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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时姑姑和姑父已经睡下了。只是给我留一盏台灯。柔和的光线稀疏的匍匐在脚下,我轻轻的走过去关了灯回房睡觉。
不得不说爱情是种很奇妙的东西。一直以为在父亲极具古董的封建思想教育下,淑女的潜质已经渗透了表层融入了我的骨血。一如两年前看到陆羽和郑妮难堪的一幕,我也坚持着自己的矜持与骄傲。可是朗晨哥的爱却颠覆了父亲对我二十几年来对我灌输的所有女孩子该有的淑女知识。
他的爱来的火热,仿若盛夏里的烈日。第一次表白我们两依然同床共枕了,尽管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的爱来的真诚,一如深山老林一汪纯澈的清泉。他说:“从两年前把你从血泊里抱起来的那一刻我就无可救药的爱上了那个决绝,重情的你。我默默的注视了你两年,你的低调,你的彪悍,哪怕是最简单不过的回眸都是我心里最美姿态。”
他的爱来的霸道,所有的一切都逃不出他的掌控。一步一步,精心谋划,直到确定我们的感情足够坚固,才将自己神秘的面纱在我的眼前悄然掀起,牵着我的手一起勇敢我迈向幸福的康庄大道。
我想,为了他的爱,为了我们的幸福,即使真的化身我老虎,彪悍的如同河东狮吼里张柏芝人人畏惧的母夜叉,我也在所不惜。因为我知道,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在他眼里,都是最美的姿态。
因为心里一直记挂着住在酒店的他,我起的很早。他昨晚太累了,连晚饭都没吃。想到这里我不自觉的加快了走路的速度。
我特意走了很远去南门口买了皮蛋瘦肉粥,梅花糕。这些都是我们这里的特产,我以前读高中时吃过,当时是陆羽给我买的,想想时间过的还真快。爱情的意义太多,不只有天雷勾地火的激情澎湃,还有愿意为对方付出一切的心甘情愿的奉献。以前我不懂,一味的只知道接受,可是现在,我懂了,总想把最好的捧到他面前,不是为了回报,而是我爱他,我想给他我能力所及的一切,即使只是是小到一份早餐。
来到酒店时,才早上八点。开了房门,我轻轻的踮脚走了进去。
朗晨哥还没有睡醒。他的睡姿很好,一晚上几乎没怎么动,被子几乎还保持着昨天平铺的时的样子,只有他睡的地方微微的凸起。我把早餐往电脑桌上一放便回到床边。
突然觉得他别好看,狭长的凤眸微闭,一排细密的睫毛好像扑扇扑扇的小刷子。手不再有自主的往他脸上摸去,顺着脸颊,从眉到鼻在到嘴唇。依稀记得好像上次郑妮送喜帖的那天我也摸过他的脸,当时只觉得手感很好,现在,除了手感,还多了一层不可名状的感动。
这个俊逸的男人,为了跑来见我一面竟然风雨兼程的开了16个小时的车……………
以前菲儿就对我说过,女人还是找一个爱自己的人比较幸福,可是我却倔强的一定要找个两情相悦的人。人生很苦短,我不想连唯一仅有的一次人生都留下遗憾。很庆幸遇到了他,让我的人生从此变得圆满,不再留有遗憾。
“怎么,是不是觉得我帅的让你移不开眼睛啊?”郎晨哥不知何时醒来了,手肘支在枕头上,掌心撑着脑袋,还时不时的对我抛个媚眼。
我一味的沉浸在自己的思想了,对于他突来的自恋明显的反应不过来,赶紧收回正在调戏他的手,慌乱的说着“你脸上刚才有个脏东西。”然后不自觉的转过身去。
“是吗?我还以为是你趁我睡着时想非礼我呢”他一个纵身跃起,从后面抱住正欲逃脱的我。头埋在我的肩窝,温热的气息在我的皮肤上氤氲。伴随着他柔润的嘴唇轻溺的触碰,酥麻的感觉通过皮肤向四肢百合蔓延开去。
不知何时他温热的手顺着我的衣服穿过下摆慢慢的向上爬去,等我反应过来时一只手已经附上了我的左胸,轻拢慢捻,指尖仿若带着无名的火焰,所到之处,化为一轮烈火,仿佛要将我整个燃烧。
我想要不是此刻靠着他,我肯定已经水一样的摊软在床上了。
耳边不时的传来朗盛哥沙哑的声音,仿若来自神秘的远古时代:“给我好吗?”
大脑严重短路,我应该推开他的,可是心底却仿佛有个魔鬼在不停的叫嚣“给他吧,给他吧。”
其实我曾经一度后悔过。以前陆羽不是没有想过要和我发生关系,只不过那时我们都还在读书,太过矜持与理智的我绝对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我们在一起四年,我依然清白如水。可是后来我后悔了,在那分离的两年里,我不只一次的问自己,是不是我把自己给了陆羽,那么他就不会背叛我了,那么我们是不是就能白头偕老。
那时我不懂,单纯的以为只有柏拉图式的爱情才是最美的,单纯到只需要精神的沟通,灵魂的交流,当然,这也是维持一分感情必不可少的,可有时候,现实的激情或许比所谓的精神交流更有力度。
爱情就好比建房子,感情是地基,精神的交流时钢精水泥,身体的激情是砌墙的砖块,无论少了哪一样,砌出来的都是劣质品,经不起时间的更迭,更经不起风雨的冲刷。
现在我懂了,当情到浓时,它会自然而然的发生,从来我需要我们刻意的准备些什么或者是逃避些什么。
就好比此时,郎晨哥肆无忌惮的的手肆无忌惮的在我身上横行霸道,我却丝毫没有害怕的感觉,相反的还有一丝莫名的期待。他很自然的将身体往边上一歪,我顺势的倒在了床上,接着是他越来越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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