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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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康乃馨俱乐部2(第1页)

我乘一列特快火车,呼啸着由西向东,穿过昼与夜之间长长的隧道,来到上海这个中国最大的城市。那个秋天的下午,我左顾右盼月台上的接客者,竟没有一张认识的脸,也没有一双举着我名字纸牌的手。那份由电波传递的简信虽然完成了它的使命,但并没有得到我盼望的响应。月台上已空无一人,谁会前来?谁会把我放在心上?想想,毕竟那是一场大劫难之后,人心格外冷漠,缺乏愿意援人之手。

拖着我尽有的全部家当:一个大包装有简单的四季更换衣服,三个小包装有《英雄与英雄崇拜》《黑暗的心脏》等一百余册跟随我多年的书。我好不容易挨出了月台和长长的通道。

火车站出口外铺着水泥方块的不大不小的广场,像个喧闹的大锅,川流不息的接送客的人,依靠行李横竖躺着、坐着、站着的男女老少,无数口腔所发出的气息,汇成巨流,压过商店喇叭里的歌曲,比这混乱的城市先一步揪紧我的心。

喧闹也罢了,尤其这当地人引以自豪的口音——其他省市的人都讨厌的口音,但本地人却为此觉得高人一等,把不操纯粹当地口音的人看成二等公民。

在人群之中,我问自己,干吗千里迢迢而来,找罪受,还是有意在罪恶的中心寻找暴风雨中的静谧?站在拥挤的公共汽车里,我的身体被口音纯正的小瘪三们搓揉着,使我有种说不出口的心动,对,入骨切肤的心动,以致我在报到注册之后,断然拒绝大学生宿舍的黑暗走廊和六人间。颇费了一番周折,我在校园外一个骑自行车可以到的地方租了一间农舍。江南乡间的平淡,土墙、简陋的桌椅,每夜吱嘎响的旧木床,窗外泥土、蔬菜的芳香和肥料的臭味,我从心底感谢上天——用一个名牌大学的名义,躲避每天上八小时班以及一切其他庸庸碌碌,我关起门来,专心写构想了多年的小说。

就在这个时候,古恒擅自住了进来:一边将他的牙刷插入我的杯中,一边说是为了分担我一半日益上涨的房租,还有一个最强有力的理由——“因为我爱你”。他像一个天生的强盗,窃取了我的一半心、一半床,以及整个时间。我勉强支撑,继续写了两个星期,就明白自己真是愚蠢之极,不仅再也无法逃脱这个世界,而且书内书外的事相互衔接,继而脱节,使我自信心直线下降到零。这部小说写得散乱之极,理路不通;永远不可能发表,发表就得过许多关,看一审、二审、三审们操着他们的标准与我兜圈子,拿我消遣解闷。

不仅如此,小说中做主角的这几个人肯定要找我算账,而且小说中顺便提到的人也会对号入座,绝不会饶了我。我昔日的朋友还能剩下几个?何必与全世界为敌处处不得安身。于是我每写完一章便心灰意懒地锁进桌子最低一层的抽屉里。抽屉尽头存有几根肉骨头,引诱胃口最好的读者离开我的纸片。

白蛾,在望不到头的油菜花上飞舞,黄澄澄的花朵加强了云彩的凌厉。我推开敞了一条小缝的窗户,一只黑蝴蝶醒目地夹在白蛾之中,忽上忽下,一串跳跃着的线条在消失,在重现。那声音轻轻地飘入我的耳中,如海那边传来的一个警告。不,我不必这么想。这本是你必须读的书啊,你却要把它关入阴暗的牢狱之中,最后,小说世界就像曾经存在过的历史一样整个儿消失,仅留下一片令人兴奋的空白。

这样的选择,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千万别心软,我不断地提醒自己。

每次出动前必算卦,按照今晚算卦的结果,今夜是挑一个厌恨已久的东西开心。

山阴路的汪大评,债主说。大家齐声喊:“对!”

我点点头。

横拉在街中心的一幅塑料广告,如五光十色的幡旗,车队猛穿过去时,声音恍似白骨哗哗摇响。

“明天又是一个忌日——别吃蛤蜊。”债主认真地说。

“吓人来着。”

“信不信由你,不仅F2型肝炎爱上你,而且你的模样会变成蛤蜊。”

“那也不错,生生世世与君相伴!”

几辆甲壳虫车从后面摩托车队中急驰而来,猫忙转方向盘绕开:话留在牙缝里吧,快到虹口公园了!

关于我和古恒,那个晚上应当就是结局。

如果我聪明一点,那么我会回到自己的房间,睡不着,在床上辗转反侧,独个儿度完残夜。天亮之后,他会回来,我和他像以往吵架之后一样,又会和好如初。另一种和好方式是到经常去的那棵枯树下,往泥地上铺上我和他的外套,对着半壁围墙做爱,待呻吟和拼搏的抽搐结束之后,平静下来,我们又会像两个武林新手虚张声势地比试一番后,自己也觉得夸张得太累,毫无新鲜热情地搂抱着对方的腰沿小街走回去。

问题在于以上两种情况都没有发生。我白痴一样跟着他走,没打算,也没欲望。

马路旁的树林响起一片鸟受惊振翅的声音,小河臭味更浓了,却一如既往在黑暗之中幽蓝地流淌。古恒分开树枝时,稍稍迟疑了一下,但没有停下来。树林间盘错曲折的小径尽头,会合了两条方向不同的路,松花江街再次出现在眼前,我们不约而同地看了对方一眼。以前并不知道马路旁的小径和这街相通,但这并没有使我们惊奇,我们惊奇的是我们竟然做到了没有惊奇。没有月光的天幕漏下光线,像沙子那么细,洒在整条没有人走动的街上。高墙那边,大学校园已经静如一座死城。这时大约在凌晨2点40分到2点45分之间。

一团黑影急奔而来。

古恒定了定神,愣在那儿。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目光直抖。我打量那团因为近了而放慢的影子:一个盲人,看不出实际年龄,朝我们站着的地方走来,手里拄着一根拐杖,一着地便弹起石子和灰尘。那根竹棍不时指向空中,犹如武器,只等早已命定的开火时机来临。

我突然听见古恒说:“我得跟他走,远走高飞。”

“什么?”我怕自己听错了。

“我腻透了这种生活,你自己回去吧!”古恒不耐烦地喊了起来,“别管我!”他已跟在盲人身后,他们步伐一致,像父子兄弟。

“玩笑开出格了,”我劝古恒。可我这么说完之后,发现我脚步沉重起来,像穿上铅鞋。在慌乱中我继续说,“别闹了,天都快亮了!”这句话像以前电影中穷人盼翻身一样充满了感情。当我说完这话,大风骤起,刮过我的外衣,钻入我的内衣内裤。我的手紧紧护着衣服,我叫道,“以后你说什么,我都听你的,但你别跟瞎子走,别吓唬我,行不行?”

我的手臂不由自主举了起来,怪风拼命地撕扯我的衣服,要把它们全剥掉,让我没法去拉住他。古恒往前疾走,看也未看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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