的人有一种很舒服的感觉。没有故事喜欢寻找故事的年轻人不会来这里,他们喜欢喧闹,他们喜欢刺激,他们喜欢招摇。
喜欢来这里的人喜欢清静,却又不想一个人呆在家里。他们想看到人,却又不喜欢被人打扰;他们喜欢静静地坐着,却又喜欢有人气的地方;他们有故事,或者想与朋友分享,或者只想一个人独自舔伤口。而这里,正是这样一个适合这些成熟男女的地方。
程子晴与谢云云自诩都是有故事的人,与朋友来过一次这里之后,便喜欢上了这里,觉得这个酒吧比起别的酒吧更有韵味,更适合谈心。
两人先喝了两杯鸡尾酒,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来。两杯鸡尾酒过后,谢云云有了一丝酒意,才忍不住向程子晴抱怨:“子晴,你不知道,今天我差点儿气死了。”
“怎么了?有什么好气的?”程子晴有些漫不经心地瞅了她一眼,道:“相亲失败了?”
“不是因为相亲,是丹丹带着老公回娘家。在我二叔家吃了一顿饭,你知道吗?那个沈文峰竟然会做菜,做的两道菜还得到了我爸跟我小姑他们的称赞。我试着吃了几口,味道确实不错。
可是,他越是不错,我心里的火就越旺。我感觉这哪是吃饭,纯粹是他们夫妻在显摆。唉,吃得我一肚子气,气得心肝火都出来了。”
程子晴喝了酒,脸色绯红,眼神也有些迷离,她抬起头,似乎被这事勾起了几分兴趣,眨着漂亮的大眼睛,好奇地问:“他们有什么好显摆的?就因为他会做菜你就气?他来自农村,农村的孩子哪个不会做几道家常菜?”
谢云云拿起酒杯喝下一大口酒,闷闷地道:“如果只是家常菜的话还无所谓,他做的那两道菜,都比得过五星级酒店的大厨了。”
程子晴摇头,有些不以为然:“这也不稀奇,那个曾文芳第一次来京都,就去战爷爷家里显摆厨艺,用一道‘手撕鸡’征服了战爷爷的胃。战爷爷从此戒掉嗜辣如命的习惯,而曾文芳也成为了战家恩人似的存在。”
程子晴想起很多年前的事,那个时候,陈文干去找曾文芳,第一次入了她的眼,让她一见钟情,迷了她的心。因为陈文干,她更为关注曾文芳,发现这个女人不是善茬。
曾文芳第一次来京都,名为旅游,实为来探望陈文干,并且还成功地让战家所有人承了她的恩情,引起了小神医沈琅的关注。或许,正是因为曾文芳带着妹妹来京都,才有了后来的认亲。
这个女人一步一步,每一步都有她的深意,每一步都走得又稳又快,出乎她的意料。
谢云云道:“我听我那个好妹夫说了,说这道菜是他姐姐试验了无数次才做出来的,成为了南方客家山庄的招牌菜。云峰山庄也有这道菜,我爸说,那里还有玉米汁、粥水、豆浆、山楂汁等等,饭前,随你喝什么,都是原生态的客家风味。
说得我都心动了,很想去品尝一番。子晴,我们什么时候去尝尝吧?”
程子晴却沉浸于自己的回忆里,似乎没有听到谢云云在说什么。
“唉,云云,书上早就说了,要征服一个男人,首先要征服这个男人的胃。我们都不会做菜,可是,曾文芳会做菜。
陈文干住院时,我让家里的阿姨给我煲鸡汤,我每天都会给他送过去,还跟他说是我做的。可是,我大嫂,我那个准大嫂,竟然与我作对。战爷爷家的保姆按照曾文芳的方子,给陈文干做药膳,药膳做好了,我那个准大嫂便与战友送过去,陈文干就只喝他们送的汤了。
仇恨值又归零啦(穿越) 剑道邪君 [穿书]感谢老天我是女三! 宠妻无度:怒惹霸道总裁 替身女配不做人了[快穿] 兵者在前 九零胡同养娃记 克夫长公主 A变O后年下竹马变绿茶了 豪门绝爱:暖婚袭人 离婚后她抱上了纯金大腿 重生侯门骄妃 男神变小之后 仙医太凶猛 神豪的妖孽人生 极品桃运司机 烟火欲燃 费诺大陆百科全书 从灵气复苏开始无敌 我只是团宠的替身(重生)
宁珞车祸醒来,变成兄妹中的老三。大姐被卖做丫鬟,二姐性子泼辣却有勇无谋,五岁小弟想护姐姐无奈胳膊太细。爷奶刻薄,极品大伯母标配白莲花堂姐,再加一个吸血鬼小叔叔,好一个宅斗的架势。不怕不怕,幸好我的金手指比腿粗。识金断玉,素手调汤,外加灵宠来帮忙。从此宁珞开启了在古代的挣钱之路。如果您喜欢农女的悠闲生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黄河诡事爷爷说,我是被一口棺材从黄河上游冲下来的,命格薄,这辈子都不要靠近黄河,可是阴差阳错的是,我偏偏在黄河里惹上了一具绝美女尸从此之后,我踏上一条不寻常的路三下地府四问龙宫地下尸城无人村庄等等怪事接踵而至。...
一个炸雷劈翻了穷小子,从此七里沟天天都有西洋事儿,邻家娇俏的小媳妇,镇上妩媚的老板娘,还有谁娶谁死的俏寡妇,一个个都眼巴巴地要请他吃西瓜,你说他是吃呢,还是吃呢?...
玄元世界,元气稀薄,灵石绝迹。武者只能依靠法宝,去迷雾世界寻找各种宝物来帮助修炼。普通的武者精力财力有限,只能祭炼一两件法宝。而李昱却拥有成千上万的法宝。因为他的法宝不仅不需要自己的心神控制,还能自己修炼。你的无情剑吸收日月精华,由法器进化为灵器,能自动斩敌于千米之外。你的天地阴阳镜吞噬宝器碎片,探查范围由十里扩张到五百里。你的无影化血刀与主人精神产生共鸣,领悟了空间穿梭的技能。依靠自己的法宝,李昱在迷雾世界如鱼得水,修炼进度一日千里如果您喜欢我的法宝会自己修炼,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安西云穿了,从中医世家传人成了古代候府女扮男装的世子。并且一穿过去就身陷牢房。原因是她为了跟人抢一青楼花魁而杀了人。为了替自己洗清嫌疑她只好查明真相。之后,众人惊呆了,没想到京城出了名的纨绔竟然会查案。直到后来,全京城的人对她的评价都变成了这样。大臣们威远侯府世子真是好儿郎啊!不仅会破案,做的那生发剂也贼好使!世家千金威远侯世子,可真是英俊不凡聪朋绝顶,让我们恨不得以身相许!百姓们诶呀,要说威远侯世子,那做出来的东西可真是好使!全京城的人都越来越喜欢她。包括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残王博北翊。如果您喜欢玉冠京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