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三位星猎者气势汹汹地转身离开。在这个已毁灭的星球上他们又能淘到什么呢,海璐想着,摇了摇头。
“安德,你想回家看看吗?”闻阳小心翼翼地问道,怕安德又伤心。
家虽然早已面目全非,安德还是想去看看,毕竟那是自己曾经生活的地方。“跟着我的导航走吧。”安德平静地说。
一路走来,海璐看到了许多机器人残骸,有的被烧焦了,有的被炸得四分五裂。几个人心情沉重,跟着安德的导航一步一步走向他曾居住的地方。
海璐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可以导致一个星球的毁灭,也许无论身在哪一个世界他们都遵循利己的原则。贪欲是各种文明与生俱来的。处在高阶文明的星球迈向衰亡时,它的居民们就会掠夺资源,占领地盘,这茫茫宇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地方。宇宙之间,到处存在着星球吞噬的现象。
“这里已经只剩一块块焦黑的碎片了。”本以为能找到一两个物件作为家的纪念,看来这也只是奢望了,安德叹气道。
一行人拿铲的拿铲,拿锄头的拿锄头,将这片黑焦地翻了一遍又一遍,他们想帮安德找到一些哪怕一个带有家的气息的怀恋之物。
“你们看,这里有一串项链!”眼尖的海璐发现夹缝里有个微小的闪着亮光的物品。
“好漂亮的项链,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绘叶看到上面的珠子散发着幽光。
“这是?!这是聚光石!”安德激动的说。这是他曾送给妹妹的生日礼物。怎么会?那么强大的力量席卷星球,聚光石居然还能保存下来,而且连一丝裂纹都没有。
“聚光石?那是什么?”众人不解道。
“在我们这个世界里魔法与科技是并存。有科学家,也有魔法师。有机器人,也有异能者。我曾是一位机器人战士,依赖于各种科技,不断强化自身的力量。而我的妹妹却与我不同,她刚出生就觉醒了光元素之力,从小都在教会长大,学习各种光之治愈法术。”安德说道。“聚光石是我无意间捡到的,当时只是觉得好看,送给了丽莎作为生日礼物,后来才发现它能存储丽莎的光元素力量。每一个魔法师的魔力都是有限的,而拥有了聚光石,丽莎不管怎么施展光能法术都不会累,拥有聚光石她就拥有了无尽的魔力。”
“没想到这颗聚光石居然还存有光亮,可是妹妹她却……”安德想到妹妹一阵心痛。在弗坦星陷入末战后,他捕捉到来自外星的一缕能量。他抛弃机器外壳,意识逃向通道外一个叫地球的星球,他寄居在一个人类的电脑里得以存活,那个人类就是粟闻阳。可是他的妹妹却都在战争中被消灭了肉体与意识。她应该已经不在了……
众人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安德。
“你的家人,他们至少能活在你的记忆里。”安德是人工智能,他的记忆是可以被封存与提取的。他的记忆不像人类的记忆,会忘却,会消逝。“当你想他们时,你可以进入曾经的记忆,回想与家人共度的时光。”
曾经的记忆……安德从未忘过……
弗坦星新纪元10027年,安德出生了,他是科学家们研发的新一代机器人,他拥有感情,拥有情绪,全身都由强化晶石打造,没有痛感。与安德一批的机器人都被安排入伍,他们是机器人战士。在这个世界里,有机器人科学家,有机器人歌手,唯独他们这一批被研发为机器人战士。不过他们星球向来和平,机器人战士都成了无业游民。
弗坦星新纪元10037年,安德被安排至光明教会打杂,在那里他第一次遇见了丽莎。丽莎不像教会里的其他人,总穿着一袭白衣,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丽莎穿着棕色的麻布衣服,扎着马尾辫,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他们第一次相遇是在教会的厨房,丽莎悄悄摸进厨房偷吃梨花膏,被安德抓了个现行。丽莎要求他保密,不要上报,他点头答应了,毕竟梨花膏他可以再做,自己之前刚升级了厨艺程序,做菜速度也有了大幅提升。于是以后丽莎就开始明目张胆地来厨房蹭吃的了。
弗坦星新纪元10045年,丽莎成为了正式治愈系魔法师,担任着教会的祭司。这年安德也找到了新工作,成为一名机器人画家。他每一幅画的主题都是丽莎。在他的画里丽莎穿着各种漂亮的裙子,有着一个小女孩的天真与浪漫。
弗坦星新纪元10052年,丽莎正式与安德签订兄妹协议。在弗坦星一切的关系都是由协议维持的,因为机器人之间是不存在血缘关系的。一旦签订协议两人就是一辈子的兄妹,不可更改,不可逆转。在弗坦星,一切的关系都是以陪伴为基础的,他也曾想过签订恋人关系,不过丽莎似乎更像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孩子,他便决定作为她的哥哥,一辈子守护她。丽莎是个无论多少岁都一直保持着童心的单纯女孩,她从来都不懂爱情。不过她喜欢安德的陪伴,安德经常被她的某些恶作剧捉弄。
弗坦星新纪元10072年,丽莎与安德成立冒险小组,四处探索新大陆。在一次冒险中差点遇害,被一位叫阿祇的机器人拯救了性命。于是兄妹俩与阿祇签订了朋友协议,一辈子的朋友。至此冒险三人组成立。阿祇是个不善言辞的人,他就像一个长辈,照顾着安德与丽莎。丽莎经常称阿祇为老人家,其实他也没比他们大多少。不过阿祇似乎是型号比较古老的机器人,似乎没什么特别能力,但总能在他们遇险时化险为夷。
弗坦星新纪元10083年,丽莎,安德,阿祇三个人签订了家人协议,住进了一幢楼房。丽莎高兴地装饰着自己的卧室。墙纸是天蓝色,木制的床都漆上了靛蓝色,丽莎最喜欢的就是天空的颜色。她床边摆了一个熊娃娃,丽莎给熊娃娃穿上了白毛衣和牛仔背带裤,还在熊娃娃脖子上打了一个红领结。
弗坦星新纪元10187年,那是一切事情发生改变的初始……
傲娇娘子别想跑 洪荒:吾等拜见熊祖 洪荒:从人祖到人道至尊 大唐之第一逍遥王 四合院:我毒宠大师,棒梗变太监 异世遮仙 温柔的不是岁月是你的眼眸 你的狂傲我喜欢,你的心门记得关 甜婚可期 青梅请hold住 反派:开局和主角老妈结婚 LOL系统:从扮演刀妹开始 斗罗:从捕获魂环开始崛起 文娱:开局获得神级小说 全民穿越:亡灵领主 重生:从小青蛇开始进化太虚古龙 大明:你真是朕的好大儿 亮剑:咱李云龙打的就是精锐 尸王之神魔黄昏 软饭硬吃好驸马
关于萌妻来袭转醒,视线渐渐清晰。头顶是华丽的吊灯,她直挺挺的躺在松软的床上,脑袋里一片浆糊,一夜好梦,竟不知身在何处?关键是,到底发生了什么?海小米敲敲锈掉的脑壳,记忆逐渐清明。昨天她刚回国,又逢好友苏娜失恋,两人喝酒来着,醉到了深处...
历史系本科生的赵显穿越古代!嘿,哥们,我是个什么身份啊?王爷,您睡糊涂啦?什么?王爷?!就在赵显乐得都找不着北的时候,整个王府里唯一一个老仆人朝他走了过来王爷,府里没米下锅了我生来为启而鸣,奈何王冠将白。且看赵显,如何给自己这个王爷挣下一顶白帽子!如果您喜欢将白,别忘记分享给朋友...
拥有医术厨艺和功夫的特种神兵苏木因为在特种训练营犯了错误,被安排到农村给一名实习女村长当保镖。在农村和都市,苏木桃运连连,各类美女投怀送抱。通过和美女们一次次的接触,苏木也慢慢知道了自己的身世。给他一个村,还你一座城!苏木也通过自己的努力慢慢的实现了这个不可能完成的目标!...
我和他曾经一度春风,再见时,我已经为了最爱的亲人妥协嫁做他人。我以为我和他再无可能,当年自以为天衣无缝的逃离,相遇之后,被他步步紧逼。当那段极度扭曲的婚姻最终走到尽头时,他牵起我的手,带我走过世界的繁华,看尽世间温暖。到最后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步入他给我编织的陷阱,最终节节败退。而到最后,即便失忆,我还是信他。即便前方荆棘丛生满目疮痍,我还是心甘情愿的沦陷其中,哪怕他带给我的是另一个精心策划的陷阱...
国之将亡,遍地魔法,唯有科学,兴国安邦。我不信邪,我信科学!提示,这并不是一本为美好的世界献上祝福的同人,因为本书原名在魔法的世界坚持科学的我一定哪里有问题名字太长不过审,所以仅仅是一本普通的魔法与科学交织的日常流小说...
白依夕不小心胎穿进了一本书里面,小时候作天作地。什么?!小时候把她当敌人的病弱小男孩是男主!什么?!小时候被她欺负哭的男孩是男配!什么?!小时候被她骗了糖果的女孩是女主!还有,她竟然是个炮灰女配,一瞬间,白依夕风中凌乱了,然后某依夕果断跑路。三年后,她回来上高中。等等,男主,你不是在隔壁的十一中的吗??等等,男配,你不是温柔的陪着女主吗??等等,女主,你嫉妒我的目光是怎么肥事??男主爱我,很难吗?男配没有你,我要这冠军有何用?某依夕我原装原味的男主男配哪去了?!某依夕又想逃之夭夭,却被某大佬圈住,某大佬眼眸暗红,俊美的脸上带着一分凉薄的笑再跑,我就死给你看。白依夕大喊这不是我认识的男主,小说里的男主可没有偏执病态的属性啊!看着日益黑化的男主,白依夕果断认怂来嘛,亲亲,不生气哦!ps男主有人格分裂。如果您喜欢穿书后女配帅炸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