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将躯干里的内脏掏空,只留下狼心,“狼心狗肺”,狗肺不干净,但狼心倒是可以尝试尝试是什么味道。
一只狼半扇烧烤,半扇用烹制狗肉的方法进行炖制。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办法。
为了吃顿狼肉汤圣贤倒是耗费了好几个小时,不过这也是难得的,说是要清心寡欲的,但没有欲望如何在这条路上越走越远,很奇怪的矛盾。
多多少少也有一点口腹之欲,或许是以前吃狗肉时的执念,那时候就想着狼肉是什么味道了,不过这个执念在今天就可以完成了。
剥皮的时候小哀就告诉汤圣贤这是一群草原狼了,像这么一只成年的草原狼王重量是七十一公斤。也就比汤圣贤轻个十几公斤,去掉皮去掉头、内脏和骨头这些杂碎只剩下五十公斤了。
二十五公斤的肉全部放到一只充满了科幻色彩的大锅里烹饪,旁边的烧烤架也是电动的,可以让挂在上面的食物自动翻身,还加了一条可以抹酱撒料的机械臂,这样什么都不用汤圣贤烦了。
拿出立体声环绕音响,放上舒缓的音乐,整个氛围就这么起来了,放出机器人警戒,戴上墨镜汤圣贤舒服地躺在躺椅之上,像这样挺有小资情调的。杀了这么长时间的人,借此机会倒是可以好好舒缓舒缓了。
汤圣贤不知道的是蒙古王宫之中已经开始了针对他的计划了,或许他就是知道了也不会在意吧,毕竟他和这帮人之间的距离差了好几百年,好几个时代。
没有睡觉,汤圣贤只是在享受着午后的阳光,就在此时,两种截然不同的香味混合在一起,钻进了汤圣贤的鼻腔。
循着味道,汤圣贤来到锅前,将炭火熄灭。掀开锅盖,扑鼻的香味迎面而来。洒下两颗降温块,就着大锅汤圣贤开始了狼吞虎咽。
果然一个狼群中还是狼王的肉最好吃,没有想象中的酸涩,高科技的烹饪方法让佐料均匀地进入到肉的每一部分,高温加压之下,肉被炖的烂烂的,十分的好吃。
一直将时间消磨到下午,汤圣贤才走上了前往草原内部的旅途。
狼群是斗不过马群的,发·情·期的种马甚至可以一脚踢死一头狼王,所以狼群一般不主动攻击马群,所以汤圣贤就再七八里外发现了这批马群。虽说是万马奔腾,但实际上马群是分开了养的,一群马的数量都在一千至几千不等。
无人侦察机也将这片草原上所有的马匹都在3D立体地图之上标注出来了,马匹的方位是不断运动的,地图也根据传回来的信息做着实时调整。
对付这些战马,比对付人还要简单,直接使用弩箭对这些马匹所在的区域进行覆盖式打击即可,不用投石机是因为要保证这些马尸的完整,毕竟不能浪费了。
悠闲的马儿正在吃着草,丝毫不知道死神即将降临,但要怪就怪它们是蒙古马吧,如果不是它们的铁蹄即将踏碎脆弱的汉家江山,汤圣贤也不必杀了他们。
奴隶乌卢图布正在驱赶着马儿朝着另一片草场走去,其实过着这种被奴役的日子还不如死了算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而活着,好像仅仅为了活着而活着。没有多少知识他他也想不通这么高深的问题。
不过今天天怎么黑的这么早?抬头望天,遮天蔽日的全是箭雨,这?还没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他就被四五支箭矢钉死在马背之上。
这次汤圣贤拿出了所有的弩床,箭雨从开始到现在就没有停止过。一支箭的成本对于可以机械化,自动化进行加工的汤圣贤来说实在是太低了,一枚箭头重约二十克,一吨钢铁可以制造五万枚这样的箭头,箭杆直接用模具加工切削就行。
这里总共有二十一万五千四百头不同年龄的马匹。而汤圣贤为此准备了一百万支箭。慢慢享受死亡的降临吧。
箭矢较之枪械也仅仅是麻烦了一些而已,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屠杀的效率是差不多的,甚至可以做的更好。
半个多小时后,汤圣贤来到了场上,除了他自己,这里已经再也没有站起来的生物了,原本绿油油的草地已经被马血染成大片大片的红色,血腥味也冲天而起,汤圣贤也要抓紧时间收取马尸了,汤圣贤也不敢保证这个味道会吸引来多少狼群。
骑着四轮越野摩托车,汤圣贤在马尸之间来回穿梭着,地上的战马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着,不过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二十一万具尸体的收取工作全靠他一个人来完成,没过多久,影影绰绰的草丛之间闪过数十双绿油油的眼睛。
狼群的先头部队已经来了。一千米外的一辆履带式弩床的瞄准系统已经锁定了这十几颗有力蹦跳的小心脏,只待这群狼进入伏击圈。
相同的事情在很多地方发生着,汤圣贤这么可能不留后手呢?虽然说的有些难听,他可不希望一群牲口和他抢东西。
冰冷的弩箭无情地射杀了这些投机取巧者,什么都没得到却把命送了,最后连它们的尸体也将成为汤圣贤的战利品,不得不说有些很不上算,但它们还是前赴后继地赶来送死。
赶场一样地在数百平方公里的草原之上来回奔走,汤圣贤终于在凌晨一点钟的时候将所有的战马尸体全部收集起来了,拿出一整套自动化罐头加工设备,将一整头马扔进了巨大的原料口,机器开始轰鸣。罐头开始了生产。
汤圣贤也不知道这些罐头将来要卖给谁,不过这些都是白来的,汤圣贤只需要付出一些加工成本。
这样的养马草原还有三个,这是整个蒙古骑兵的底蕴所在,不过马上就要被汤圣贤全部打没了,失去了战马的蒙古骑兵,战斗力将会直线下降,连普通的步兵都不如。
或许将战马全部杀光,都不用汤圣贤再动手,蒙古人自己都将分崩离析。看着一个一个罐头不断累积起来汤圣贤如是想着。
(未完待续。)
重回92之奔向好生活 乖乖俏女郎 末世之最强军团 撬墙角(1v2,男全c) 心心念念(H) 重生之写文 狂武九天 重生之希尧 巴别塔下(NPH+末世+无限流) 黑天鹅(重生1v1) 豪门替嫁之真假千金 魔法学院养龙记 金蚕往事9 合租医仙 和皇帝交换身体之后(穿书) 余温 撸着大猫搞基建[种田] 金蚕往事8 太古剑神 黑化督主硬吃软饭(真太监也要吃肉)
关于农女致富记"这就是一个农女穿越带娃种田买房买车的致富记。从吃不饱到吃的饱再到地主的创业史,从山野娃到位居高堂的奋斗史,收割美男与被收割的爱情史。总之,没事种种田,一不小心种出个千亩江山没事带带娃娃,一不小心带出仨种子选手没事收割美男,一不小心不,顾筱婉督了眼床上那嚎的正带劲的两个奶娃娃,欲哭无泪,咋被这妖孽男收割了。"...
穿到星际时代,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开飞船?穿机甲?收小弟?征服星辰大海?身为御厨传人的简言,颠了颠手中特制的大勺,一声冷笑。to样to森破。面对令人烦不胜烦,繁殖力旺盛的虫族,还有风吹生又生,剪不断理又乱的各种动植物。简言一脚踩碎地上的营养液瓶说吧,你们想把它们吃成几级保护?帝国人民连连摇头不不不,太恶心了,打死我们也不会吃的!后来,帝国人民吸溜着口水大喊真香。脸也被打得好疼!围观大型打脸现场的陆瑾修,很好,他家媳妇儿的风采无人能敌!如果您喜欢星际之厨神她可盐可甜,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寻找宝物,刻录超凡基因,获得神奇强大的力量,成为对抗危机的主要力量。陆缘穿越到这个世界,携带着能无限进化基因的奇异立方体。他蓦然惊醒。穿越,长得帅,有金手指,好家伙,要素齐了!难不成我就是那传说中的主角?!我,陆缘!是注定要成为人族顶梁柱的男人!如果您喜欢元基进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穿书团宠腹黑小娇包别人穿书都是穿成公主皇后妃子,偏偏季裳初穿成了一个跟剧情毫不相干的人?毫不相干也就罢了,穿过去的第一天还经历了了屠村,父母双亡?季裳初郁闷。为了好好活下去,她自然是要抱个好大腿。战无不胜能文能武风姿绰约的晟王便成了她的亲爹首要人选。从此,晟王身后多了一个小娇包爹爹长,爹爹短,爹爹的养老初初管。太后哀家的孙女真可爱。皇帝朕的小侄女真可爱。闻太师本座的孙媳妇真可爱。楚尧???晟王爷千防万防,防得了近贼,却没防住远贼。医蛊少年宋玄卿,历尽天下冷暖,过眼风情万千,却独独败在了西楚小郡主的石榴裙下。数年之前,季裳初机缘巧合拾得一块血玉麒麟,数年之后,她被蛊神宋玄卿逼至墙角,那人如同皎皎天上仙般不染凡尘,邪魅一笑便足以勾魂。小郡主可知,您身上佩戴的血玉麒麟,乃是宋家儿郎的定亲之物,小郡主佩戴此物多年,那宋某,也就只能认下小郡主这未婚之妻了。季裳初!!!如果您喜欢穿成大反派的团宠闺女,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叶凡刚被拜金女甩,就接到医院的电话,从此便走上奶爸的道路上喂,叶凡先生吗,你媳妇在医院要生产了,快来医院签字!电话里面响起了一道急促的声音。啥,啥玩意,什么孩子,媳妇?叶凡这一刻是懵逼的。自己难道成了接盘侠,喜当爹!刚被甩,就被校花一胎四宝找上门。如果您喜欢刚被甩,校花叫我去医院签字,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关于重生之我是大空头90年代初,号称全球最强的国家北极熊解体,也是在九十年代初,号称一个城市就可以买下整个美利坚的霓虹经济分崩析离。同样在九十年代初,华国就像是奇迹般辉煌崛起。这是一个大势倾斜翻天覆地的年代,1991年1月1号,以为被绑票了的沈建南穿越来到了这个最辉煌的年代首发yuwangshemeωoо1⒏υ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