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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早膳一起送过来的,还有昨日方丈所用的药膏,这东西的效果的确显著,不过是一个晚上过去,季榆脚踝上的红肿就消退了许多,已经勉强能够下地行走了。
只不过,不管怎么样,季榆都是绝对不会再让那个家伙,去碰自己的脚腕的。
为了季榆脚腕上的伤,两人在落云寺多停留了几日,待到他差不多痊愈之后,才告辞离开。
所幸方丈并未嫌这两个不属于落云寺的俗世之人麻烦,让人提着扫帚把他们给赶出来,反而像是寻到了什么乐子似的,总是时不时地过来转悠一圈,欣赏某个小家伙被逗得咬牙切齿的模样。
……所以说,作为一个香火鼎盛的寺庙的住持,这个老家伙就真的没有其他需要忙的事吗?!
第三次尝试趁着方丈睡着的时候剪掉对方长长的眉毛失败,季榆气哼哼地把手里写好的字塞到了对方的怀中。
他知道落云寺香火旺盛,对方定然不需要什么金银之物,索性就自个儿写了一幅字当做礼物。
不是他自夸,他的夫子可是不止一次夸过他的字来的。说不定等今后哪天他出名了,他的字可就一字难求了。
展开手上的卷轴看了好一会儿,方丈才将它收了起来,对着季榆略一施礼:“那贫僧就替落云寺谢谢小施主了。”
“只是,”说到这里,他忽然停顿了一下,“过分工心,只会适得其反,”他抬起头直直地对上季榆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道,“还望小施主牢记于心。”
季榆闻言有些发愣,直到和百里承一起回到府上,都没有回过神来。
“怎么了?”注意到季榆这一路上那反常的沉默,百里承的眉头略微拧起,忍不住出声问道。
这个孩子的性子,他是最了解不过的,尽管许多时候,对方都让人省心得过分,但有的时候,这个小家伙却恶特别容易一头钻进死胡同里,怎么都绕不出来。
百里承不知道先前方丈所说的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但他并不希望季榆因此而陷入其中。
像是蓦然从睡梦中惊醒似的,季榆看着面前的人,下意识地张口想要说话,可话到了嘴边,他却又忽地忘了自己想说什么。
“百里,”好半晌之后,他才开口喊了一声,这两个无比熟悉的字眼从口中吐出来,依旧带着那般令他沉迷的音律,“你不要喜欢曲长歌,好不好?”
没有料到季榆会在这种时候提起这件事,百里承不由地有些惊讶,但若是这么做能够让眼前的这个孩子安心,他不介意将这个自己曾回答过一次的问题,再回答一遍。
“好,”低下头看着季榆的双眼,百里承的语气郑重得犹如许下一个一定会坚守的诺言,“我不喜欢他。”
听到百里承这丝毫没有任何犹豫的答案,季榆垂在身侧的手不自觉地动了动,蓦地笑了起来。
“那我去医馆了啊,”一边说着,季榆一边往屋外走去,还不忘扔下一句,“别跟过来!”
百里承:……
是他的错觉吗?怎么有种自己被耍了的感觉?
百里承觉得,没法猜透自家小孩的心思,真是一件令人感到忧伤的事情。
第76章第四穿(九)
午后的阳光带着些许慵懒,照在人的身上,带起一股懒洋洋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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