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8章 私语 1(第1页)

第12章私语(1)

我没像李伯说的一两天学会骑马,可四五天后能自己骑了。虽然技术不高,但让马慢慢地跑直线还是可以的。万一转转又圈着跑(它还是贼心不死地总这样干),我也能把它扯回来了。转转因此得了忧郁症,眼睛常含泪水。

我们不急着赶路,遇到下雨刮风,就在店中歇息。看到风景,就去游览一番。

既然我能和李伯谢审言继续走,我就有机会还谢审言的人情。其实还个人情很简单,不过是一句话:对人好。怎么对人好?一个词:投其所好。说白了,就是他喜欢什么就给他什么,他不喜欢的就别给他。

大家都知道这点,可做起来很难。原因就是大家都很骄傲,觉得对别人好点就是跌了份儿,万一人家不待见,自己的脸就没了。我是个自认为没有什么能力的人,从来坦白我的软弱和胆小。所以我该没什么可骄傲的。况且,我又欠了人家的情没法明着还,对人家好也是偷偷摸摸的,大概不会丢脸。

谢审言不说话,要想投他的所好,我只好利用我们每天凑在一起的三顿饭时间对他进行观察。在饭间,我用余光瞄着他吃什么菜,结果发现他只动他面前的菜,根本不往别处伸筷子。我只好运用“尝试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每次李伯都让我先点菜,我就点不同口味或品种的菜,然后看他对他面前的菜吃多少。我暗暗掐指计算他下了几次筷子,如果是三次以下,那个菜就是他不喜欢吃的,如果是七次以上,那就是他喜欢吃的。

很快我就发现了他的口味。他喜欢吃极为清淡的东西,稍微咸点儿他都不怎么吃。辣的是更不会碰。我想该是因为他咳嗽,受不了刺激。他喜欢吃鱼,爱吃鱼脑袋后面的那块肉,一下筷子就是那里,然后是鱼腮边的那块。还吃几口鸡,但不吃猪肉和牛肉。他喜欢吃清煮过的笋片丝瓜之流的蔬菜。还有,他喜欢喝清得能看得见底儿的汤。他喜欢吃好米饭,糙米饭他只吃半碗。他不爱吃馒头之类的东西,坚决不沾面条。我注意到他爱喝浅色的新茶,那些浓黑的茶,上面飘着茶叶杆儿的,他只喝一两口润一下嘴唇。

话说他的口味和我还真不一样。我喜欢吃烧得带点作料颜色的菜,见到本色的菜就觉得没味儿。我喜欢酸辣汤打卤面红烧肉之类的东西,喝那苦得涩口的茶水。大概是因为多了油腻,得用茶刮刮肠子。真不是贵族出身的人哪。

但为了还人情,我就得牺牲一下自己的爱好,每次只点谢审言喜欢吃的东西,等菜和汤上来,我看着实在懒得动,但为了掩饰一下,还得吃几口,接着就去吃别人点的东西。

于是每天的这三顿饭就成了我的智力游戏。总要揣摩怎么把给他的菜不动声色地推到他的面前,再贼惦记似地计算他吃了多少。我对我的这种病态爱好归结为“没事干”闲出来的毛病。

斗智斗勇地还谢审言的人情还包括给他提供精神娱乐:我和钱眼杏花白天在马上说说笑笑,晚上在桌旁打打闹闹,尽量说些快乐有趣的话,把自己弄得像个说相声的,希望谢审言听了心里高兴些。李伯有时插上几句话,笑上一阵。谢审言只是在旁边,戴着斗笠,从不出声。

离府前的在我心头缠绕不去的感伤渐渐淡了,我有时会突然发现我一整天都没有想我以前那位,因为满脑子在想着谢审言吃够了没有,怎么把钱眼这个老想反攻倒算的人再说倒一次,费劲儿地回想以前知道的那些笑话的影子,再胡编乱造地给补全了,讲出来让大家都笑笑……

我感到越来越轻松,看来人是应该做好事,惠人与否现在还不知道,但惠己已经达到了。

这天,我们错过了城镇。看着天黑下来了,四野无人,只好找了个小坡。周围有几棵树木,大家下了马,拴好了,说就在这里过夜。这是我们第一次露宿野外。

李伯说他们几个去拾柴火,我和杏花在马旁边准备吃的。我们把水袋和干粮拿出来,薄被叠放在地上,看着忙活得差不多了,我和杏花坐了,等着他们别人回来。

我想起哥哥说过谢审言的丸药到半月就用完了,随口说:“我们到下个城镇时,要去让谢公子再看下郎中,还要给他配丸药。”

杏花笑起来,我回过神说:“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

杏花说:“小姐十分关心谢公子啊。”

我无语了,杏花又来撮合了。果然,她嘻嘻笑着说:“小姐干吗总点自己不喜欢吃的菜呀?”

我大惊,“杏花!你怎么看出来的?我那么明显吗?!”

杏花忙说道:“不明显,一点都不明显。我是因为知道小姐喜欢吃什么才注意到的。”

我问道:“你知道我喜欢什么?”

她是我所有余生  仙玉尘缘  都市超级狂少  怎敌他晚来疯急  重生农村好媳妇  仙途有点长  别看我,我只是来修水管的![无限]  SAVE(骨科,悬疑)  如琢  宝石商人和钻石小姐[GL]  田园竹香  校花的近身武神  豪门假少爷拒绝替身剧本  重生年代:恶毒婆婆不恶毒  光明知主传说  天地奇经  我的岳父大人叫吕布  瑞雪兆丰年  寻姊  男主总是在装逼  

热门小说推荐
一胎俩宝:神医狂妻太逆天

一胎俩宝:神医狂妻太逆天

关于一胎俩宝神医狂妻太逆天穿越而来十八年,云苏城都是个小绵羊。一朝中毒,不管三七二十一,睡了自己暗恋了十八年的大佬。从此,多了一对妖孽。丫头跑前跑后,娘亲,娘亲,爹爹问,他今日得到认可了吗...

幻化之人的奇妙冒险

幻化之人的奇妙冒险

关于幻化之人的奇妙冒险这个新坑的定义是非正统的游戏小说连游戏都搭不上。呃,还是搭得上的主角的能力就是将万物游戏化比如每个人都有等级啥的。...

红楼之一代圣君

红楼之一代圣君

这是一个带着部分现代记忆的女孩转世投胎成了红楼里大周朝的一个皇孙徒明宣,只是碍于种种原因一直当做女孩养,后来恢复男儿身,一步步登上天下至尊的故事。本文借鉴红楼部分背景,架空朝代,主要参考明清两代。关于女主,是个出场较晚,也有特殊经历的人。关于红楼中的人物,所占篇幅不多,具体如何要看剧情发展,不过早早出场的林黛玉会有一个很好的结局,黛玉的性子也会因为明宣带来的蝴蝶效应而有所改变。红楼世界是有神神鬼鬼的世界,但纵览全文,没有看到一个仙子能下凡的,可见凡间已是人道当立的时候,明宣到红楼不是去修仙的,而是把人道发展到一个新的巅峰。如果您喜欢红楼之一代圣君,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

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

穿越后,洛千汐只想当条低调的咸鱼,日常说说书,吊吊听众的胃口,足矣。然而某天,她发现自己莫名成了举国团宠。王孙贵族权臣世家纷纷找上门来,送礼的送礼,约饭的约饭,各种讨好她。有人想听霸王书?军机大臣眼一瞪,抓了。有人敢挑刺书不好?太傅眉一拧,毫无欣赏水平,功名夺了。洛千汐轻轻咳嗽一声,老太后立马派了御医过来替她诊脉。洛千汐悔啊,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吊皇帝陛下的胃口。可面前这个一脸宠溺笑容,总是喜欢对她动手动脚的家伙,当真是皇帝大人?不是说皇帝陛下清冷孤傲,不近女色,不苟言笑吗?传说果然都是骗人的。面对制度森严的皇宫,洛千汐是拒绝的。皇帝陛下大袖一挥,改。行走坐立皆有法度?洛千汐可在宫中自由奔跑。宫闱重地旁人不得靠近?洛千汐可自由出入。皇帝需要设置三宫六院?什么陈规陋习,废之,朕独娶皇后一人。这一世,他把她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唯有一事,皇帝陛下与洛千汐较上了劲。洛千汐独生子女大法好。皇帝陛下多子多福才是真。如果您喜欢穿越后我成了陛下的掌中宝,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我和反派大佬同归于尽后

我和反派大佬同归于尽后

双洁!双强!宠文爽文大豪门景家,好不容易找回失散多年的外孙女,外祖父母和五个哥哥都想把她宠上天。以为她生活穷困潦倒,直到景家遇到经济危机,才发现给景家注入巨额资金的人,就是他们以为生活困难的妹妹!这样还不算完,他们无意中又发现,传说中那个一诊难求的神医,竟然也是他们的妹妹眼看着封家那个不受重视的少爷一步步接近景冬,众人冷笑,也不看看你什么身份!封时薄唇轻笑,身份这种东西,想要就有。于是,卸去伪装,他一跃成了站在巅峰的世界级大佬!!直到他露出狼尾巴,景冬愕然,这不是上辈子被她同归于尽的反派大佬吗封时嘴角噙着凉薄的笑意,如果您喜欢我和反派大佬同归于尽后,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溺宠农家小贤妻

溺宠农家小贤妻

前世家境富裕,丈夫背着她偷腥,小三找上门将她逼死。一朝穿越,成了打铁匠的媳妇,穷是穷了点儿,相公年纪大了点儿,但却是疼她入心,宠她入骨。十里八乡都拿他们当笑话看,他们却慢慢把日子过成了传奇。她拿出前世服装设计师的本领,誓要在这古代开出第一家服装店,眼看着就要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结果日夜睡在枕旁,看着少言寡语,老实本分的相公却是腹黑极致的大尾巴狼,待他撕下脸上的易容面具,艾玛,她的相公真是俊得不得了!真实身份更是闪瞎众人眼,竟是开国以来第一位外姓王爷!一朝入了宫,相公初恋更是了紧跟着蹦出来,仗着公主的身份就来跟她抢男人,这是要上演宫斗吗?可惜小女子不奉陪,这男人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拐了男人的种,拿走王府的全部家底,逃之夭夭。三年后,她开设的绣衣坊早已家喻户晓,分店遍布全国一百三十六家,此时绣衣坊总店门前,一三岁小娃奶声奶气的对着站在跟前的俊逸男人说道我娘说了,你王府还没有我家有钱,不嫁!...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