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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先择而后交,气味相投,求同存异。
对于朋友的认识和相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判断和原则,好比是《三国志》这系列的游戏一样,登录在野武将或者俘虏是需要相性的合拍,就像是吕布没机会招揽荀彧一样。兄弟和闺蜜的存在,不仅仅需要日积月累的磨合,更是特别的缘分,让彼此相遇,相互吸引。
陈默和施正权的友情,始于学年开学,进于私下辩论,燃于学术交流,两人都喜欢研究历史和地理,对于文学名着饱有个人观点,也喜欢探讨共同爱好。陈默喜欢《中国国家地理》,他喜欢《国家地理》;陈默偏向于右侧中场跑动,他则擅长左脚;阿权喜欢仙剑、喜欢魔兽、喜欢拳皇,这也是陈默爱玩的;陈默不会吃辣,他也不会,可他喜欢尝试不同的美食,哪怕是特别酸、特别臭的。总之,两人就像是数学里的交集,可偶尔又有些并集,尤其对于自己的家庭环境。
施正权的亲生父母也已经离异,大概是在他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听说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实在过不下去了。施正权的父亲有着自己的一家作坊,带着几个工人一起做机械配件,为了长远发展,也是醉心于创业。他父亲平时本就不怎么顾家,可还偏偏有着大男子主义,在家什么都不干就算了,还要嫌弃这嫌弃那的,总觉得自己的媳妇儿不够贤惠能干。而阿权的母亲又有点文艺女青年的气质,对于生活的品质有些追求,但并不是对于物质生活富足的追求,她平日里喜欢养养花,写写小说,唱唱歌,还像一个青春期的少女,哪怕已经结婚生子,身上还留着些稚气和浪漫。父母离异后,阿权是跟着父亲生活的,可他比陈默幸福多了,还能够两头跑,时不时住在母亲家,感受母爱的温暖。所以那天他自行车坏了后,他住回了母亲家,走路回母亲家更方便些。他父亲在离异后也没闲着,毕竟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差了点,没多久又再婚了,结果阿权就多了一个上小学的妹妹。
阿权的后妈,给陈默听上去的感觉还是不错的,至少完全不像童话故事里那般尖酸刻薄,恶毒阴险。虽然这个阿姨没有工作,可自从她来了以后,阿权父亲再也没有操心过家里的事情,连阿权的吃穿用住都会很贴心的安排好,时不时空了还会去作坊里帮忙。忙家务,顾家业,爱丈夫,疼子女,这个后妈做尽了一个妻子能做的事情。虽然这个阿姨不错,但阿权从没喊过一声妈,因为他喜欢自己的母亲,知道自己只有一个母亲,所以哪怕后来的女人对他再好,那也只是外人。可他父亲不这么认为,多次和阿权谈到后妈称呼的问题,哪怕是喊她一声小妈也很妥当。为此,父子两个也曾私下里争论过不少次,却都是无疾而终。
面对阿权问及称呼是否有问题,陈默很难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回答,他是对的,他父亲也是对的,那谁是错的呢?不帮着阿权说话,就是错的。陈默没有他这种烦恼,因为他的母亲早就弃他而去,自己的父亲也没再给自己找后妈,他体会不到阿权的那种幸福和痛苦。不过,既然阿权从没在明面上跟父亲争论称呼,交恶阿姨,至少在他心里,他应该也已经认可了这位新家庭成员,毕竟一时的装模作样简单,五年如一日的几乎不可能。
而对于陈默的遭遇,阿权很难相信,更难以理解,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绝情的母亲。说离就离,说结就结,半年不到的时间,就从离异状态变成了已婚妇女,若不是蓄谋已久,很难令人信服。而更让他震惊的,是陈默提到自己母亲从不给他打电话,也从不回家探望他,让他怀疑陈默是不是自己母亲亲生的儿子。陈默和他在交流这些事情时候所表现出的淡漠和平静,也让他为陈默感到深深的悲哀和无奈,庆幸自己依旧能享受到父爱和母爱。随着和陈默接触时间的变长,交往程度的加深,他也更加佩服陈默,佩服他的乐观、自强、独立、坚毅。相比于陈默,自己还是有些孩子气,还是喜欢待在母亲身边,还是经常有些不切实际的想法。他很庆幸,自己能结识陈默这样一个同学,在自己孤独的人生旅途中,又多了一个可以交心的挚友。
“默哥,中午放学后有什么安排啊?”,施正权在第三节课下课后,来到陈默的座位旁。
今天是周日,终于又迎来了半天的假期,可以暂时告别那些之乎者也、函数方程、abcd了。
陈默想了想,小娘子说是今天母亲会来接她回家吃午饭,又说可能会在吃晚饭前来找自己,相当于自己可以自由安排这个半日假期。
“吃饭睡觉,运动洗澡,好像我也没什么特别要做的事”
施正权咧嘴一笑,“午饭咱们出去吃吧?我带你和蔡神去吃一家特别正宗的兰州清真拉面”
蔡家伟立马摇头,“我今天不太方便,跟朋友说好了一起出去买东西的”
“那就咱俩去吧,我倒是挺有兴趣的”,陈默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oK!那就这么说定了,待会我去校门口等你”,阿权喜滋滋的走了。
短袖,七分裤,运动鞋,小挎包,简简单单的,陈默和阿权碰头了。
“你带个自行车干什么?不坐车?”
阿权眉毛一挑,奸笑连连,“坐车,干嘛不坐车,天多热啊。快上来吧,哥哥带你体验下我的法拉利”
陈默以手扶额,这坑货居然是要自己坐在自行车的后座,这画面太美,自己真的做不到啊!
“来呀,我技术杠杠的,信我啊”,阿权骑上车,示意陈默跟上。
大哥,我堂堂七尺男儿,不要面子的吗?又不是小时候了。况且这么个小自行车,两个大男人坐着,它真的不介意吗?它真的不会罢工吗?
在阿权的几番诱骗下,陈默还是硬着头皮坐了上去,双手抓着他的外套,两脚踩住突起的车架。两个阳光男孩,就这样“郎情妾意”的出了校门,时不时引来好事之徒的异样眼光。
阿权的骑车水平确实还不错,两个人加起来都差不多有280斤了,可自行车依旧稳稳的,车身也没有发出异响。他要去的地方,陈默大概已经猜到了,沿着学校门口的道路向西骑了几百米后,在大超市的路口右转弯继续朝北,之前小娘子带自己去吃川菜的时候,也是走的这条路。当然。。。去她家也是这个方向,陈默现在闭着眼都能找过去了。
四中的大门朝北,门口是条双向四车道,路名也很应景,叫“状元路”,用于四中前身的南塘初级中学也很贴切。不过,无论是初中还是高中,这么些年了,还从来没有产生过市级中考第一名或者高考第一名,只不过是取兆头罢了。状元路向西走到头就能看到大超市了,和人民路相交,呈一个t型路口。人民路两侧的香樟树显然枝干更粗,想来是年代更久,所以路面上随处可见大大小小的“补丁”,也能看到些尚未修补的坑洼。
自行车上了人民路后,颠簸感明显增加了,陈默心疼自己的屁股,早知道应该准备一块坐垫的。只能无奈的感慨和叹气,以后自己再坐阿权的自行车,自己就是狗。哎,真的是遇人不淑啊!
“妈妈,前面的好像是陈默耶!他坐在自行车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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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只是一缕孤魂,没想到竟然可以重生。这样也好,自己可以过自己想要的日子。父母之命,真是难办,不过也罢,待到一定的时间,应该可以了。怎么回事要自己去读书,还有一个叫祝英台的女子,据说还是自己的堂姐,不是吧!明明不该有所纠结的,那个人与她无关的,可是既然已经这样,反正只是一个男配,救他又何妨,自己也只是多了一个知己而已。不,不是这样的,怎么和剧情太不一样了,这是怎么回事,搞了半天,原来只是架空。此文纯属本人yy,文笔也许不好,但是看着本人只是个新手的份上,请多多指教。第一次在起点发文,请见谅。如果您喜欢穿梁祝做女夫子,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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