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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遇(第2页)

却见白衣道:“多谢公子美意,可在”“在”字还没说出口,便从白衣的广袖中跑出一只青色的兔子来。没看错,就是兔子,是青色的兔子,应该不能完全说是兔子,它只是兔灵而已。只见它兴奋得像两百斤的小肥猪,四肢张成蝙蝠状,“嗖”的一下子便扑到白樱的脸上,像张大饼,紧紧的贴住白樱的俊脸,之后又在白樱身上到处窜了好几圈,一边还不停的对白樱“咕咕咕”的叫个不停,最后累了,索性蹲在脚边。只见它使劲儿的在白樱脚边蹭着,毛茸茸的大耳朵盘着白樱的一只脚,就像失散多年的儿子终于找到亲爹一样,粘得让在场每一个人都铁定认为——白樱才是这只猫的主子。

兔灵就是兔的“灵魂”,是兔妖死后被保留下的一缕残魂,一般要死得比较凄惨的妖才能留下。如果有人愿意一直为他输送灵力蕴养着他,那么到一定的时间后,它就有可能会再次修炼成人,同样的还有猫灵、狐灵等等。只是这个世界上,做的一切为了自己也是极其辛苦了,谁还会为他人这样的付出?除了父母,或则极其深爱自己的人之外外,世上是不会有这么傻的,所以一般这样的妖灵是很难再次修炼成人。

“团子,不得无礼,快回来。”白衣正要弯腰去抱这只大兔子,只见它一扭圆滚滚的身子,机灵的便窜到白樱的怀里去。白樱一边怕它摔下去,一边又怕他锋利的爪子抓破自己的衣服,不得不忙伸手抱住它。

白衣顿了顿,可能也被这只兔子对陌生人如此热情的行为给惊到了。这兔子也不是自己的,是师兄所养,只是平日里特别喜欢和自己亲近,老是爱跟着自己。不过观此情形它实在是比自己还要没见过世面,所以还是快把他送回去的好。

白衣伸手去抱它,岂料这兔一改往常的温顺模样,忽地又跳到白衣的头上,可因跳得太急,连着白衣的帷帽和它自己一起很是壮烈的摔在了地上。白衣立刻用一只手捂住眼睛,另一只手急忙在地上去找帷帽,好像十分怕见到阳光。就在他弯腰那一瞬间,一头细长的青丝似墨泉般,软软的从他纤薄的双肩流泻而下,缓缓的叠在帷帽上,黑白相和,形成一幅很天然的水墨画,而他恰好就是画中人。即使这样画面只是短短一瞬,可白樱还是不经意的看见了这位公子的尊容。

这个公子十分白,眼睛也特别大,睫毛纤长,尤其特别的是,在他左眼下眼尾处有两颗并排的泪痣,第一颗比第二稍微浓了一些……

这张脸一见便给人一种温柔、暖暖的亲近感,但仔细看时,却又会给人一种清冷、孤傲、生人勿近的距离。这个公子长得十分的俊郎,甚至是十分的漂亮。白樱搜肠刮肚终于记得一些文人墨客用来对漂亮人的赞美之词,有什么“肤如凝脂、领如蝤蛴,螓首蛾眉、貌若天仙”等等,他觉得这些词过于俗套,可他又形容不出他的美。他现在可终于深切体会什么叫“书到用时方恨少”这句话的真正含义了。最后他还是觉得用“好看”就能最好的形容这位公子的神颜。

好看!真的好看,这是在他“丰富”的十六年的生涯中,遇到过的无数人中,没人能比得上的好看。这位公子美得雌雄莫辨,美得胜过仙子,却又无半分娘、妖、艳之色。

白樱呆呆的盯着白衣,整个人看上去实在是有些不聪明。直到被麒壤不轻的拍一巴掌后才放应过来。接着慌忙对白衣笑盈盈的说道:“公子好生熟悉,我们似曾见过?”

麒壤看他又一脸的花痴样,实在时有些想要去踹他两脚的冲动。

只见那白衣回道:“我也觉得公子好似故人,可我见过之人实在是少之又少,可能无幸之前就有见过公子。团子之事多有得罪,刚才之事也多谢公子相助……在下还有些要事,就不叨扰公子你们了,以后有缘再会,告辞。”白衣轻抬左手,刚才的大肥兔又变成一只小小的兔灵,被装进袖中去了。只可惜团子满脸的不情愿和不舍,白樱一点儿也没看到,他此刻正傻愣愣的盯着这白色的帷帽帘子,仿佛要把这个帘子盯出两个窟窿来,再一次目睹这位公子的盛世美颜。

麒壤推了一下白樱,嫌弃道:“喂,大哥,醒醒了,哈喇子收一下。”说实话,就在刚才,麒壤真的想把自己的脸揣兜里去,不理白樱自己就先离开。白樱臊不臊,他不知道,但是他因为考虑不周,冲动过来叫他简直就是个天大的错误,看他这傻样,真想一巴掌呼过去。

白樱方才如梦初醒,问到:“人呢?”

“早走了”

“走了?”

麒壤:“你以为呢,就你这痴样,神仙都要被你吓跑了!”

白樱一把抓住麒壤,焦急的问道:“我刚才是不是太失礼了?”

麒壤真想踹他一脚:“你刚才只差把“流氓”两字贴你脑门子上了好吗?真是那位公子脾气好,还好声好气的给你道别,要是我,有人这么饿狼看嫩羊般盯着我,早被我踹飞了”

白樱后悔的也想踹自己一脚,可就在刚才那是真的大脑不受控制呀,他本人完全是没有意识的,不过话又说回来,那位公子是真的好眼熟,感觉他们不仅见过,还且还是很熟悉的那种,可他在大脑里倒腾了好一会儿,也愣是不知道在哪儿见过他。

麒壤见他还在发愣,也懒得再刺激他,便道:“你也有给他很礼貌的道别的。”

白樱有些不敢相信:“真的?”

“假的!”

“啊?”

“走了走了,钱我也付了。哎,对了,你又欠我钱了哈,我的小本本可是好好的记着呢。”麒壤冲白樱晃了一下手:“你不是说桕柚镇东南方向很邪吗?咋们去那儿瞧瞧?”

白樱还在回忆刚才的那位白衣公子:“麒壤,我真的觉得我和他应该很早就认识了,而且是很熟的那种。”

麒壤很敷衍答应道:“嗯,不过好像你对很多姑娘都这么说过吧?”

白樱:“那不一样,那些都是假的,随口编的,这是真情实感。你不知道,我刚才完全都是没意识的。”

麒壤:“你不会见人家好看就这样吧?哎,大哥,人家是男的”

“哪有!再说了……”男的这么了?爱情可不是男女的专有物品,天下所有的爱情,只要是真心实意,都应该被尊重好吗?

其实在红尘中浪得久了,白樱才发现男女之间的爱情才是极其卑微的,大多只是□□裸的欲望和传宗接代的责任。但是话到嘴边又被圆滚滚的吞回去,即使是好朋友,也不是什么话都要说出来的,况且白樱是个很能憋的人,有些话只愿烂在自己肚子里。

白樱突然一拍脑袋,懊恼道:“遭了,我刚才一紧张就忘了问那位公子的名字了。”

麒壤对此很是吃惊,因为按照以往的路数,白樱第一件事便是象征性地问人家的名字,之后再给人家改昵称,什么“花花”,“飞飞”啊之类的。这昵称讲得好听是亲近,讲不好听就是他根本就记不住人家的名字,而且这就像是在唤宠物一样。正欲嘲笑他两句,不料,白樱却意味深长的说道:“但是直觉告诉我,我们很快就会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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