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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叫时煜,今年13岁,是时家的第叁个孩子。
由于在同龄人中个子矮小,长相阴柔,经常会被认成小女孩。在学校中,也常常因为外貌而受到男孩子们的组团欺负。时家家境清贫,父母忙于务农,鲜少在家中照看孩子,而时煜又不是个喜欢撒娇外放的孩子,因此并没有人察觉到他心理的波荡。五天前,因为和其他孩子们的一场约架身负重伤,还断了几根肋骨,即便如此也并没有换来家人过多关注的目光,于是,时煜一气之下选择了离家出走。
这是温书岑奔赴各家调查的结果。
“温书记,真的太谢谢你了!这孩子我们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他万一有个叁长两短,我和他爸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时母是个温婉的女人,她热泪盈眶地向温家父女表示感谢,哽咽地几乎要跪倒在地。
“这是哪里的话,举手之劳,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温书岑赶忙拦住要行大礼的时母。
叁个大人就这样寒暄起来。
时家很小,一家7口,父母带着两个更小的弟弟妹妹住一间屋子,其余的叁兄弟都睡在一张窄小的床铺上。温禾穿过珠帘做成的简易隔档,悄无声息地走近时煜所在的房间,狭隘的房间里房梁低矮,一张陈旧的木床靠墙摆放,铺着一张破旧不堪的凉席,上面躺着一个容貌姣好的男孩。他安静地睡着,闭上眼睛的他倒是乖巧又可爱。擦干净的小脸露出原本光洁白皙的皮肤,如上好的羊脂玉泛着光泽,即使在阴暗的房间里也显得光彩夺目。他很瘦,骨节分明凸出,如行走的骷髅架子,青紫色的血管更是清晰可见。明明只比自己小两岁,看着却是一副小学生营养不良的样子,还有那遍布胳膊大腿的伤疤,看着令人十分心疼。
温禾年纪虽小,却最为敏感,回想起男孩那双狭长的凤眼露出的凶光,眼底还藏着微不可查的卑微和悲戚,她知道那是他饱受欺凌耻辱后下意识的抗拒和畏惧。她轻轻抚摸腕间干涸的血迹,齿痕依旧清晰可见,他大概真的讨厌死自己了吧。得找个时间给他道歉,善良的温姑娘如此想着。
屋外还是天色阴沉,风雨飘零。雨点不疾不徐地敲打着紧闭的窗子,溅开一片水花,发清脆的声音,恰似大珠小珠落玉盘。温禾最喜欢赏雨,径直搬来一把凳子坐在窗前,静静地观看水珠连成串的奇异景象。
被房间内闷热潮湿的热浪热醒,时煜阴沉着一张脸注视着坐在窗前托腮不知在想些什么的少女。一双星眸满载喜悦和雀跃,唇角向上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凌乱打湿的墨发已经彻底散下披在后背,显得温婉动人。花色裙摆如闭合的花瓣规规矩矩地下垂,纤细莹白的长腿若隐若现。那样美好的身姿,落在时煜眼里却有些碍眼,令他忍不住想要摧毁。
果然是不谙世事的大小姐,看什么都觉得稀奇。时煜暗暗在心里给温禾贴上了无知的标签。
他轻咳一声,拉回温禾的视线。
“你醒了?”女孩细声细气地问道,时煜却古怪地笑了笑,没有回答。
“那个,对不起,把你认错了……”温禾从窗前的椅子上站起来走到床榻旁边,向时煜大大方方地鞠了一躬,神情严肃认真,“我不是故意的,没有任何别的意思,你不要介意。”
她小心翼翼地瞥向男孩,观察他的神情变化。
时煜有些愕然,他以为像温禾这样眼高于顶、娇滴滴的大小姐是不会把他们这些身份低微的人放在眼里,更不要说道歉了,还有那样谨小慎微的态度。一时间,时煜有些烦躁。
鼻腔轻哼一声,算是回应了。
“我叫温禾,我知道你叫时煜。”男孩虽然不理不睬,脸上的表情也是淡淡的,但到底没有再露出嫌弃之色,温禾笑着向他自我介绍道。
自然没有下文。
温禾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讪讪地说道:“那我就不打扰你了,你好好休息,记得按时吃药哦!我就住在东边的村长家里,呃,虽然有点远,不过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呀!”
等她说完这一连串话,时煜已经重新闭上了眼睛。
温禾撇了撇嘴,撩起珠帘,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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