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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惠卿与盛二在下头坐了许久,赵宋扭头,“不对呀,我听盛八说,盛二回来了,又听说盛萱怀孕了,萧九龄说没有啊,那怀的是谁的孩子?”
陆鸱吻抬头,“什么乱七八糟的?”
007接口:“盛萱和萧九龄是夫妻,但是他们没有夫妻之间的生活,所以不知道孩子是谁的。”
赵宋咧嘴,“妈的,结婚都才一个多月,孩子都怀上了,盛十一这是找萧四做接盘侠啊!”
“未必。”
叶芝指着他的小黑板,“兴许人家根本没有怀孕,指东打西,随口说说而已。”
陆鸱吻仰着头,赵宋戳她,“萧四说他想见你,你见不见?”
女人回:“不见。”
007附和:“不见,搞得像偷情,有伤风化。”
叶芝点头,“爱情应该充分尊重男女主人公意愿,任何一方不情愿,都是不道德的。”
赵宋睨陆鸱吻,“难怪你不正常,天天和他们在一起,怎么正常?”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一段话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像疯了一样爱你,因为有你,什么样的折磨我都受得住,因为我心里有你温柔动听的诗句,肌肤能感觉到你指尖的触摸,因为我知道这世界上有人对我不一样。
我留着这一头拖地的长发,你说那像一条金色的河流,像新娘的纱裙。
可你没有疯啊,你没想过带我逃出那间黑暗破败的牢房吗?
我死了,我的爱还是没有熄灭,它随着那丝丝缕缕的头发汩汩地冒出来。几百年过去了,它从来不曾停止生长,你知道吗,这就是原始的疯狂的爱的力量啊。
这一本书可能是我自己有问题,我极少参与和大家的互动,在大家迷茫的时候,我也没有解释个两三句。是我的问题,但没有哪一个作者和读者是心心相印的。从我短暂的写作经验上说,我完成过数本长篇小说,每一本都卷入了男主的争夺战争,我试过听从当时的读者意愿,去妥协。妥协之后,后来的书评又开始抨击我,你前头写的都是屎吗,你在挑逗我们的感情吗,你那漫长是铺垫都是屁话吗?
嗯,**无止境。想象无止境,对于自己的偏爱也是无止境。
我很诚恳的告诉大家,我不打算篡改结局,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未来的著作里,我再也不打算篡改任何一次结局。我不会再听从读者的意愿去做任何一次,哪怕是细微的无足轻重的调整。
因为我发现,在小说的世界里,爱小说的,深爱着这一本小说的,从始至终,都只有作者一人。是的,唯独作者一人。
或许三五天后,这本小说完结了,有人会去社交平台上吼一嗓子,“诶,前天看了一本《名利场》,写得马马虎虎,晋江的骈四俪六写的,你去看看。”或者是这样,“妈的,前几天看了一本垃圾,浪费老子的时间,浪费老子的感情,老子真的是烦死了,乱七八糟,不知所云。”
大抵差不离就是这样,觉得稍微有点触动的就去推荐了,觉得不合心意的就去唾弃了。作者很理解,对于你们来说,它就是一本可有可无的,随时可以更换的快销产品。但对于我来说不是啊,它确确实实是我的奢侈品,就算它过时几百年,老旧且不新潮,但它是我掉落无数头发,死掉计不清的脑细胞换来的产物。
是的,作者不和气,作者也不可爱,用当下的语言说,叫“萌萌哒”。并不,作者就是这个样子,作者也不是卖笑的,也不是拿个破碗纯乞讨的。但每一种艺术都值得去尊重,作者水平不高,但我想,我也是值得尊重的,文字它本身就是一种魅力,包括思想,它是任何实物都无法取代的精神需求。
不惜千金耍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今日大暑,早安,各位。
注释:成化帝——明朝第9位皇帝,庙号宪宗,在位时间:公元1464-1487年。
☆、第75章小绅士
萧九龄醉了酒,男人在沙发上醒来,他揉揉脑袋,烈酒简直似假酒,教人头疼欲裂。这头爬起来,正要找一件衣服换上,外头秘书打来电话,“萧先生,盛八先生来了。”
“请他进来。”
收了线,萧九龄将身上衣服脱了,盛八进来的时候,萧九龄正在扣衬衫扣子,盛珣捏着鼻子,“我的天呐,我说十一妹夫,这么臭,你在里面上茅厕啊?”
萧九龄转过身来,“八哥要上茅厕?去里面吧,里面没人。”
盛珣手里勾着外套,他将衣裳丢在沙发上,然后低头嗅了嗅,“我闻闻,里头有没有什么女人味儿?”
“哧哧”,萧九龄发笑,“八哥说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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