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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慑神过关携剑进门(第1页)

(感谢书友“smilev狐狸”“alvin4933”“珠海阿龙”的慷慨打赏!)

这一日,是参考会试的举子搬入内城,入住贡院周边客栈的日子。大清早,进入内城的入口处,便汇聚着一位位士子,神色流露出兴奋激动。

常言有道:长安好住,内城难进。

都说京城乃天子脚下,那么内城可以说直接便是天子的脚了。里面所居所住,几乎不见平民百姓,非富即贵,王亲国戚,比比皆是。

内城,紫禁城,金銮大殿。整个夏禹王朝权力的核心所在,更是天下读书人心目中的圣地,梦寐以求的地方。

内城只开一个南门,门两侧,各有一扇小门。平日里,大门都是紧闭着的,只开小门进出。

今天迎接举子,正门打开,排列两队兵甲,全副武装,手中各自把持一柄长枪,枪尖锋寒。有风吹拂,掠起红缨,更添杀伐之气。

门外又有十多名专门官吏把关,负责检验举子的路引文书,分毫不能有差池。至于举子的随从之类,一律禁止入内,只能留在外城等待。

这些规矩,早就公文张贴,广而告之。

当然,要是有举子不想住进贡院安排的客栈,而留在外城,也是自由。不过对于天下举子,住在内城的机会何其难得,岂会错过?十有八九,都是趋之若鹜,只怕比别人慢了半拍。

是以大清早的,举子们便汇聚在内城大门外等待检验入城。

辰时过后,陈三郎与叶藕桐也来到门外,见着排着长长的队伍,也不以为奇。

叶藕桐身边跟着伴当阿枫和书童,他们却是来送自家少爷的,随后就得返回云来客栈。

“道远,自从那一晚文会,你那首《水调歌头》已唱遍大街小巷,不知多火红……”

叶藕桐说着,掩饰不住的羡慕。

对于名声渴望,读书人最为热衷,都想自家作品能家喻户晓,广为传诵。很多时候,这般渴望甚至超越对权力的追逐。

陈三郎一词成名,颇为难得,其中少不得鱼水园姑娘们的功劳。据说那位晓妆花魁阅读该词后,就想来云来客栈拜会陈三郎,大有自荐枕席的意思。只不知道后来被谁劝住了,这才没有成行。

这个事儿,前一阵子叶藕桐也眉飞色舞地和陈三郎提过,言语间很是可惜对方没有来。瞧其模样,大有想分一杯羹的意思。

陈三郎为之哑然,他却多亏这花魁没来。要是真来了,没个安静功夫,就得像上次在扬州考取举人后,要搬迁住址才行。

名之所向,不无收获。

陈三郎就感到脑海中的帛书蠢蠢欲动,无时不刻在吸纳着气息。只是过于细微,难以分辨。

这段时日,叶藕桐应酬不少,交际广阔,认识的人很多。此刻在排队期间,不时地与人打着招呼。倒是名声在外的陈三郎少人问津,也乐得不用寒暄,拱手做礼多了,累呢。

这番进入内城,检验之严格,几可与乡试有得一比,全身都要摸个遍。不过乡试主要是防作弊,现在则是不准携带利器。路引文书要经过反复检查,还突然间会询问一些具体事宜,以核对身份。

来之前,陈三郎便有了准备,空出剑匣,装进一支毛笔,至于小剑,则插在发髻上,毫无破绽,谁也瞧不出那竟是一柄剑。

自从斩邪剑进阶,变化如意,多了许多手段能够瞒天过海。

足足等待一个多时辰,他和叶藕桐才被检查完毕,通过关卡,进入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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