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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也用不着他一直陪着,待一会儿就走,伊诺斯夹缠不过,最后还是带人来了。
别看伊诺斯年纪不大,西方人比东方人发育的更早,他男女不拘,这么些年早已经是过尽千帆了。
不过若能在这里碰见合胃口的,也算是不白来吧?
然后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只草泥马群中的长颈鹿,一身白衣的宫时衣同学。
伊诺斯:“……”
宫时衣:“……”
冤家路窄!
伊诺斯看看宫时衣,再看看与宫时衣站在一起,挺着大肚腩一脸猥琐的中年胖子。
眉头皱起来,脸上浮现出一种混杂了惊艳和不屑的神色。
惊艳,是因为宫时衣今天的造型实在太亮眼了,伊诺斯以往见宫时衣都是穿校服、品位普通的休闲装,这还是头一次见到他盛装打扮,站在那里仿佛遗世独立,贵气逼人,然后又因为他脸上还带有稚气的婴儿肥,那纯真娇憨,茫然无措的样子,实在太能激发人的邪恶心思了!
不屑,当然是因为他下意识地给宫时衣定了罪,学校里盛传宫时衣为了出名什么都干,那个胖子在圈子里声名狼藉,平日里最喜欢玩弄漂亮男孩,宫时衣跟这种人渣混在一起……
嗯,如果宫时衣知道,在伊诺斯那个种马渣男眼里,他竟然是这种形象……呵呵,仇结的更瓷实了。
在伊诺斯跟宫时衣默默对视的时候,诺顿.杨也看到了宫时衣。
他并不清楚宫时衣跟他“男朋友”伊诺斯不久前还有过一段,但就凭这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无名小卒,竟然抢了他的代言,诺顿.杨就恨不得生撕了这个小碧池。
更何况……今天的宫时衣光彩照人,很多人都情不自禁地关注着他,连陪自己过来的伊诺斯都看直了眼,这如何不让他痛恨?!
那真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得想个办法,叫他好看……
恰好在此时,一个侍者端着酒盘从他身边经过。
诺顿.杨眼睛转了转,叫住了他,取了一杯红酒。
他把高脚酒杯放到嘴边,作势啜饮,然后笑吟吟地和伊诺斯告辞分开,走着迂回的路线,慢慢接近宫时衣。
伊诺斯没心思搭理诺顿.杨,他摆了摆手,然后向着宫时衣的方向大步走去。
宫时衣下意识就想赶紧避退,他这是倒了什么血霉啊!要是伊诺斯这个神经病当着这么多人闹出什么大阵仗来,他不嫌丢人,自己还嫌丢人呢!
然而,那个牛皮糖属性的胖子又将他拦住了,继续口沫横飞地吹嘘自己多么多么牛逼,想跟宫时衣喝一杯的心意又是多么多么真诚……
宫时衣在心里呵呵,他绕不开那座肉山,在不撕破脸的情况下,他简直对现在的境况束手无策……这要是在前世那会儿,以他的小暴脾气,早就一杯红酒倒在这白痴的脑袋顶上了!
没权没势没实力的悲哀。
那边,伊诺斯都快要冲到宫时衣跟前了,却被一个没有眼色的中年男人拦住,对方显然知道他的身份,自我介绍了一番,一大堆的头衔,罗里吧嗦没个完,听的伊诺斯心火暗生,恨不得一脚把他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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