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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的草紫》序
新诗在现今已经不很时鲜,小诗尤其为举世所诟病,在这个时候何植三君想印行他的诗集,实在是不很凑巧。但是据我想来,也自有其可以发表的理由,所以我对于他编集的意思是很表赞同的。
现代新诗之不能满人意,大抵都是承认的,其实这也是当然的事,不值得什么悲观与叹息。我们屈指计算新诗之产生,前后不过八年,这七八年在我们看去虽是一大段时间,但在文化发达的路程上原算不得什么;我们倘若不明白这个道理,期望每年出十个诗人,每月出百篇佳作,不但太性急,也不免望太奢了。我们只要看出这新诗改造的路不曾走错,现在一时的消沉是不足介意的,只须更向前走去,自然可以走到别一个新的境地。我觉得新诗的第一步是走了,也并没有走错,现在似乎应走第二步了:我们已经有了新的自由,正当需要新的节制。不过这第二步怎样走法,我也还说不来,总之觉得不是那些复古的倾向,如古风骚体或多用几个古字之类;反正第二步是跟着第一步走的,真正在那里走的人,各人都会去自己试验出来。所以凡是诚实地做诗的人,无论力量大小,都于新诗的发达上有所供献,有发表的价值,不必问这诗集有几天的寿命。至于小诗的是非,本没有千古不易的定理,诗学书上未曾规定一首诗的长度,起码几行几字才算合格:要论好坏,只能以艺术的优劣,或趣味的同异为准,我不能说小诗都是好的,但也不相信小诗这件东西在根本上便要不得,所以那世俗的笼统的诟病只是一种流行的话,不足凭信。
何君的诗如何,要请读者自己去评骘,我们个人的褒贬都是无用的。我只觉得其中有一点,可以提出一说,这便是诗中的乡土气。在好些小篇里,把浙东田村的空气,山歌童谣的精神,表现出来,很有趣味。或者别处的人不能这样明白地感到也未可知,但至少在大江以南的总能够看出来罢。
一九二四年一月十二日,周作人,在北京。
*刊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何植三著《农家的草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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