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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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第2页)

屋内四周的窗户紧闭,只有屏风后头软榻旁边的那扇是半开着的,浓绿的桂枝斜斜地伸了进来,上头只缀着几点零星的金黄。

连桂花都开了又败了。

锦芙想起去年这个时候,她才伺候乔玉不久。乔玉的性子活泼天真,亲自去外头摘了一篮子桂花送去了御膳房,又使了许多银子,要最好的厨子给他做了一蒸笼的蜜糖桂花糕,等晚上景砚回来,就呈上了一碟金黄透亮的桂花糕,非要景砚尝一尝,还很得意地翘着鼻子,讲这是自己做的。景砚仔仔细细吃了一块,便问他是和了面烧了火,还是揉了形状。乔玉哑了好一会,摇头说都不是,但里头的桂花是他摘的。景砚就顺其自然地接上去,言道难怪了,他吃了那一块,最怡口的是糕点中间的那一小簇蒸熟的甜桂花。乔玉听了这话,高兴地要命,又塞了好多块给景砚,景砚不喜欢吃甜食,都吃的干干净净。

锦芙那时候还暗自笑着,心想难怪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就连他主子这样的人都不行。

无论在外头遇上多难解决的麻烦,在回仙林宫见乔玉之前,景砚都全扔光了。

或者说,乔玉一笑,景砚就没办法了。

锦芙想起那些事,可那一丝还没来得及涌上心头的开心,却全被裹夹着寒意的秋风吹散了,再不见踪影。

景砚看了片刻,撂在了一旁,即便太医日日围着他诊治,嗓音还是很哑,不太能大声说话,“你现在倒是有心了。京城早已翻遍了,沿途一路向四处追查,现在还没有消息。”

他的声音太冷淡了,里头似乎什么情绪都没有,仅仅陈述着一个事实。可锦芙知道不是的,因为她能清楚地看到景砚闭了一下眼,死死地捏着掌心,一字一顿,锥心刺骨。

景砚接着道:“他还在大周,就不可能找不到。孤打算下旨,让各群县排查自己的辖区,统计出真实的人口。至于你,就去各地摸排那些鲜少人去的地方,一寸土地也不能放过。”

这本该是景砚自己去的,可他知道自己不能去,他对权利和地位并不留恋,至少与乔玉相比,这些完全排不上位置,却不得不留在这里镇守大周,否则,就没有下旨的权利,就没有安稳的局面,就无法派出那么多人手去寻找乔玉。

亲自去找寻乔玉,放纵自己的欲望是快乐且满足的,景砚却只有克制。

景砚没去看锦芙,只是以手抵唇,冰冷的目光难得有片刻的涣散,嘴唇轻轻动了动,却没发出声音。

——“我知道,他还活着。”

活在大周的某一处地方,等着自己去找到他。

锦芙走后,景砚召了称心过来,称心这些日子倒是被供得吃好喝好,脸上却还是半点没有血色,精神更不好了。景砚不知道乔玉究竟在不在陈桑手中,也许在,也许不在,他不可能对称心做什么。

称心一言不发,他知道乔玉失踪了,是陈桑做的,别的却什么都不知道了。他眼睁睁看着景砚做了这一切,太急了,也太血腥了,这不是他一贯摆在明面的手段。

他突然有了个不太准确的比喻,景砚就像是一柄长而尖,无比锋锐凛冽的刀,而乔玉的刀鞘。

景砚朝称心笑了笑,那笑容极冷,“孤知道,你没碰乔玉的事,罢了罢了,这些都不要紧了。”

他一顿,漫不经心似的,“反正,孤要陈桑的命。”

第87章回京

大周的疆域辽阔,无论是清查人口还是派暗卫寻找蛛丝马迹,都是非常漫长的过程。

而在这个时候,长乐安平早已日夜兼程,终于到了预先定下的小村子上。这是他们千挑万选出来的小村庄,离京城有几百里的路程,天高皇帝远,山清水秀,只是因为周围群山延绵,路途艰难,与外界不相通,所以只能能靠山吃山,算不得多富裕。

他们是初冬的时候来的。长乐安平在宫里待了这么多年,做人办事都无可挑剔,到了村子里后,先是去拜访了村长,编造了一个可怜的身世,说是背井离乡,不能再回家乡,又塞了许多东西当作礼钱。村长思忖良久,他本不该收留这些来路不明的人,可这个冬天实在是艰难,这几个人看起来着实不像是坏人,所以也算是默认了。

长乐才算是放下一半的心。

那个村子是在半山腰,平坦开阔的地方不多,也没多少适合建屋子的土地,可冬天已经来了,也不能席地而眠,村长就做主将一家已经绝户了的破房子借给长乐安平住。长乐请村子里人吃了酒席,又修缮了一番,也算是平平安安住下来了。

乔玉的身体依旧不大好,路上咳嗽了大半个秋天,吹不得冷风,还在吃药,花费不少。长乐安平这么多年在宫中积攒了些钱财,可这一路也花的差不多了。长乐是很有打算的人,不能任由一家三口还连带一猫坐吃山空,便去镇子里的小酒馆寻了个厨子的活计。他是宫里出来的,做菜的手艺极好,又很会做人,很快就在后厨如鱼得水,挣得银两也能补贴大多家用,除了乔玉的药钱,还是得从原来的积蓄里出。

而安平留在家中干干杂活,乔玉也需要人照顾。为了以后的生活,他们得节省着过日子,饭菜都是普通的家常菜,两菜一汤,只有一道荤菜,还没多少,安平和长乐都不怎么动筷子,想要全留给乔玉,还是乔玉自个儿动手分成三份,挨个夹到他们碗里。米饭也都是糙米,咽下去的时候都要梗喉咙,可乔玉一点也不挑剔,每日都拼命为自己塞饭菜,只想把自己养胖些,早些去见景砚。

天气越来越来冷了。乔玉抱着除夕,没什么话,日日伏在窗台那里,望着外头下山的那条的小路。

过了几日,长乐休息,在家中闲不住,要去镇上去采买东西。原本该是安平下山为他帮忙,可长乐却拒绝了,他转过头望着乔玉,“小玉,你陪我去一趟吧。”

乔玉怔了怔,将除夕往下一放,站起了身。他这些日子吃得多,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多长了些肉,总算不是皮包骨了。他穿了身土灰色的棉袄,因为里头的料子不太好,只能靠厚重保暖,那衣服穿起来叫乔玉胖了一大圈。幸好他生的好,长发乌黑,也没有束起来,柔顺地垂在身前,映衬得皮肤越发白,下巴越发尖,即便穿了那身衣服,打眼望过去,也算得上是一朵村花,村里最漂亮的那个。

长乐拎了篮子,领着乔玉,和周围左邻右舍打着招呼,朝山下走了过去。这里还只在半山腰,但山路狭窄,崎岖陡峭,下去要很费一番功夫。长乐是做惯了体力事的人,走的很轻松,乔玉即便是当了六年小太监,也没干过什么苦力,更何况后来去了仙林宫,养尊处优了一年,不久前又才受了重伤,脚步很慢,不太能跟得上,长乐却没等他,径直朝下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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