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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酷的环境逼着他快速成长,他想尽一切办法,只为活着。诺兰先生捡到他时,他独自对付了十几只丧尸,只为便利店里那几包泡面。
当诺兰赶到时,他已经脱力,眼看着最后一只丧尸就要咬上他的血肉,诺兰开枪打死了丧尸,救下了他。
国并不管制枪支,有枪的人并不在少数,但是这并不意味这他们的自保能力就一定强。寥寥几颗子弹会让手里的枪变得食之无味弃之可惜,面对数量庞大的丧尸,几十个子弹根本不够看,震耳欲聋的枪声还会吸引来附近的更多丧尸,死的更快。
所以很多人就是情急之下贸然开枪,从而被丧尸包围,变成了其中的一员。
“你的意思是你的哥哥就在那些被派出去的小队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迪克斯的哥哥说不定还活着。
“我不知道,任务是绝对机密,哥哥什么也没说,这半年来也杳无音讯。”迪克斯痛苦地抱住了头,他不愿意相信哥哥真的去做了那种事。
我没有勉强,我们现在要弄清楚的不是他的哥哥做了什么,而是他的哥哥是为谁服务,“你的哥哥是隶属于哪一个部门?归政府管吗?”
迪克斯摇了摇头,“这个我倒是听哥哥提过,他们名义上归属于国防部下面,但其实,格雷斯也就是总统才是真正说了算的人,置于其中,国会又扮演克什么角色我就不清楚了。”他将自己知道事情都说了出来,我们之前也对国的行政体制有一定的了解,看来这一切都和国总统脱不了干系。
格雷斯这个人在国也算传奇人物,出生于米尔倭几市,国最出名的贫民窟,治安混乱,街头街尾充斥着难闻的污秽气息,麻木、享乐、不思进取是这个城市里的人共同的特征。
在如此恶劣环境下出生的格雷斯就像金子落入了泥泞的沼泽,光芒被一瞬间掩埋。但是是金子总会发光,当格雷斯七岁的时候,他的超高智商开始崭露头脚,人们震惊于不堪入目的贫民窟竟然出了一位天才。
但是贫民窟的人想要出头岂是那么容易,但格雷斯就是凭借着他的努力,年纪轻轻就具备了很高的声望,甚至在上一届总统选举中一举夺魁,年仅29,是国历史上最年轻的总统。
当时看到这个报道的时候,还感叹人比人气死人,那这件事可能是他做的吗?
我们就这样留了下来,诺兰先生的家中有一个硕大的酒窖,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会在酒窖里待着,一定程度上能够隔绝掉丧尸的嗅闻,这也是为什么这里一直没有被丧尸攻击的原因。
诺兰家里的食物并不多了,他们本来就打算明天出去寻找物资,虽然每次出门能找到的食物少得可怜,但是总比没有好。
虽然我们也带来了一些物资,但是食物是消耗品,也不知道要在这里待多久,能多备点物资最好。
简单在地上铺了层纸板,我们就在上面和衣而睡,虽然情况比较紧急,但是夜晚并不是一个出去的好时机。
国偏北,十月的温度已经很冷了,我手脚冰凉的老毛病又犯了,翻来覆去睡不着。
“小米,我脚冷。”我默默地呼唤小米,小米就像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
小米没有回答我,只是默默地走到了我的脚头小心翼翼地卧了下去,一瞬间我的脚就像伸进了温水里舒服极了。
我慢慢地翻身,想让脚的受热面积更大些,哪怕我已经很小心地放轻动作,但是身下的纸板还是发出沙沙的声音,刚调整好位置,一只大手从旁边伸了过来将我按住,精准地找到我手的位置,握住不动了。
感受到那只手灼热的温度,我诧异地看了一眼旁边的飞虎,他的手很大,足以将我两只手都覆盖住;他的手也很暖,温暖的血液源源不断地从手腕涌到身体各处,我渐渐舒服地闭上了眼睛。
:再出发
我睁开眼睛,入眼是一片黑暗,我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这是哪里。手无意识地动了动,才发现被一只大手紧紧握住,与此同时,大手的的主人也睁开了眼睛。意识渐渐回笼,空气中还环绕着若有若无的酒香。
他竟然就这样握了我一整晚,怪不得今天晚上一点都没觉得冷,他的手就像暖手宝一样源源不断地为我提供热量。
见我醒了,他自然地收回手,就像人呼吸眨眼一样自然。我抬手看了看时间,已经是早晨五点多,没耽搁,当即开始起床收拾。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停水停电的情况下,日常的洗漱清洁肯定做不到,将身下的纸板重新叠起来收放到角落,原本我们谁的这个位置是那个叫迪克斯年轻人的,为了给我们腾地方,他去了里面隔间和诺兰一起睡了。
队员们也一个个的醒了,麻利地收拾床铺,将纸板叠的板板整整,排列有序地放好。不论何种境地,对军务的习惯是刻进他们骨子的。
当我们收拾完毕,诺兰和迪克斯也收拾妥当出来了。
“诺兰先生,今天你待在家里休息,迪克斯和我们一起去就行了。”出去寻找物资根本用不上这么多人,况且诺兰到底上了年纪,速度和体力方面并不占优势。
“一路小心!”诺兰并没有因此恼怒,他很看得开,也很有自知之明,一直嘱咐我们小心行事。
浑身喷满了临行前裴爸爸送我们的神器喷雾,又找布条紧紧地系在口鼻区域,我们带着迪克斯出门了。
根据迪克斯的指引,我们来到了距离这里最近的商店,一路上不知道是喷雾的原因还是时间尚早,并没有遇上几个丧尸,小米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看来这附近几乎没有活人了,没有了活人气息的吸引,丧尸也迁移到了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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