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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的趣味
读蔼理斯的《人生之舞蹈》(havelockellis,thedanceoflife,1923),第一章里有这样的一节话:
“中国人的性格及其文明里之游戏的性质,无论只是远望或接触中国的人都是知道的。向来有人说,中国人发明火药远在欧洲人之前,但除了做花炮之外别无用处。这在西方看来似乎是一个大谬误,把火药的贵重的用处埋没了,直到近来才有一个欧洲人敢于指出‘火药的正当用处显然是在于做花炮,造出很美丽的东西,而并不在于杀人。’总之中国人的确能够完全了解火药的这个正当用处。我们听说,‘中国人的最明显的特性之一是喜欢花炮’。那最庄重的人民和那最明智的都忙着弄花炮;倘若柏格森著作——里边很多花炮的隐喻——翻译成中国文,我们可以相信中国会得产出许多热心的柏格森派来呢。”
蔼理斯的思想是我所很佩服的,这本书里他的以人生为艺术的意见我也极以为然,但是对于上边的话有点不能同意,虽然觉得说的很有意义与趣味。大抵中国人对于“夷人”的话,都不相信,惟独称赞中国的话是的确的,我则以为别的尽可信托,称赞中国却不可靠,因为总是有点隔膜,例如罗素即是其一,更无论那些洋“浪人”如卫中之类了。凭了《乐记》来解说中国文明固嫌渺茫,就是以现时民族生活为根据,也不易捉着它的真相,火药的正当用处在于做花炮,喜欢花炮是一种好癖气,我也是这样想,只可惜中国人所喜欢不是花炮而是爆竹;——即进一步说,喜欢爆竹也是好的,不幸中国人只喜欢敬神(或是赶鬼)而并不喜欢爆竹。空中丝丝的火花,点点的赤光,或是砰訇的声响,是很可以享乐的,然而在中国人却是没有东西,他是耳无闻目无见的只在那里机械的举行祭神的仪式罢了。中国人的特性是麻木,燃放爆竹是其特征。只有小孩子还没有麻木透顶,其行为稍不相同,他们放花炮,——虽然不久也将跟大人学坏了,此时却是真心的赏鉴那“很美丽的东西”,足以当得蔼理斯的推奖的话。这种游戏的分子才应充分保存,使生活充实而且愉快,至于什么接财神用的“凤尾鞭一万头”,——去你的罢!
花炮的趣味,在中国人里边可以说是已经失掉了,只是“热心的柏格森派”——以及王学家确是不少,这个预言蔼理斯总算说着了。
甲子年立春日,听了一夜的爆竹声之后,于北京记。
*刊一九二四年二月十四日《晨报副刊》,署名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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