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当张景之从河里爬出来时,只剩下张景川蹲在河边,正一脸嫌弃地看着他。
他被呛了几口水,剧烈地咳嗽了几下,才感觉舒坦了很多,脑子却还处在懵逼的状态。
什么意思?无缘无故的就把我掀翻到河里去,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显然,他还不知道关朋几人为什么要这样做。
张景川搭了把手将他拉上岸后,目光哀怨地凝视着他。
确实......臭了些。
作为张景之的弟弟,他感到有些丢人。
百司卫现在基本上没人穿长靴,皆是穿着布鞋,又方便又凉快。
而那麻烦的长靴,不透气不说,还要裹脚,甚是麻烦。
赶了一天的路,脚在这种状态下,不断地出汗发酵,周而复始,那种味道,可想而知。
哪怕是个小仙女,你让她穿着长靴,走上一天的路,那也是臭的,并不会因为你是仙女是美女,就会对你有区别对待。
“太子哥哥,明天别穿长靴了,如果你真的想穿,就等大家都睡着了,再找个没人的地方洗脚,要不然,会挨揍的。”
张景之脸色通红,欲言又止,他堂堂云国太子,连续两天因为个人卫生问题被人嫌弃了。
这去哪说理去?
如果是在皇宫,一天也走不了几步路啊,哪天不是太监把脚给洗得干干净净的。
孰不可忍啊。
最后还是开口道:“给我找双布鞋。”
臭咸鱼的味道再次飘了出来,张景川点点头,不露痕迹地退开了几步,待味道淡了些。
深深吁了一口气才道:“快洗洗你的脚吧,还有,下次等大家洗完脸了再洗脚,还有......把你的靴子也洗了吧。”
耻辱啊,那种羞耻的感觉涌上心头,让张景之恨不得跳进河里,将全身刷一遍。
可这怪得了谁呢?没人告诉他要换布鞋啊。
他站在冰冷的河水里,拼命地淘洗着靴子,可提起来闻了闻,酸爽的味道依然还在。
这双靴子从他出京便一直穿着,这么长的时间,里面各种霉菌的发酵,里面的味道......可想而知。
淘洗了良久,靴子上的味道依然还在。
冰冷的河水已经让他的双脚有些麻木了,他抬起头,看了眼挂在天边的月亮,思绪良多。
索性......他将手中的靴子丢到了河里。
黑色的长靴很快随着水流不知道被冲到了哪里。
拖着快要麻木的双脚爬上岸,身上还是湿漉漉的,有点冷。
他坐下来,抬起脚,使劲地闻了下,还好,在水里浸泡了那么久,已经没有臭咸鱼的味道。
他缓缓站身起来,长时间的弯腰,让他感觉腰有点酸。
张景川看他站了起来,吐掉嘴里的草,跟着起身,却看到一双已经泡得发白的脚。
不禁诧异地问道:“你的鞋呢?”
“丢了。”
“......”
张景川觉得这个方法好,直接解决了根本问题,倘若脚还是臭的话,是不是要把脚砍掉呢?
“丢了干嘛?值不少钱呢,王大爷的布鞋露脚丫子了都舍不得丢。”
“......”
这下轮到张景之不会了。
于是,只能扯开话题:“走吧,回。”
诡异:快跑,他踏马开了! 我的Alpha是重生顶流+番外 皇上,你是臣妾的 咸鱼大佬她只想赚钱养家 星际龙女替嫁 锦绣田园:猎王,缠上瘾 夭寿了!陛下他将传国玉玺当聘礼 花开夫贵+番外 红尘千里我逍遥 假少爷女装下乡被阴鸷真少爷盯上 觉醒空间,废材大小姐气运逆天 绿茶主播万人迷,大哥们神魂颠倒+番外 娇气作精万人迷,修罗场里杀疯了+番外 龙王归来:我傲视群雄 白月光总以为他是替身 仙道三界 星际大佬,末日摆烂 我家太子妃超凶的+番外 快穿之养反派我是专业的 皇家宠媳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一朝穿越成迟早要用来补天的九天玄龟,无归表示亚历山大,别人穿越,都是为了抢灵宝,立大教,成圣人,无归只想好好积攒功德,保住这条小命,所以女娲娘娘,看在贫道这么心善的份上,您找其他人补天呗新书异界之圣堂崛起已经上传,请各位书友多多支持推荐,谢谢!!!...
上辈子万月被渣男和白莲花联手害死丢了命重生后,万月决定好好照顾娘和妹妹们,让渣男和白莲花滚远点。可是谁来告诉她,上辈子渣男的哥哥,冷漠如霜,气质清冷的顾大将军这一辈子怎么像变了个人,非她不娶?万月渣男的哥哥我不要!顾清丞缓缓逼近,扛着人进屋爱妻再说一次,为夫没听清如果您喜欢盛宠不停将军的种田小娇妻,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死于瘟疫,生于瘟疫,一生与瘟疫为伴。原本,以为凭借后世记忆,赚取功德,想要摆脱封神大劫,并不是什么难事,却发现功德对于其他人来说是无上至宝,可对于他来说,却是剧毒之物,碰之非死即伤。既如此,只能在洪荒上传播瘟疫。我有一瘟,可绝凡。我有一瘟,可杀仙。我有一瘟,可诛圣。如果您喜欢洪荒之瘟疫漫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科技与超凡并存的世界,魔兽肆虐,万族征战,异化频起,危机四伏。好在人族在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有机会激活基因链,成为基因战士。基因战士进入神奇的起源之地冒险,寻找宝物,刻录超凡基因,获得神奇强大的力量,成为对抗危机的主要力量。陆缘穿越到这个世界,携带着能无限进化基因的奇异立方体。他蓦然惊醒。穿越,长得帅,有金手指,好家伙,要素齐了!难不成我就是那传说中的主角?!我,陆缘!是注定要成为人族顶梁柱的男人!如果您喜欢元基进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前世,宋粲然被老公闺蜜活活剜心,才明白自己是蠢死的。重生一世,她要提升智商,好好学习。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诚不我欺也。她手捧小金人,脚踹小白花,风生水起,渣渣什么的滚粗,别妨碍本仙女挖金。可是这颜如玉似乎有哪里不对?夜黑风高,某只爷手捧蛋糕,目光灼灼。宝宝,我们一起切蛋糕,你负责生,我负责日好不好双洁1V1,宠爽甜。如果您喜欢宠妻凶猛学霸女神很高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叶少柒觉得自己做的最愚蠢的两件事一是挖了九百九十九个坑,二是作死的答应填坑了。需要宿主和叶少柒共同完成任务,填完所有坑,让小说不偏离主题。多少个坑?挖坑容易,填坑难。999个坑。画圈圈诅咒你,没事挖那么多坑。叶少柒一个小说家,每天挖一个坑,从不填坑,永远烂尾。系统我们的口号就是码字码字,存稿存稿,埋坑埋坑,目标就是,填完所有坑!我穿梭小说的每一个角落,只因你曾存在过,只要叶少柒填完所有坑,我就可以活着出现在你的面前。如果您喜欢快穿攻略,干掉boss,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