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四十万字成一叹,
写尽江湖薄幸名。
哈哈哈……这首诗是不是怨念滔天?可乐不可乐?牢骚成毒啊。
现在通达了。
不行,就不要勉强自己。不要活的太悲情,太苦情,凡事不可执着,那是迷。
好啦,言归正传。
书名最早叫《祧明》,后来因为书友建议,改成《晚明风华》。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在蹭《大明风华》热度,其实根本不是一回事。
写本书时,七月酷暑。待上架时,秋意微凉。
星霜荏苒,烟水微茫,回首前三本书,真有浮生若梦、前尘尽忘之感。
本来,我是不打算再写历史文的。
吃力不讨好。
而且,不想重复《葬元》的设定,不想自己抄自己。
可是数年来,一直有老书友留言,希望我再写一本历史文。
我很感动。
真的。
于是,我又开了《晚明风华》。
这本书和《葬元》不同。双穿和三穿,虽只多一人,其实大不同。
很明显,感情方面,《葬元》是二人世界,《晚明风华》是家庭场景。
《葬元》是民族叙述为主,《晚明风华》是ji叙事为主。
本书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就是写出晚明时期的社会风貌,包括各民族、各阶层的社会风貌,这是一个很大的野心。
所以一开场,就写女真部落,写年轻时代的努尔哈赤。
我想从一个鲜少有人尝试的视角,来尽量还原晚明社会的真实风貌。
而不是一上来就写帝王将相,皇宫大内,君君臣臣,俯首不肯见苍生。
这很冒险。因为很少有作者这么写。
明朝文那么多,谁会去写女真部落?有几个不是帝王将相?
历史文那么多,谁会带一对姐妹一条狗穿越?
一个人穿越,显得高大上不说(神秘装逼),还能尽情的后宫,耍酷,不好吗?
为何非要吃力不讨好?
事实证明,我高看了这个市场。
市场不喜欢我这种大胆创新,还是喜欢那些百试不爽的套路。
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
很多读者猜测我的剧情,说妹妹会嫁给谁,有说嫁给古人,有说嫁给姐夫,有说嫁给新的穿越者,有说回到现代,有说姐姐死了妹妹续弦…
猜什么的都有。
但是很遗憾,全部猜错,无一正确。
小看姐的脑洞了。
末世:我的魅力只对丧尸有效 后灾变纪元 那些年我在娱乐城当保安 英雄联盟之荣耀重归 一首坏女孩,你的青春没给你丢人 我是一个蛋 腰软侍妾超会撩,禁欲王爷掌中娇 我在异世当奶狗 精灵之掌门级训练家 女总裁的下山龙婿 赛博朋克集团崛起 反派女主是妖怪 我有一座移动岛 夫人失忆后,顾总追妻火葬场 夫君先别死,当心我动胎气! 祖父朱元璋,孙儿朱允熥重启大明 破产后闪婚,我被死对头收养了! 奶爸:我还没毕业就成了奶爸! 我都重生呢!干嘛还喜欢你 物尽天折,逝者生存
大婚之夜,红鸾帐暖,他为了她的姐姐,对她百般奚落,肆意嘲讽,却不想她从容应对,不失锋芒!他本以为娶了只兔子,可以任意拿捏,却不想看走了眼,这兔子强大,竟能扮猪吃老虎!她千方百计就想求一...
前世,以剑封神,却一生遗恨。今生,破天命之局,铸不败神话,睥睨天下!江山如画,英豪并起,天骄争锋,枭雄论战,佳人绝世倾城。在这最辉煌的年代,一位绝世剑者逆天重修,为救赎挽恨,为一生无悔,剑杀天下葬神魔!...
拥有一枚玉印,可以自由穿越异世界。本来以为就是个平平无奇的古代世界,胸无大志的陆征准备当个自由的小倒爷,享受财主生活,找几个红袖添香,逛吃逛吃的过完这朴实无华且枯燥无味的一生。直到施舍了门口乞丐一顿饭,玉印得到了几缕气运狐女日至,倩鬼夜来。全真上门,禅师拦路。原来,这个世界不简单如果您喜欢我有一枚两界印,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五年前,她被迫与他签下生子协议。 黑暗的屋子里,他不知是她,她不知是她。 五年后,他依旧用卑劣的手段强占了她,甚至千方百计要她生下他的孩子。 而她却当着他的面亲手扼杀他们的骨肉。 并用沾...
武侠百万大征文参赛作品如果您喜欢六扇门之剑指江湖,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她,医学天才,医毒双绝,沉睡三天后的她回到古代,成为忠义侯府不学无术的痴傻大小姐。他,加洛国至高无上的祈王殿下,振威天下,冷情冷性又冷酷,唯独对她强势霸道,纠缠不休,誓不放手。不小心摔到他身上,他说本王从不吃亏。从不吃亏,所以他回吻过去了。不小心打了他的脸,他说本王不打女人,只咬女人。五个指印,他不仅要咬五次,还要算利息。不小心咬了他一口,十几个牙印,他要挨个咬回去。不小心看了他的身子一次又一次的不小心,终于,她炸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