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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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8章 六指部落(第1页)

我微微的叹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那冰冷皎洁的月光,一种叫做孤独的感觉突然涌上了心头。我这样一个人似乎已经很久了呢,久到我自己都不记得到底有多长时间没有享受过和人相处的温暖了。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游戏里,和我相伴的总是空荡荡的寂寞和一堆又一堆的数据。

玄慈山一点也不慈,整座山上刮着凌厉的风,吹到身上象一把刀从皮肤割到心里,疼的我想哭。我看了看背后一排枯黄的树枝,转身伸手折了几枝下来,丢在了地上,手指一弹一簇火焰在手掌上跳动,我冷冷的看着地上的那一堆枯黄的树枝,抿了一下嘴唇,把手中的火焰丢在了树枝上。温暖而昏黄的火焰开始在这个冰冷的夜里燃烧,将我那已经坚硬的情感烧出了一个叫做感伤的破洞。

我从包裹里掏出了几块从不死城买出来的生肉和几瓶佐料,简单的处理了一下,从小凤那里要来几只箭穿好便架在火上烤了起来。做完这些,我慢慢的走向刚才那个六支侦察兵尸体停留的地方。

当然,经过我这么长时间的磨蹭,那尸体早就已经化成了数据流消失在这无垠的旷野中了。不过他的身体实在是过于巨大和沉重了,竟然把那地上原本茂密的草给压出一片深深的印记。我站在印记边,看着留在原地的几件毫不起眼的东西,心里思量着。这点垃圾我到底要不要拣呢?

但是我也只是想了几秒钟而已,然后,就很快乐的蹲了下,把我那罪恶地手伸向那堆垃圾。先落入我的手中的是几个银币,虽然很少,我却还是很高兴,不知道听谁说过。犹太人有一句至理名言――聚沙成塔。虽然类似这个意思的话在中国也是有的,但是却没有这句话这么形象。犹太人被称为世界上最精明的人。有传闻说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大富豪身体里流淌着犹太人地血液,可见这个民族实在是做生意的高手。虽然我家上面几百代就没有一个出过国地,也更没有机会能和犹太人勾搭,但是我还是可以借鉴一下人家成功的法宝嘛。其实在我的心里,我一直是这么想的,所以,对于已经拥有了一座城市的我来说。几个银币依然是非常重要的。

除了这几个银币之外,从六支侦察兵身上还掉下了几瓶药水和一张已经变得黑黑的羊皮卷。药水当然被我毫不犹豫地占为己有了,至于那张已经变色的羊皮卷,我则看了在用一根小树杈扒拉了半天,确认了没有藏着什么致命毒药或者暗器的东西后才拿了起来。

刚刚一抖开那羊皮卷,一股恶臭扑面而来,还好我还没有吃东西,要不是现在我一定会糟蹋掉刚吃进去的东西。我忙把羊皮卷铺在地上。自己则跳得老远,让那难闻的恶臭在空气中自己淡化一点。

我站在老远的地方,用手扇着鼻子前面的空气,让这臭气快点离开。

“女人,你踩到死猪了吗?怎么这么臭啊!”小麟在火堆边上哇哇大叫。

我瞪了他一眼,然后心里开始祈祷快点把臭气吹到这个讨厌家伙的身边去。臭死他才好。

玄慈山真地不慈。我记得我刚才是说过这句话的,那么现在我再次重申一遍,我站在这山上的旷野中,没想到刚才那么大夜风现在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停掉了,所以那羊皮上的臭气很温宛的蔓延开来,丝毫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我叹了一口气,实在不知道这臭气要什么才能消失地干净,还是不要这么讲究的好。因为我实在是非常想知道,那上面到底写的是什么。所以,我屏住呼吸朝那块羊皮卷走去。

夜色实在是太暗淡了。就算有这样皎洁的月光。我也依然觉得黯淡。因为我现在真的是太想要一盏明晃晃的日光灯了,用来仔细的看清楚这羊皮上到底画的是什么东西。

我自从第一眼看清楚这羊皮上的字以后。我就再也不嫌弃它的恶臭了,反而觉得这是一件天下难得一见地宝贝,一定要好好地珍藏才好的。羊皮卷上地字虽然真的很模糊,而且那个字迹也实在是潦草,如果那还叫字的话。不过我却清清楚楚的看见在这羊皮卷上有两个我最最盼望的两个字――地图。

如果,你落在一个什么人生地不熟还到处都隐藏着无数危险的地方的时候,从天掉下了一张地图,你会有什么感觉呢?欣喜若狂?还是不屑一顾。我想但凡有点脑子的人一定都是会欣喜若狂的。我也是,先不管我是不是真的能看得懂这个地图上在写的什么,但是,我是当真非常高兴的。

坐在火堆边上,我一只手拿着已经烤好的肉,另一手则拿那张还在散发着恶臭的羊皮卷仔细的研究着。而小凤、小麟和豆豆三个很没良心的家伙则躲在离我起码有三米的地方,顺便以绝对鄙视的目光看着我。恩恩,当然,这个绝对鄙视的目光是特指某一个可以直接忽略掉的家伙的。我一边咬着那香喷喷的烤肉,一边抬起眼睛看着几个坐得远远的人,然后暗自偷笑的继续研究我手上的地图。离我远点才好呢,这样我才可以专心的研究这张简陋到极点的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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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羊皮卷上歪歪扭扭的写着几个字“巡山地图”。地图这两个字还是比较清楚的,至于巡山两个字是我猜了许久才辨认出来的,而且是结合那侦察兵的身份才猜出来的。这张地图上当然没有我想的那么详细,可是却大致标出了几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例如,部落。例如,一个红色的叉叉。

红色的叉叉代表着什么?据我看了这么多年的电视和电影,这红色的叉叉一般在地图上都是表示有宝贝的地方。嘿嘿,那么说这还是一张藏宝图了?想到这里我就愈加兴奋,对于一只苍蝇来大的喜悦大概不是一个有缝的鸡蛋,而是有一堆有缝的鸡蛋。

有了明确的目标后,我把羊皮卷塞进了包裹里,然后几口吃完了烤肉,就靠在火堆旁边的大树上,准备休息一下。只等待天一亮我就朝那个部落进发,然后最终要去到部落后面的红叉叉。

玄慈山当真是一点都不慈的。晚上吹着那么大的冷风,而这太阳刚刚一升起来,就火辣辣的烧得我皮肤都要糊掉了。我只能摘了几片大叶子,做成了一顶大帽子套在头上,虽然我长得实在不怎么样,但是我也不能就这么自暴自弃糟蹋了这张脸。

来也奇怪,都说这玄慈山上怪物特别多,为什么我这一大早上怎么连个怪物的毛都没有看见呢?难道是他们知道了我要来,所以早早都躲起来了?想想看,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可是为什么没有怪呢?

事实证明,你想什么的时候,一般就会来什么。正当我嘀咕着怎么还没有怪来的时候,远处三三两两摇晃的大鸟朝我飞了过来。就算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但是,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就应该知道,这玩意儿一定是怪物了。所以,我也没有犹豫,拉开我的轩辕先发制人。我这轩辕真的不愧是黑色武器,不但攻击惊人,就连附带的伤害也着实让人吃惊的。只是那几只大鸟的飞行速度实在是惊人啊,才一眨眼的功夫竟然已经飞到了我身边,那长长的嘴和尖利的爪子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杀人的利器。只见它们哇哇的怪叫着,在我的身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深深的伤痕。而我的轩辕在这样的距离里完全失去了它攻击的优势,完全变成了废柴一样。

我举起轩辕挡过了一只大鸟的攻击后,捂住不停流血的伤口退了几步,让小麟和豆豆顶了上去。小凤连忙为我在后面疗伤,我看着防御超级高的豆豆轻松的抵御着大鸟的攻击,一边慢慢的还击,而小麟则用强劲的三味真火释放出最绚丽的攻势。我心中竟然滋生出了一丝痛苦的,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实战经历,我终于知道了我到底弱在什么地方。无论是我的主要职业猎人,还是副职法师,都是远战职业,而我原来一直都依赖着远战的强攻而忽略掉了近战。原来的敌人往往是没有近身就可以被我解决掉的,可是,现在我才知道,这样是不行的。传说是一个很平衡的游戏,哪怕对被称为变态的猎人来说,他依然是有弱点。

我坐在地上,不再去管小麟和豆豆,而是直接打开了人物的属性,在我的技能栏里,我果然看见了我从来没有去进修过的技能――基础战术。

我看着那个已经早就被我遗忘的技能,眯起眼睛看着小麟,紧紧的咬住了牙齿。我知道我下一步的目标是要近战攻击的练习,但是在这之前,我需要找到一把好的武器。

希望,希望那个六指部落能带给我什么快乐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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