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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两个十成来完成这一切,两个时辰之后我们才能开始和匪军的大军再次玩玩捉迷藏的游戏。”信王赵榛举起剑,扯着缰绳让马在所有人面前打了一个转,露出嘲弄的表情。
“怎么,你们怕了?”一片鸦雀无声。
这一刻所有人都是惊呆了,这个年轻的亲王是怎么知道这一切的?他不至于在信口开河吧?难道那一百名骑士来回穿梭,竟然就能获得敌人如此详细的一切信息,太厉害了吧。
他们哪里知道,所有信王军的精锐战士们,都经过特种兵样式的残酷而严格的训练。信王军出来的正规军士兵之所以能屡次击败金兵,就是因为他们个人的能力都十分的强悍。当然,他们的薪水也同样的高昂。
信王赵榛虽然每一次都出人预料,可这群头目中的大多数人都知道,他从没信口开河过。
信王赵榛看着这些人,一言不发,就像他当年带着那些五马山的一帮乌合之众一起向金兵发动冲锋一样。
没有人开口。但所有的骑兵们都翻身上了马,齐刷刷一片金属摩擦声。他们亮出了他们的战刀、长剑、长枪或其他武器。
“一切为了胜利。”“为了活下去。”“为了我们的家人。”“我们拼了!”众多骑兵们纷纷吼了起来。
当信王赵榛带领着骑兵们在山林中快速前进,并为他们指出山谷中那支摸索着前进的敌军斥候骑兵时,所有人都欣喜信王赵榛真的很厉害,他果然有着先知先觉的能力。
信王赵榛在安排骑兵战士们发动的突击路线时,他在这些由败兵、逃兵、土匪、暗盗们组成的士兵们心中的形象,已经不仅仅是一个优秀的将领可以形容了。
对于这帮人来说,信王赵榛神奇而创造奇迹。战斗的开始由一道横向的枪风拉开序幕,四五个金军士兵或匪军士兵被信王赵榛用大中神龙枪瞬间击杀,然后信王赵榛一马当先杀入敌军之中,但凡敢阻拦他的金军骑兵和匪军骑兵们往往一进入他的攻击范围,就被一枪击杀或击飞崩出七八米远。
然后他前面就只剩下那个指挥的匪军的小将领,随后,信王赵榛闪电一击,将对方的人头一枪刃划断,当场枭首。
随后,收拢队伍,再找到敌人进行突袭。战斗结束得仿佛与前一天晚上如出一辙,只有几个骑兵不慎受伤,信王赵榛将他们留下,自有后面跟上的自卫团接手他们的伤势,然后他们继续向前。
不出一刻钟,他们在另一侧山坡上击溃了另一支金军与匪军联合的斥候骑兵。两场战斗下来,因为死亡减员一共三人。而另一边,受伤也不足十五人。而敌人,却阵亡了整整三百多。当然,这和一多胜少并且突然袭击打敌人个措手不及是有一定的原因的。
信王赵榛的胜利,为他赢得了极高的声誉,虽然在那之前他的威望在这些骑兵中就早已如日中天,所有人这会都要忍不住认为信王赵榛是天神武曲星下凡。
此时,杨幺从前线传来的消息让他感到一丝不同寻常,他手下的几批斥侯部队在入夜之前派了出去,可定时回来的只有一半。
是不是那支信王军的难民队伍?他们的难民队伍还那么厉害,是不是一个陷阱?杨幺百思不得其解。
在他、杨广、杨华、陈寓言、英宣、李合成、完颜娄宝各部人马的四面夹击之下,这支数量庞大却战斗力小小的难民队伍无论多狡猾,最终也要无路可逃。
等到明天早上太阳升起,他必将取得最后的胜利!杀信王赵榛,信王军就会群龙无首不战而溃。自己到时候与金兵和伪齐一起攻陷川蜀陇陕地区,再拿下河东和河北之地,到时候再击败皇帝老儿赵构。那到时候,自己恐怕就能当九五至尊了!至于钟家的那个家伙,到时候也可以放弃掉了。
杨幺想着伸出手去,抚摸了一下旁边的椅子上的狮子雕像。不过这位明教高层出身的起义匪军主将并不知道,当他认为一切事情都理所当然时,在信王赵榛正前方那支匪军军队的将领王伦却正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之中。
事实上大约在一刻钟以前,匪军骑兵将领王伦,就已经确认自己与自己手下的两支金军与匪军混编骑兵斥候队伍,失去了联系。他很怀疑自己已经被一支不明身份的大宋军队盯上了。因此它立刻派出探子去联系与自己并不远的另一支军队,可是不管王伦派出的是匪军骑士还是金人骑兵,最终都袅无音讯。
现在这位王伦将军已经意识到,问题可能有点大了。他现在成了聋子、瞎子了,周围的一切他都无法预知。
信王赵榛和他现在的杂牌军士兵们出现在山头上时,看到下面那支叛军与金兵的联合部队正停下来,准备原地驻守。牛瑞东、雷托和马诺还没从中看出什么端倪,信王赵榛却暗暗皱了皱眉头。
下面这个叛军将领的军事素质比起其他叛军泥腿子来说,真是出色得多。信王赵榛巴不得对方在惊疑不定的情况下选择向另一个方向上的友军靠拢,这样他们就能带着后面的难民安全地通过这个没有匪军的空白地带。
可是这支匪军的军队地将领却在第一时间作出了最准确的判断,停下来等待,以逸待劳。
“他们在干什么?”牛瑞东毕竟是军队出身,稍微懂一点战术,忍不住开口问道。他又看了看信王赵榛,但是心中已经完全不再怀疑对方的能力。
“原地戒备。我们收拾他们的斥候骑兵太干净利落了,给了它们一个错觉。大概以为有一支规模多于他们的军队把他们盯上了。”信王赵榛答道。
“多倍?那他们怎么不向友军靠拢,在这里不是等着被分割包围吗?”马云瑞说道。
“他们的指挥官在等友军的斥候,或者说,他们在以逸待劳。他们不认为他们的战斗力就差多少,而且对他们来说情况不明,占据优势的地形防守是最重要的。而且,这里一开战,他们的友军自然就能发现这里的异变。这个敌人将领还是很聪明的。”信王赵榛说道。
“干掉斥候就等于说告诉他们在这个方向上有敌人,我们之所以解决之前那两队金军与匪军混合的骑兵,是因为信王千岁打主意把这支敌军吃下去。”王子义在一边解释道。
“那这样一来我们岂不是时间不多?”牛瑞东问道。“一个时辰的时间,结束战斗并打扫战场。”信王赵榛答道。
当罗月儿率领百姓壮丁和溃兵们组成自卫团进入敌人视野时,差不多是一刻钟之后。
当王伦看到山头上的草丛开始晃动时,终于看到一排排手持长矛的士兵从山顶上走下来。他怔了一下,对方的装束和他印象中官兵的任何一个部队都不太一样,可以说是任何一个部队的军服都能看到,而且还有很多身穿百姓衣服的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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