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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蔚蓝,北雁南飞。
山不尽,水无涯。行人路漫漫,相遇何时期。
两匹枣红色骏马,均有一人高,肌肉线条优美,四肢发达,毛发刷得很干净,很光亮。
偶尔打两个响鼻,如旱天打雷一般。
离别是人生的主旋律,真正的朋友无需多言。赵启本不会如此扭捏,想到李寻欢这一去,就是一生悲凉的开始,赵启岂能无动于衷。
成年人的世界充满了利益与背叛。李寻欢的身上有一股纯粹的魔力,能让人忘记权势与金钱,剩下单纯的友情。
与他一起喝酒,没有收获的快乐,只有发自内心的愉悦。
一步一步走到最高的路上,有这样一位朋友,自己不会沉迷。
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两人停了下来,赵启拿出一个装满御酒的葫芦,扔了过去。
李寻欢笑着接过,摇了摇,略重,酒没有晃动,很满,忍不住打开,酒香勾起了他的馋虫,抿了一口,笑道:“好酒,此行会更加顺利!”珍重地盖上,挂在骏马的脖子上,骑马时,能顺手拿到。
赵启摸了摸骏马的鬓角,听到“顺利”两個字,像喝了一碗苦口良药,想吐又不能吐,沉默片刻,静静地说道:“魔刀门大猫小猫两三只,不值一提。女人再美,也只能靠男人搅动风雨。冒着得罪小李飞刀的危险,动魔刀门,真是个傻子。”
李寻欢心头一热,一路上赵启祥装平静,忧心忡忡。现在吐露的话语,关切之深,思虑之远,让他哽咽。
他相信自己的朋友,也相信自己的飞刀,一个武者,如果不相信自己的武器,不会有大出息。
李寻欢眼含感动,微笑着说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我身无长物,除了飞刀,别人拿不走什么。”
再聪明的人,身在局中,难以自知。被人算准了死穴,天大的本事,也逃脱不了。
这也许就是李寻欢,侠骨柔情,只为他人着想。
劝不住,听劝的,也不是李寻欢。
赵启点了点头,笑道:“临走前,再送大哥一件礼物。”
李寻欢笑道:“还有比御酒更好的礼物么?”
赵启叹道:“我倒希望它起不了作用。”
赵启从怀中掏出一柄飞刀,红棕色,很硬,很薄,很锋利,是整块紫檀木木心雕刻而成。
李寻欢慎重地接过,两指捏着刀柄,冰冰凉凉的。动了动,很顺手。笑道:“果然是比御酒更好的礼物。”
“保重!”
“保重”
身影渐行渐远,最终变成一个黑点。
赵启翻身上马,调转马头,回去上班。
北镇抚司,万松端着茶杯,明明一张虎嘴,学着鸟饮,慢条斯理的,跟书生一样。
赵天霸脸红脖子粗,眼睛瞪得像铜铃,怒火都要将陆千户烧成灰。
平常陆千户还会谦让,毕竟赵天霸出了名的混不吝,根本没有把老资历放在眼里,惹毛了他,赵天霸拿自己没有办法,他竟然能拉下脸面去对付陆天宝。
吏部侍郎,正三品大员,周鑫捞了十年,拔根腿毛都是粗的。
聂无欢一上任,把他端了。这也就罢了,毕竟是自己眼红诏狱的油水,才互换的岗位,打碎了牙齿,也得自己吞下去。
周阳变成傻子,熄灭了周鑫最后的希望,死活不招,好不容易撬开嘴,居然扑了个空。
陆家父子吃了死苍蝇一样。所以一大早上,就以讥讽挑起了赵天霸的怒火,直接闹到了万松这。
赵天霸也很委屈,他毛都没看到一根,还要顶雷,要知道聂无欢略微动动手指,拿了三万两。
陆千户见万松无动于衷,终于忍不住将底细交出来,语重心长地道:“大人,赵启总揽全局,立下大功,弄着辛苦钱,也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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