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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这样啊!艾西犹豫了片刻,回答说:“说到这个,我本来还纳闷来着。现在方茗就在我办公室里,估计是他的两重意识难以平衡了,不过详细情况我现在也很难下定论。”
“那你觉得他还可能继续正常工作下去吗?刘队想知道,把他继续留在这个职位上,会不会造成危险,不管是对他还是对局里。会不会这样做都不妥当呢?”
“这我说不准。不过依目前的情况看,你们最好给他安排个假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跟他沟通的时候要格外小心,尽量不要让他产生怀疑!我跟你这么说吧,方先生之所以从出色的外科大夫转行去做法医,正是因为他冥冥之中还记得女儿失踪的事件。也就是说,他来这里是为了继续寻找答案的,只不过他自己都不知道这么做的原因而已。如果真要把他调离,那么最好是在破案之后。假如凶手真能落网,到那时候,我想办法让他的两重意识产生融合,也许他就不会崩溃了。”
“嗯,让他受伤的灵魂得到慰藉吗?”
“是的,正是这个道理。”
“好吧,我懂了,局里会作出妥善安排的。对了,你给我打电话什么事?”
“啊?”
“是你给我拨的电话啊!”
“哦,不好意思,走神了。因为说到破案,你想想,凶手昨天给了我一刀,我和他也算结上了仇。这么说吧,虽然破案之类的事跟我无关,不过我也希望这案子早早了事。你能告诉我受害者都是留什么发型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只是想帮助你分析可能存在的模式。”
“哦,我记忆中,被害人在发型和长相上,并不存在什么共同点。从三年前说起吧,第一被害人长发,第二被害人团子头,第三被害人也就是失踪的女孩,齐耳短发。然后是现在的案子——第四被害人短发,第五被害人是你发现的,就不用我说了吧?”
“呃……什么叫作团子头。”
“你是现代人吗?!就是长头发盘在头顶,好像一个大团子。”
“哦,行,没事了。”
“这就没事啦?”
“是的。那好,完事再给你打电话吧。”艾西挂上电话。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线索,还说什么呢?
不论那是个梦还是现实,反正方茗所说的女孩不是昨天发现的尸体。那又会是谁呢?为什么和他自己的女儿的发型一致呢?
也许这根本算不上问题。头脑的加工是复杂的,也许他只是怀念自己的女儿了,假借昨天的女尸表现出来。
反正艾西很确定,方茗不是凶手,因为他的脸上没有自己揍过的那一拳的痕迹。
然而,方茗的意识开始加速混淆,当记忆出现真正重叠的那一天,也就预示着崩溃的降临。
透过玻璃门,艾西看着方先生的背影。他还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好像艾西给他下了咒语似的……
第十一章剜肉补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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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这是唐代聂夷中《咏田家》中的诗句。由此也诞生了一个成语,叫作“剜肉补疮”。
不了解这个成语的朋友,也许会把它和“亡羊补牢”混为一谈。
实际上,它倒是和“杀鸡取卵”算得上同义词。只不过“杀鸡取卵”表现的更多是短视而无远见,而“剜肉补疮”则是无奈与悲哀。
诗词的字面意思很好理解:农民二月五月就把新丝新米都给卖了,并不是因为他们缺心眼,而是为生活所迫,没办法的举动。眼前倒是得了些钱财可以为生,可以后的生活就没了着落!
因此,这个“剜肉补疮”也多少有点无可奈何的意思。
艾西很懂得这个成语的寓意,却无奈地发现自己正要做一个剜肉补疮的人。
这是为什么呢?
原因就在于,虽然他不了解告密者更深层的动机,却能想出他大致的行动模式和原则。
正像他之前分析的那样,告密者本身处在一种很微妙的位置——他既是告密者,又是保护者。假如他只肩负其中的一重身份,那情况就会简单得多了。如果只是告密者,他应该去找警方,揭露凶手的身份;如果只是保护者,他大可不闻不问,装作毫不知情,也不至于闹成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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