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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女儿怎么能这么贵重的首饰?”打开来看,金樱连连摇头拒绝。
“傻孩子,这是娘给你的见面礼,拿着。”温春兰道:“一想到你要去沧南,娘还真是舍不得呢,有庆啊,你可记住了,金樱是我的女儿,你可不能欺负她了。你得像对香儿叶儿蒿儿一样才行。”
“是,春兰姨!”说完他自己一愣,是不是喊错了?
“呵呵,有庆哥,您该称我娘为岳母了。”艾香乐了,人情人亲,越说越亲:“金樱是我姐了,以后我喊你姐夫吧!”
姐夫好!
伍志帆送了明辉明珠去学堂,一进正厅就听到了这话,他的心一下就舒畅了,哪怕昔日的属下变成自己的姐夫,他也是极其乐意的。
“你行啊!”拍着余有庆的肩膀,伍志帆哈哈大笑:“你手段可真不赖,才来京城两天就拐了一个媳妇儿,比我能耐多了!”说完这话还特意问着艾香:“是不是,媳妇儿?”
“是,有庆哥一直比你能耐好不好!”他那点小九九还有艾香看不出来的。
“不对,媳妇儿,你该喊他姐夫。”伍志帆纠正道:“喊姐夫更亲热。”
事实情况是伍志帆觉得一旦喊什么有庆哥,就觉得他们回到了过去,让他想起他们的青梅竹马的那些岁月,心里老不舒服了。
可是喊姐夫就不一样了。
“好了,时辰也不早了。”温春兰道:“有庆公务在身,我也不留你们,志帆,香儿,你俩送送有庆和金樱。”
余有庆上前牵着满脸通红的金樱的手,一起跪在了温春兰的面前,向她磕了一个头让她多保重,然后就起程了。
余有庆的两个亲兵一路上都是大眼瞪小眼,他家将军的速度真是太快了,一夜之间,就将夫人都捌到了手上。
这个夫人不简单,骑马比自己两人都还骑得快,一直和将军并肩齐奔的。
伍志帆带着艾香将人送到五十里外的长亭外,看她依依不舍的样子忍不住将头给扭了回来。
“走远了,看不见了。”伍志帆很想问她是不舍得余有庆还是金樱,不过想想这话要是被说出来的后果很严重是,所以只得强行压了下来:“媳妇儿,咱们回吧。”
艾香没有理他,依然偏过头去看那一路的尘土,心里感慨万千。
她心里响起了那首歌:“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恩恩怨怨生死白头,几人能看透,红尘呀滚滚痴痴呀情深聚散终有时……”
此一别,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再相见。
这个时代的交通不发达,信息传递也落后,相见时难别亦难。
金樱在她身边伺候了这么多年,就像影子一样。
金樱比紫苏沉稳聪明心细,遇上问题的时候她也能给自己一定的建议和意见。
就如知已一般,现在就被余有庆带走了,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一直想要打趣艾香的伍志帆见她真的是情绪不好也不敢招惹了。
就骑着马将她裹在胸前,慢慢的往京郊艾家走。
“媳妇儿,别伤心了,有我陪着你呢。”伍志帆想到了另一个问题:“金樱走了,你身边得添一个人,让冉婆婆再给你寻一个合适的放出来。”
不用说,自然是修之迷里的人了。
当年的金樱和紫苏都是自己找老太爷给送到艾香身边来的。
“我知道了。”艾香长长的叹口气:“好吧,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确实不该这样了。走吧,回家。”
媳妇儿一声回家,伍志帆就在马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一鞭,马儿吃痛跑得飞快,艾香吓得尖叫紧紧的抱着他。
“这样就对了,媳妇儿,抱紧我,别怕。”这个女人啊,就是欠收拾,这一下好了,什么不舍忧伤全都没了。
艾香听了这话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就欺负她不会骑马。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明明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艾香就是怕骑马。
明辉能骑马了,明珠也敢往马背上爬,偏偏自己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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