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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与大川到某地去玩,正好碰上这个县大张旗鼓地“打击反革命”,拉网式地排查可疑分子,街上不时有挂着大喇叭的宣传车驶过,或者是一溜荷枪实弹的民兵骑着脚踏车飞奔,机械化程度很高,不知正在奔赴什么战场。因为知青不可能有什么身份证明,我们便在一个路口束手就擒,押进了县治安指挥部。这是一个破旧的庙,乱糟糟臭烘烘的稻草里有百多号犯人都在等候审查。
我们在这里当了几天的囚犯,每天到吃饭的时候了,就被民兵手里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排着队去附近饭店里,自己掏钱解决问题,吃完了再被押解回来。我们没有多少钱,只能每餐要萝卜加米饭。这一天,一个大汉摇着折扇,露出胸毛,突然坐到我们的餐桌边来了,一开口就说省城的话。他果然是个知青,果然也没看错我们的同乡身份——他声称正是从桌下的两双回力牌球鞋看出这一点的。他打听我们的来历,很快愤怒起来,递上一支烟,不用他吩咐,身旁一青年立即给我们恭恭敬敬点火。他手中的折扇一扬,身旁又一个人影赶忙去买辣椒炒肉片和红烧猪脚,推到我们面前请我们趁热吃。那些人好像是他的狗腿子,办什么事都冲冲闯闯高声大气,以至看押我们的民兵也不敢前来干预。
我们后来才知道,这个被狗腿子们前呼后拥的大汉姓江,江湖上的绰号叫呼保义。他从不在乡下好好劳动,四处游荡,凭着一张嘴能说武侠故事,走到任何一个知青点都可以白吃,都有烟酒侍候和前迎后送,完全是太上皇的待遇。他又带着一帮弟子习武练功、耍石锁、推杠铃、击沙袋、走梅花桩,等等,闹得鸡飞狗跳。乡村干部畏惧于他父亲的“老八路”身份,不敢管束和得罪这位大公子。
他倒是有一份打抱不平的热心肠,那几天常到县城里来,碰上我们吃饭,就要给我们加菜;碰上我们被拉出去游街示众,就陪着我们从街头走到街尾,以示精神安慰和严密警卫。在我们获释离开那个县时,他还给我们买了车票,送给我们一颗密藏在小瓶里的麝香,只有绿豆大小,说挨了打的人吃这些东西最能活血散瘀,同女朋友那个那个了则保证不孕——女人闻一闻香气就根本怀不上。
他说到这里的时候一脸坏笑。
我们激动地互相承诺了“来日方长后会有期”,不久后也果然有过重逢,是在省城街头一次意外的遭遇。有点出乎意料的是,他上下打量我,眼中透出一些茫然,好半天才想起县城里游街示众的事。我们坐到河边以后也谈得不太投机,他那一套及时行乐的纨绔之辞很难被我们接受。他最后只能以一句文绉绉的格言了结:“白玫瑰和紫罗兰尽管颜色不同,但同样芬芳。”不知他是从何处搬来了这一套洋派优雅,也算表达了江湖上人各有志的遗憾。我感到有些失望,直到事后多少年才大体明白了这次乏味的重逢:回力牌球鞋在省城里比比皆是,已经不再有出现在一个小县城里的稀罕,不再是让人感到亲切和亲密的特殊符号,不再能让人产生一种他乡见故人的激情冲动,一种在异生环境里的同病相怜和相濡以沫。在这个城市里,以各种方式流窜回城的知青多如牛毛,一旦离开乡村就各有各自的营生,有各自的图谋,还能有多少心境和时间缅怀往日的萍水之交?
一双回力牌白球鞋的意义,只能由特殊处境来确定,不可能是到处领取感情的永久凭证,就像一个词的意义也只能由具体语境来确定——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先生似乎早就知道这一点。这使我想起世界上很多事情不可重复,只能在特定的那一刻和那一地才会闪光。我们记忆中的某一种美食,在多年以后吃起来就可能索然寡味。我们记忆中的某一次热吻,在多少年后的重演就可能别扭甚至寒意逼人。它们是从土地里拔出来的花朵,一旦时过而且境迁,只能枯萎凋谢。
江哥后来在江湖上还是很有名气。据说他因打架斗殴被判了刑,在劳改期间里还是不断生事,借着当电工架外线的机会,居然把好几个管教干部的妻子勾搭上了,把她们的肚子搞大了,其手段的神奇简直难以想象。一个外号叫周麻子的管教干部,平时就喜欢打人,为此气恼得眼睛充血,将他毒打了一顿,棍棒都打断了三根。又罗织罪名整理材料,把他的五年刑期改判成十五年。江哥接受宣判回来,三天之内没说一句话,最后找到周麻子,说车间里的天车上有反动标语,请“政府”赶快上去看看。周麻子上去了,没有发现什么反动标语,正在疑惑之际,正要开口骂人,被人从背后猛推一掌,来了个高空飞人,一条弧线抛下来,在龙门刨上砸出一声沉闷的巨响,白生生脑浆四下迸溅,吓得在场人尖声惊叫。
江哥出现在天车上,哈哈一笑,对大家抱抱拳,说此贼死有余辜,我今天结果了他,为弟兄们除了一害,但决不连累大家。
他沿着梯子一级级走下天车,像将军最后一次走下了检阅台,捡一团棉纱,蘸着死者鲜血,在白墙上写了七个大字:
杀人者江毕成也
然后手一抬,抓住了动力电闸。只见火星飞散,电灯闪闪欲暗,顷刻之间他已经成了一堆枯焦的黑物。
身份
一个人在美国的公园里遭到黑人打劫,受害者很可能认定凡黑人都残暴,可能推论黑人确实是一个劣等种族。事实上,种族歧视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残暴、懒惰、偷盗、吸毒等少数黑人的现象,被某些人当作了所有黑人的共性。这里的可疑之处是:凶犯可能同时是一个b型血者,为什么受害方就不把所有的b型血者推论为残暴劣种?为什么从来没有对b型血的歧视?
英国生物学家莫里斯就提出过这样的质问。显然,肤色是可以看到的外征,最容易辨识和牢记;而b型血一类却无法用肉眼直观——大概就是全部奥秘所在。在决定意识形态的时候,人们的眼睛是比大脑更便当的器官。
如果说狭隘族群主义是一种视觉意识形态,那么也常常表现为一种听觉意识形态。一个广东人欺诈了河南人,受害者很可能记住了广东口音,于是口口相传,越传越邪,直到所有广东人都成了河南人那里可疑和可恶的对象。这也是族群冲突的常见过程。当事者很少会去想一想,一个广东人可能同时也是一个感冒患者,一个基督教徒,一个汽车司机,为什么可疑和可恶的是所有广东人而不是所有感冒患者、所有的基督教徒、所有的汽车司机?为什么河南弟兄们不可以爆发一下病别意识、教别意识以及界别意识?
显然,语音是可以听到的外征,最容易辨识和牢记,于是在有些人那里一跃而为首恶。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广东、湖南人组成的北伐军在河南受挫,大革命北进乏力,半途而废,有政治和军事的多种原因,其“南音”被中原广大老百姓疏远和疑忌,就是一般史书上不大提及的一条,却是十分重要的一条。最近十年,语言口音在台湾再一次成为政治题材,“泛绿(民进党等)”阵营以操闽南语的原住民为主,“泛蓝(国民党、亲民党、新党等)”阵营里操国语的外省籍人士较多,所以很多政治斗士见人先辨音。有些“泛绿”的出租车司机甚至拒载操国语的客人,或者强迫客人听车上音量放到最大的闽南语广播;有些“泛蓝”的教师则禁止班上的学生讲闽南“鸟语”。在这里,口音政治的对抗剑拔弩张风狂雨急。这样的事情发生多了,本来倾向于“泛绿”的国语者和本来倾向于“泛蓝”的闽南语者都可能有情绪逆反,于是“国语”与“闽南语”的不共戴天之仇就更得到了证明。
人以群分。族群当然是有的,族群之间出现差异甚至冲突也纯属正常,不算特别难以理解。只是族群的划分以肤色为据,以口音为据,甚至以肤色或口音来区分善恶敌我,如此等等,显示出人类的意识结构仍然十分原始,几千年之后并未进化到哪里去,与禽兽差不多是一个水准。
我们可以鄙薄前人的嗅觉过敏,似乎前人都有特别好用的狗鼻子,非我族类首先是非我族味,“膻胡”和“骚鞑子”透出牛羊肉味,就是中原农业族群对北方游牧族群的蔑称,也是各次驱“膻”抗“骚”运动的感觉根据,曾造成大规模的流血冲突。但嗅觉有点退化了,或者说异味被肥皂、香水、洗浴习惯、通风设施清除了,把嗅觉歧视改换成视觉与听觉的歧视,是不是也会遭到后人的鄙薄?人类已经有了可谓发达的科学技术,已经知道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在于血缘和地缘,同时更在于生理基因密码的不同,在于道德修养和文化训练的不同,在于财产占有量和信息占有量的不同……总之是在于一些不易构成显著外在标志的方面。然而现代人的身份证件,比方说一本护照,并不记录这些,少不了的是民族或种族的确认,是出生地的确认,总是被移民局官员瞪大眼睛——血缘崇拜和地缘崇拜赫然在目。一种狭隘族群主义的查验传统,如同一条割不断的猴子尾巴,在即便号称最文明的国家也至今例行不误。无论生理学、心理学、民俗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学以及史学积累了多少关于人的知识,无论这些知识已经达到了多么精微高深的地步,这一切还没有体现在一本护照上。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世界的外交、体育、文化等交流活动都是依民族或国家组团,从来不按照血型、年龄、行业、学历、阶级、道德信念等来组团,难道有什么奇怪吗?民族或国家的旗帜到处飘扬之际,这个世界一次次出现民族之间或国家之间冲突的烽烟滚滚,一次次出现向肤色和口音的大举进攻,又有什么奇怪呢?
在身份认同之际,鼻子曾经抢在大脑的前面,眼睛和耳朵现在依然抢在大脑的前面,抢在理性成果的前面,这一点似乎是现代知识大厦的古老基石。
我把一本这样的护照翻看了好半天——这是一九八六年我第一次领到护照,第一次准备出国旅行。
精英
我第二次到美国的时候,小雁开着车来旅馆接我去做客。由于路上堵车,我到她家时已经饥饿难耐,急忙打开冰箱,发现里面空空荡荡,只有半块比萨饼和几个苹果。你怎么能这样过日子呢?平时不做饭么?我大为不解。
她说是的,基本上不做饭,也不会做饭。
“那我们就随便下碗面条吧。”我表示大度和通融。
但她说家里连面条也没有,真是不好意思呵。她拉着我到超市去买食品,在地下车场倒车的时候不小心,汽车在水泥柱子上刮了一下,发出刺耳的声音。我想那里肯定出现了一道惨不忍睹的刮痕。她笑了笑,没打算下车去看看。“没关系,我这辆车是碰碰车,三天两头就要同人家亲热亲热的。”她满不在乎一扬头,让我暗暗佩服她的豪放不拘。我想起刚才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被她的那辆汽车吓了一跳,如此伤痕累累和蓬头垢面,像堆破铜烂铁:这家伙该不是在美国失业了吧?
她把这堆破铜烂铁开得很疯很野,于是面对着一路上疯疯野野迎面扑来的高楼和立交桥,给我介绍洛杉矶的脏乱差,介绍这里华人区的迅速扩展,介绍美国中产阶级的好莱坞和沃尔玛,当然不忘记把沃尔玛、美西、bestbuy、foodlion这一类超市批了个透,说超市呵这个,如此工业化而没有人情味,如此全球化而毁灭各民族文化传统,真是十恶不赦,中国大陆可以学美国但怎么能把美国这么糟的东西学过去呢?中国什么时候变得比美国还美国呢?她提到什么引用词语时就两手举在耳边,各有两个指头挠一挠,表示口语中的引号所在。她这样做,有几次两手完全离开了方向盘,吓得我看着无人控制的汽车朝一辆黄色货柜车迎头撞去,心差点要跳出口来。
我已经在美国多个场合见过这种两手挠耳的小猫姿态了。于是发现美国的人文界精英,或者说美国的人文界女精英,除了对资本主义和斯大林主义一并大举讨伐之外,大概都有这样的特征:
一、笨得不会做饭菜;
二、汽车脏了和碰坏了根本不去care(关心);
三、说话时经常像猫一样举起双爪在耳边挠出引号来;
四、一般不打香水——我在香港为小雁买的香水,算拍马屁拍在马腿上,被她收下了,也被她嘲笑了。“穿套装打香水的,那是女秘书!”她笑着把“女秘书”三个字说得很重,意思不言自明:你傻帽了不是?
这些特征是源于一些什么原因,不得而知。但你完全可以依据这些特征,把她们与其他人群区别开来,比如很容易与浓涂艳抹光鲜亮丽的下层打工妹区别开来,也与衣色深暗低调并且从不出入超市的上流贵妇区别开来。美国社会批评家福塞尔的一本中文译为《格调》(class,一九八三)的书,已经为这种阶层身份的外观识别,总结了成套的经验,提供了大致可信的指导。他在这本书里还提到:最穷的人不赶时髦,是因为没钱赶时髦;最富的人不赶时髦,是因为他们的任何行止本身都会创造时髦。那么时髦是什么呢?时髦不过是社会中层心理焦灼之下急切而慌乱的文化站队和文化抱团。
小雁从她十分愤恨的沃尔玛买回食品之后,十分谦虚地向我请教如何做菜,包括如何下面条,让我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事情怎么可以是这样?她以为她是谁?她好像从来没有在中国生活过更没有在太平墟当过知青,他妈的从娘肚子里一钻出来就成了洋教授,连面条也不会煮了?她又请来一个中国学者以及一个韩国学者来作陪,更加谦虚地向大家检讨她不会做菜,家里也缺少必要的储备,因此主菜只是一些买来的成品和半成品,没有什么像样的好东西,请你们来只是聚聚而已。她快快活活地愧疚着,好像她一旦会做菜而且家里食品储备颇丰就成了个假教授而且是个中国老妈子,就低人一等了;好像她不长时期熬着这种凉水咽比萨饼的自我折磨,就要让同伴们大惊小怪了,就负有欺民和扰民之责了。因此她的愧疚是学院精英之间一道必要的迎宾大礼。
来客也是精英,衣着都朴素和随意,其中一位女士席间说到她有一钻戒,是丈夫买给她的,但她一直不知道该不该戴上,总是心怀愧疚地觉得一戴上就是向资本主义或者共和党妥协了。他们把这一类事谈得很认真,就像他们同样把住房升值、波兰开会、学院终身教职、波德莱尔的诗歌、卢旺达的军阀专制等谈得很认真,餐桌上荡漾着“左派”的舒适气氛或者舒适的“左派”气氛。不知什么时候,那位钻戒“左派”对一种形如小粽子的阿根廷菜十分惊喜,重点向大家做出推荐。“好吃!你们都尝尝。”这个说:“确实好吃!”那个说:“真的好吃呀!”在一片“好吃”的热烈赞赏中,我差一点也跟着附和了。但我对那些绿叶包着的半熟米粒或豆粒实在没有兴趣,没嚼出什么味,便斗胆向他们另外推荐油淋豆豉辣椒萝卜——是一个中国留学生前几天送给我的,就藏在我的旅行包里。他们对这种常见的中国菜没有特别的新奇之感,但片刻过去,我偷偷发现这盘油淋豆豉辣椒萝卜已经一扫而光,而他们盛赞“好吃”的阿根廷菜却堆积无减,其实一直暗受冷遇。
他们在饭后仍然在称赞阿根廷菜。这有点奇怪。
显然,从他们的生理口味来说,他们还没有真正接受那种奇怪的“粽子”。但他们在餐桌上必须发动对这道菜的赞赏,那么他们的赞颂必定不是来自肠胃而是来自大脑,不是来自欲望而是来自知识。知识分子么,吃也得知识起来,就像钻戒也得戴出政治来。阿根廷菜是少见之物,符合“物以稀为贵”的价值原则,符合“越少越喜欢”的上流社会审美品位,因此最可能被有身份的人士表示喜爱,至少也要表示尊重。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在这些亚裔学者的眼里,阿根廷是西班牙语地区,既是高贵欧洲的延伸,可以成为主流的代表;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似乎是一个边缘的隐喻。现代精英以文化的开明和多元为己任,不就是一直又主流又边缘地暧昧不清么?他们怎么可能对这一盘突然冒出来的阿根廷文化掉以轻心?怎么可能逞口腹一时之快而涉嫌文化态度上的轻率无知?
看来精英也难当,有时口舌必须服从大脑。
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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