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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龙拾雨又说:“不过你说的亮闪闪是多闪?”他稍微扭捏了一下,“还是有点想要的。”
沈朝幕:“……”
走过熙熙攘攘的集市,头顶的古树沙沙作响。
由于山火提前离开的游客有许多,但这里依旧能看见不少人在挑选。
商品种类繁多,捕梦网精致,小首饰闪耀。
动物骨骼雕出的精美号角,吹奏起来声音寂寥又奇特,好似狼群在山丘的嚎叫。比如树叶编织出的灯笼,里头盛着明黄的光芒,如果在夜晚穿梭野外时拿上一盏,就能探索丛林的秘密。
沈朝幕在卖衣服的一家店铺前停了下来。
这里卖的是塔步的传统服饰,全都有着艳丽的色彩,好似当地人奔放的性格。
他的目光落在斗篷上头。
塔步的斗篷是由结实皮革与不同的树叶做成的,针脚分外扎实紧密,风刮来的时候叶子轻轻摆动。
在久远时代前,兽族会穿着这样的衣服外出,挡风又温暖。现在在节日的时候还会见到他们这样穿,走过平原时,像是与自然为伍。
买斗篷的游客不少,都是拿去拍照和留念收藏的。
沈朝幕冲龙拾雨招了招手:“过来。”
龙拾雨毫无反应,盯着远处的小吃铺。
然后他被沈朝幕抓着肩膀转了过来,面对着一大堆斗篷。
沈朝幕说:“挑一件喜欢的。”
“为什么要买这个?”
“保暖,就当是纪念品了。”沈朝幕说,“在北恩不也买了一条围巾吗?”
于是龙拾雨挑了一件树叶偏红的斗篷。
沈朝幕给他披着,顺便把领口那枚牛角扣给别上。那红叶轻颤,衬得青年的皮肤白皙。
他就这样收获了一条斗篷龙。
龙拾雨说:“你每次怕我冷、使劲给我套衣服的时候,真的很像网上说的奶奶。”
沈朝幕:“……我竟然不知道你是不是在骂我。”
“我怎么会骂你呢。”龙拾雨高兴地伸出手,“要拉手。”
这回沈朝幕犹豫了几秒。
之前还没察觉,拉手纯粹是为了哄一下流泪龙龙头。
但现在他的心意那么清晰,这种行为就更显得……
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即便是再英勇的猎人,还是和所有人一样有着胆怯与小心翼翼。他擅长追猎,就这样把一头嘤嘤怪给抓回家了,但是有太多东西比追猎更难。
沈朝幕一贯做事果决,这一点点的犹疑,主要来自某种不连贯感。
回想一下,从最开始龙拾雨对他的态度就非常热烈,甚至称得上熟络。而这种熟络并没有展现在其他任何一人身上。
简单来讲,沈朝幕不知道最开始的亲近是从何而来。
他最后还是拉过了龙拾雨的手。
带着某种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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